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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4-11-14 10:41:48 来源:珠海特区报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社会不会自动接受法治文化,特别是当法治与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自然会选择已经习惯了的人治。如何制定治国理政的良法,又如何使这种良法得以有效实施,唯有让法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让理性表达和行动成为日常行为方式,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成一种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八大全面阐述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度以“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水平,对科学治理现代化国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会议上强调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实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重点是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总目标、五大体系、五个必须坚持和六大任务,树立问题导向,建设法治文化,强化宪法意识,有效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营造氛围,建设法治文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社会不会自动接受法治文化,特别是当法治与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自然会选择已经习惯了的人治。如何制定治国理政的良法,又如何使这种良法得以有效实施,唯有让法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让理性表达和行动成为日常行为方式,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成一种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法治文化是现代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的培养,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克服人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习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明确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权威。新闻媒体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树立理性和规则意识、自律和责任担当,发挥好理性传播、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的重要作用。各级学校要承担起教育责任,文化的养成不可能速成,必须从小灌输、教育、训练,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家庭的耳濡目染,教育机构的长期努力,全社会的共同推进,才可能在全社会逐渐形成法治信仰。此外,形成法治文化还要加强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涵的各项制度建设,需要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明确遵守法律是每一位公民最重要的法定义务,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让遵纪守法理念深入人心,让法治思维“横到边、竖到底”,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文化环境。

  科学立法,织密法制网络。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才能筑牢人们共同遵守、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立法部门要着力完善立法规划,切实加强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评估;要突出立法重点,特别要适应发展新需要加强重点领域、行业的立法;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将立法与宣传法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法律规范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织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网,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严格执法,确保法治效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张好的法治蓝图不能有效实施,良法就发挥不了善治的作用。作为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行政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法治政府能否建立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好政府职能定位问题,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失职、渎职。各级执法部门承担着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要深化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揽权诿责、有权无责等问题。各级执法人员,要秉承“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与职业良知,全面落实执法责任,严惩执法腐败现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法律应有的效力。

  公正司法,弘扬清风正气。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破坏作用。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公平公正司法,才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弘扬清风正气。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背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之事,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司法部门司法权的运行要遵循司法规律,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全民守法,倡树依法治理。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人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依法治理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依法、综合、源头治理相结合。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要加强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建强队伍,捍卫法律尊严。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和人才保障。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强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设一支忠于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推进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为主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创新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自信。

  加强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基本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强化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厉行从严治党,维护党章的严肃性,明确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发挥党内法规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党组织必须转变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必须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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