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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拱北海关的机构

1972-07-15 来源:珠海市档案馆

  1972年中旬,经上级批准,取消拱北口岸监管站的名称,恢复拱北海关的机构:政工组改为政治处,办事组改为办公室,另设总务科;原业务一、二组分别改为华侨检查科、旅检科、查私科、货管科、邮办处;启用新印鉴,同时建立每周一次办公会议制度。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