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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春城镇第一小学、市嘉华生物化工公司、卫国镇山中间管理区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1998-01-03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市(县)历史大事记(1978.12—2004.2)

1998年1月3日  据《阳春报》报道,阳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春城镇第一小学、市嘉华生物化工公司、卫国镇山中间管理区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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