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项目落户珠海斗门最高可奖5000万!为更好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激发旅游产业发展活力,近日,《珠海市斗门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实施,提出多项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活力,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结构,培育壮大一批旅游市场主体的支持措施。
扶持范围更大,资金额度更高是此次《管理办法》的一大特点。《管理办法》明确,大力支持引进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旅游产业项目。
对于投资方承诺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 4 亿元的新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 1 亿元(含)以上,按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 10%的奖励,单个项目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总奖励不超过5000 万元;对新引进的带动性强、属于国内外同行业的龙头项目,或投资额超过 10 亿元的特大项目,可报请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为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发挥重点特色旅游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管理办法》提出,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 1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之间的,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之间的,给予 8%的奖励;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之间的,给予5%的奖励。
支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旅游企业扩产上规,促进旅游业精品化、集聚化、产业化发展,也是此次《管理办法》的一大特点。
《管理办法》提出,对首次上规(小进规)的企业和首次上限(小进限)的企业,经区统计部门确认并纳入旅游产业统计范围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 20%以上的规(限)上旅游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此外,《管理办法》还提出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对投资额在 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的旅游项目,从银行融资贷款直接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上年度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不包含流动性贷款)利息予以一定补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不超过同期实际发生利息额的 50%,项目贷款期限一般应在 1 年以上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单个项目贴息原则上不超过100 万元。投资额在 1 亿元(含)以上的旅游项目,可申请市级重大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扶持。
为促进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斗门旅游国内外品牌知名度,《管理办法》重点设置了酒店类、美食类、旅行社类等五个类别。其中,为吸引国际著名酒店集团来斗门投资建设,以酒店业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全球酒店集团100强为标准,根据酒店投资规模、引进品牌档次等给予奖励。
而为鼓励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对收录进《米其林指南》《黑珍珠餐厅指南》以及被评为米其林星级餐厅、中华餐饮名店和成功申报“中华名小吃”“斗门名小吃”等称号的餐饮企业进行奖励。
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也是这次《管理办法》的亮点之一。办法特别设置了交通支撑类、智力支撑类、数据支撑类三大类别,支持鼓励公交客运公司开辟斗门旅游专线、高素质人才对区内旅游产业发展进行课题研究、旅游企业主动开放系统数据接口对接政务平台,不断健全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新修改的《管理办法》涵盖了大部分旅游项目、旅游产业、旅游消费、旅游人才培养及旅游配套服务等方面,既扩大了扶持范围,也加强了扶持力度。”珠海市斗门区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