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40载,珠海有许多改革举措引领风气之先。
珠海开创了“百万科技重奖”先河,开办了全国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香洲毛纺厂,兴办了内地第一家中外合作酒店——石景山旅游中心,创建了全国第一个跨境园区——珠澳跨境工业区,启动了全国第一个“一岛两制”新区——横琴新区,率先实施城市建设“八个统一”、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环境保护“八个不准”等政策,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率先推行12年免费教育、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险等。
建市40载,珠海立法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从珠海建市至2018年,历年制定的61件特区法规中,属于先行先试及创制性立法的共49件,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房地产登记条例等,其中,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国首部生态文明专项法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两法衔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全省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加强对改革开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强化统筹联动确保改革落地见效。截至2018年,珠海率先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三个零”(零跑动、零收费、零罚款)政府服务、出台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制定社会领域制度建设规划等60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加快释放改革的势能和红利。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横琴新区积极探索法治环境、金融创新、分线管理等领域改革创新,截至2018年,累计有310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7项措施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新模式”“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获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
改革精神已根植珠海发展的血脉中,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止。
2018年4月23日,《中共珠海市委关于推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的决定》重磅出台,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效率问题,推动全市上下再燃改革激情,重整行装再出发。
2018年7月18日,中共珠海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召开,吹响了珠海“二次创业”的集结号和冲锋号。
同年4月,珠海召开全市人才工作大会,推出珠海人才新政,被誉为珠三角地区最优人才政策的《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出台。新政共16条措施、57个政策点,这是珠海有史以来创新突破最大、针对性最强、综合力度最优的人才政策,也是对30多年前“百万科技重奖”政策的继承与呼应。
2018年9月,《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从15个重点领域聚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制度有效供给。
2018年,“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目前珠海已经下放市级事权108项,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7项,取消证明事项134项。优化“一门式一网式”服务,348项办理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两批共1302项“全城通办”事项落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珠海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探索,从多个方面创新反腐体系,许多举措为全国首创。
2012年3月,广东省第一个专门预防腐败机构——珠海市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标志着珠海在“权力反腐”向“制度防腐”的转变中先行一步。
2012年7月,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在横琴新区试点,探索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及核查工作,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申报公示范围,并对50%申报者进行了核查公示,创新了干部监督方式途径,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2012年9月,全国第一个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专门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挂牌成立,横琴廉政办整合了纪检、监察、预防、反贪、审计五项职能于一身,打造“一体化”防治腐败新模式,标志着珠海由“协作反腐”转向“整体防治”迈出重要一步。
2013年10月,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首部地方性预防腐败法规——《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全国首次从法律层面界定了腐败概念,把党纪政纪的要求上升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在预防工作的空白点上大胆探索,珠海由此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反腐败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2016年年底,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廉洁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这是全国自贸试验区中首部针对廉洁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2018年1月,珠海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激励新时代干部担当作为,建设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珠海近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备的“一条例一办法七制度”(《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和7个商事登记后续监管配套制度)的商事登记改革法律法规体系。
在全国率先推出“商事主体电子证照卡”和具有单位结算卡功能的“商事主体电子证照银行卡”。
在全国率先推出“三个零”政府服务;首创“纳税便利化指数”;率先推出“知识产权易保护”合作模式;成立全省首家商事主体信用信息中心。
出台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人力资本出资管理办法,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到横琴投资创业。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在全国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横琴检察院实行主任检察官员额制和联席会议制。
在全国率先启动“粤澳两地牌小客车检查结果参考互认”新作业模式,两地口岸仅需一次检查,通关效率提升30%。
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促进自贸片区建设办法。
在全国率先公布“生态环境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