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我区42663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我区99.9%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34885户,占81.8%;拥有2处住房的6995户,占16.4%;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722户,占1.7%;拥有商品房的4153户,占9.7%。
我区农户住房主要为钢筋混凝土和砖混结构。住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6226户,占61.6%;砖混结构的13837户,占32.5%;砖(石)木结构的2282户,占5.4%;竹草土坯结构的90户,占0.1%;其他结构的228户,占0.4%。
二、饮用水
我区41878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98.2%;103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0.2%;6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0.01%; 661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1.5%; 15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03%。
三、卫生设施
我区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41279户,占96.8%;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695户,占1.6%;使用卫生旱厕的225户,占0.5%;使用普通旱厕的318户,占0.8%;无厕所的146户,占0.3%。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我区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6台,摩托车、电瓶车152部,淋浴热水器105台,空调158台,电冰箱100台,彩色电视机118台,电脑63台,手机314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我区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42030户,占98.5%;主要使用电的35663户,占83.6%;主要使用柴草的1246户,占2.9%;主要使用太阳能的49户,占0.1%;主要使用煤的18户,占0.04%;主要使用沼气的15户,占0.04%;使用其他能源的20户,占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