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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县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1991年度水利水电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1-08-05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市(县)历史大事记(1978.12—2004.2)

1991年8月5日  阳春县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1991年度水利水电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