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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县编委发文,同意阳春县医药联合公司、阳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广东广播电视大学阳春分校定为局级单位

1984-07-28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市(县)历史大事记(1978.12—2004.2)

1984年7月28日  阳春县编委发文,同意阳春县医药联合公司、阳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广东广播电视大学阳春分校定为局级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