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
阳春市境内省道S113线阳春南段马水收费站、
阳春北段合水收费站
自本月31日24时起停止收费并撤销收费站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取消普通公路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粤交费函[2017]2286号)精神,为进一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推进阳春市货运物流业降本增效,阳春市境内省道S113线阳春南段改造工程(马水收费站)、省道S113线阳春北段改建工程(合水收费站)从2017年12月31日24时起停止收费并撤销收费站。在取消收费后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恢复路面通畅。
对于省道S113线马水、合水收费站工作人员安置工作,采取自愿遣返和统一转岗分流办法。目前正在开展收费项目的债务审核和取消收费后的清产核资工作,包括项目的投资及债务构成情况、项目的运营成本、工作人员分流遣散费用、拆除收费设施及修复路面费用等。
省道S113线合水、马水收费站取消收费后,所辖路段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连同合水、马水收费站的所有固定资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给阳春市公路局管理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