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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之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2021-06-02 17:07:29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近年来,珠海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尤其是城市公共自行车建设发展迅速。应该看到,自行车在方便百姓出行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困境和挑战。从调查来看,制约其发展的问题有:一是自行车停车系统的缺失;二是自行车的供给与需求缺乏科学论证和判断;三是对自行车监管和保护的相应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四是在绿色出行方面缺乏对公众的引导和教育。

  一、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的现状调查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珠海市公共自行车投放总量约为13.4万辆。公共自行车类型包括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两类。其中,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15380辆,各类共享单车118244辆。台账显示,珠海市共享单车投入运营商共有4家,分别是摩拜(35113辆)、哈啰(51131辆)、滴滴(16000辆,主要为青桔和Bluegogo两个牌子)、ofo(16000辆,已逐步退出珠海市场)。主城区香洲区投放共享单车数量达100954辆,斗门区、金湾区各投放8000辆。从区域看,东部与西部的数量比例近6:1,不平衡、不充分的区域性数量供给差异尤为明显。

  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自行车停车系统严重不足。除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已具备停车桩外,共享单车乱停现象突出。调查发现,第一类是道路任意停放。范围包括行人步道、单车绿道、楼宇通道等常见通行区域。第二类是依靠城市设施停放。简言之,就是在珠海城市地标建筑、商业网点、交通换乘点、公园绿地等公共区域任意停放。第三类是侵占城市公共自行车的停放空间,即在靠近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的停车桩停放。

  第二,自行车的供给与需求缺乏科学论证和判断。辖区所在市场、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市民中心等缺少自行车供给,自行车在短距离出行上的优势无法体现。

  第三,自行车监管和保护的相应法规尚未建立完善。笔者在调查体验中注意到,部分辖区街道的慢行系统被机动车占领严重,甚至有机动车直接停在慢行道路,骑行者的路权无法得到保障。

  第四,在绿色出行方面需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和教育。公众对于自行车出行的认识存在局限,甚至有“偏见”,在出行方式的选择上,需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对绿道和慢行系统的使用和安全教育不够,对未成年人使用自行车情况需进一步规范。

  二、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的对策研究

  第一,强化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设立统一停车位。建立健全共享单车企业信用评级机制,加强责任监管。协调企业、政府、市民三方,合力解决共享单车停放难问题。围绕单车上线、停放、监管三个维度展开针对城市空间的前期调研。坚持“有序投放、有车即有位”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杜绝乱停放。同时,注意协调与珠海城市公共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关系,避免区域内过度投放和重复投放。在停车位设计上,可借鉴新加坡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停放空间宽阔时可设置单层停车位,停放空间狭窄时可设置双层停车位。

  第二,完善优化慢行系统,发挥在短距离出行中的作用。辖区所在市场、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市民中心等处人群流动密集区域,慢行系统的升级改造需优先考虑上述场所。增强“单车、路网、停放”的系统化意识,为辖区内短距离出行创造条件,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降低对空气的污染,避免排队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另外,加强对慢行系统的连接,在人行道、过街天桥等处尽可能设置缓坡和无障碍设计,突出人本理念,强化自行车道和滨海休闲、轨道交通站点的连接,逐步形成复合网络,方便出行换乘。

  第三,广泛使用交通稳静化措施,推动大湾区国际滨海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可借鉴香港的相关经验,设置清晰、直接并易于识别的路标,使骑行方便、快捷,增加机动车道与慢行道路的安全隔离设计,增加错位二次过街设施和安全岛设置。桥体、涵洞、隧道可提前规划慢行道路,降低通行时间和成本,减少通行压力。有条件的辖区,单行机动车道两侧可设立慢行系统疏导通行,通行高峰路段可汲取北京、厦门等城市作法架设自行车专用道或专用骑廊。此外,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保障骑行安全,突出路权法的效能。

  第四,倡导绿色生活,加强对公众自行车低碳出行方式的引导和教育。一是鼓励优先使用自行车在5公里范围内的短距离出行,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引导公众单车出行、享受低碳生活。二是引入“绿色教育”理念,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对低碳环保、绿道知识、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等科普教学,加强对小学、中学生教育引导,提升健康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意识。


作者: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