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2日 阳春县经委根据省经委和国家经委文件,提出自1988年起在县工矿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制,由厂长与厂领导班子集体向县政府承包经营企业。承包责任制是对销售、利润、税金、还贷几个指标核定基数,逐年递增,确保上缴,超额全留,歉收自保,包干还贷,一定三年。
1987年12月12日 阳春县经委根据省经委和国家经委文件,提出自1988年起在县工矿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制,由厂长与厂领导班子集体向县政府承包经营企业。承包责任制是对销售、利润、税金、还贷几个指标核定基数,逐年递增,确保上缴,超额全留,歉收自保,包干还贷,一定三年。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