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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县革委会公布第一批县级保护文物和风景区

1979-01-16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市(县)历史大事记(1978.12—2004.2)

1979年1月16日  经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批准,阳春县革委会公布第一批县级保护文物和风景区:独石仔古人类文化遗址、铜石岩摩崖石刻、崆峒岩、凌霄岩、春湾风景区、古铜陵牌坊、春城文塔、刘三姐祖父墓、牛山岭革命烈士纪念碑、霜降坪革命烈士纪念碑。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