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正式施行,《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立足珠海和横琴实际,是横琴新区的“基本法”,它确立了珠海主导横琴开发,采用“决策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三会的机制,负责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以保证横琴新区实现快速、高效发展;赋予横琴新区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确定横琴为一级政府管理模式,将“人事权”“财政权”和“土地管理权”三权下放归横琴新区。
2012年1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正式施行,《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立足珠海和横琴实际,是横琴新区的“基本法”,它确立了珠海主导横琴开发,采用“决策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三会的机制,负责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以保证横琴新区实现快速、高效发展;赋予横琴新区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确定横琴为一级政府管理模式,将“人事权”“财政权”和“土地管理权”三权下放归横琴新区。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