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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全面完成机构改革

2020-11-01 14:29:28 来源:金湾区档案馆

  2019年,金湾区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一、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2019年,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编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围绕调整优化机构和职能,结合金湾实际,拟订《珠海市金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改革方案》)。1月28日,《改革方案》经广东省委正式批准。3月24日,金湾区党政机关“三定”规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印发。机构改革后,金湾区设置党政机构29个:党委机构9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机构20个。  

  二、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

  金湾区党政机关“三定”规定印发后,区委编办跟踪了解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机构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收集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在落实“三定”规定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顺、交叉、分工不明确等问题,机构改革划转职责是否存在衔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整理29个党政机关反馈的相关情况32条,研究提出并反馈处理意见。针对机构改革后,部门运作中存在的“痛梗阻”,区委编办牵头开展工作协调,先后召开5次工作协调会,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整理区委办(区府办)职责调整等6项“三定”规定调整事项、群团机构设置等3项机构改革后须进一步明确的机构编制事项,并印发相关机构编制文件。衔接金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主管行政机关,研究理顺涉改事业单位职能和隶属关系,调整第一批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13项,调整第二批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32项。机构职能纵向基本对应、横向更加协调,平稳度过机构改革前后衔接期。

  三、机构改革遇到的困难及建议

  金湾区机构改革完成后,区委编办以问题为导向,系统整理机构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机构职能仍需深度融合、城市执法等职责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市区协调运作机制仍需理顺、机构编制总量小盘活困难,并建议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加强机构设置系统性、加大机构编制创新力度,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