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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罚!看金湾交警蜀黍如何出招

2020-06-05 17:10:56 来源:金湾区融媒体中心

  在金湾,摩托车是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也是外卖骑手、快递员的“搵食”工具。但是!小金经常在路上发现,有不少“骑士”竟然不带头盔!这怎么行!

  今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重点来了!从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200元。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罚款200元,扣2分。”

  “一盔一带”一样不能少!金湾的交警蜀黍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也是煞费苦心。快来看看他们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免费头盔送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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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由此看出,头盔和安全带真是我们安全出行的两大“守护神”。

  为了让头盔成为每一位骑行者的“标配”,金湾交警大队联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湾支公司推出了购买车险赠送安全头盔的活动。5月20日,两个单位联合举行了“安全骑行 从头开始”安全头盔领取活动,首批20位购买了摩托车险的驾驶人领取了免费头盔。

  硬核宣传点对点

  交警蜀黍为你配了安全“硬件”,“软件”当然也要同步到位。金湾交警大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驾驶人增强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文明交通建设月 开展最严执法

  从6月起,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月”整治行动。交警蜀黍不再只当好“宣传员”“劝导员”了,他们还是最严厉的“执法员”,重点查处10大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包括后排);插队打尖;不礼让斑马线(救护车);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违停;开车抽烟(打电话、刷微信等);占用黄方格停车等红灯;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及乱穿马路。

  铁面无私的交警蜀黍,再加上无人机以及电子警察,一些不认真听课的童鞋就受到了狠狠的“教育”。

  案例一:违法行驶被查获 老同学来了一场特殊会面

  6月2日上午8点16分,赵某驾驶一辆本田小车沿珠海大道江珠高速路段西往东方向行驶。赵某驾车送女朋友去市区上班,眼看着时间紧逼,他驾车直接插到最右侧路肩上行驶,被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拦停接受检查。没过几分钟,一辆红色奥迪小车同样走在路肩上被交警查获。

  司机张某下车后冲赵某打了一下招呼,大家相视苦笑,原来两人是初中、高中同学。张某当时驾车从湖心路附近出发,正准备送老婆到市区医院进行产检。没想到同学见面竟然会在这种场合。民警对两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对他们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元。

  案例二:心存侥幸 不戴头盔被罚

  6月2日上午9点50分,一辆蓝色摩托车在沿北河一路逆行行驶过来,司机卢某并未戴安全头盔。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对卢某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他驾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并对他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逆行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400元,扣5分处罚。

  同一时段,另一辆摩托车沿映月路交万宝名轩路口行驶过来,司机吴某同样未戴安全头盔,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对吴某进行安全教育,对他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扣2分处罚。

  截至4日16时,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宗,其中:打尖插队23宗,超速5宗,查扣双禁车辆34台,其他违法30宗。

  看完上面的反面教材,各位童鞋有没有再次划好重点!执法行动还将持续开展,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谨记文明出行、遵守交规。

  你多一分小心,就多万分安心!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