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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优化研究

2021-06-03 09:04:14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加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又吹响冲锋号,两大政策的叠加,赋予了珠海农业产业发展历史性机遇。

  珠海农业产业,尽管产值当前仅占全市GDP的不足2%,却是全市近四分之一人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同时它更承担着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农产品,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保障的重任。

  在中国,农业仍是一个弱势产业,工业的“反哺”、政府的大力扶持对其发展至关重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入“中局”阶段,珠海提出一定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能因为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低而忽视农业,要结合珠海实际,抓紧出台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因此,有必要对照先进地区发展模式和扶持政策体系,梳理总结珠海市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加以优化完善。

  珠海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有三方面不足。

    一是珠海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本地特色不足,导向性作用不明显。珠海市从纵向贯彻上形成了农业扶持政策体系,但进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的中局阶段,则需要在横向上进一步瞄准粤港澳大湾区布局,结合珠海本地农业资源禀赋,聚焦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加强扶持政策的本地化与导向性,逐步推进农业全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进而改变当前扶持政策效用的分散化。

  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存在过度、不足与不完善的情况。

  “过度”是指一些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政策漏洞,多次“包装”申请不同类别的扶持资金。

  “不足”是指由于扶持资金“总盘子”有限,造成扶持政策存在门槛高、惠及面小、力度弱的情况,对处于成长初期的脆弱的经营主体尚没有形成政策和支持体系。

  “不完善”是指目前扶持政策主要以财政资金扶持为主,需要完善对人才的扶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

  三是对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农村的扶持政策仍停在“有”的层面,但力度相对较弱。

  目前珠海农村土地流转承包期过短(一般十年),甚至不确定,给企业和农户产业化经营带来较大风险,也制约了土地发挥规模效应。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农业企业设施用地难以解决,使得珠海众多特色农业企业发展面临高风险,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制约明显。由于农田、水塘不能作为抵押物,融资难成为农业企业、合作社、养殖户反映的最急需解决的问题。面向水产养殖业的农业保险险种缺乏,养殖户保险诉求强烈但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缺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会相对较少且覆盖面小,农业科技人才、青年人才成为珠海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稀缺资源。

  珠海农业发展基础较好,但竞争力有待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因此,要坚定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加大对农业的“反哺”,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优化完善珠海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第一,面向粤港澳大湾区,聚焦珠海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高扶持政策的导向性。水产养殖是珠海农业主导产业,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近百分之七十,同时珠海毗邻港澳,且具备众多“点状”分布的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资源,因此应重点聚焦水产养殖业和休闲观光农业进行扶持。全产业链打造水产养殖业,重点着力海鲈产业。加大力度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逐步引导改变小农户传统养殖格局,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升级版,使公司、合作社、农户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扶持罗氏虾、黄鳍鲷、罗非鱼等水产加工和冷链物流项目,提高水产品深加工比例,延长产业链条;以海鲈产业项目扶持为抓手,引导龙头企业主导全产业链,打造海鲈产业,形成集种苗繁育、养殖、生产、加工、仓储、冷链运输、贸易的全产业链格局,进一步提升“白蕉海鲈”品牌价值。扶持推动特色精品农业、观光农业发展,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高端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观光农业基地。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都市高端农产品需求,重点扶持珠海本土特色生态的果、蔬、花卉等品牌农产品生产项目,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形成港澳高端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二,扶大扶强与梯次扶持相结合,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目前珠海农业经营主体仍以传统种养殖户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持续壮大,但比例偏低,农业龙头企业仅有32家,示范合作社仅有13家。可以采取差别化扶持策略,继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高扶持政策的精准性。对于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获评各级龙头企业的奖励扶持额度,从一次性奖励调整为连续性奖励,支持其延伸产业链条,发挥扶持奖励金的最大效能,助力其做大做强,增强其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对于特色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其规模和发展阶段进行梯次扶持,提升其存活能力,助力其做特做优。对于传统种养殖户,开展政策宣贯、经营管理培训和技术推广,引导其加入合作社或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三,建立解决农业产业用地的长效机制。建议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农业设施用地的供给,统筹考虑农业用地需求,在每年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确保落实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设施和乡村旅游设施建设;规范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或承包权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约定合同期至少二十年以上,助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珠海农业生产从小农经济向规模经济转变。

  第四,完善农业融资和保险扶持政策。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扶持龙头企业上市。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更为灵活的抵质押机制和融资担保机制,满足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层次的融资需求;逐步建立市区两级农业产业投融资平台和产业发展基金,探索运行机制,培育提升龙头企业的融资能力,扶持我市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开展“全员”农业保险。由政府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参照我市补充医疗保险模式,联合保险公司开展“全员农业保险”,设立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险种,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落到实处,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五,引进与培育并举,壮大农业人才队伍。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资金、土地、技术等各种要素支持,但这些外部资源效用的发挥,必须通过人来把握和实现,因此需要扶持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社会服务人才下乡。一是出台珠海英才计划的农业农村版,结合农业产业特点和珠海农业发展实际,制定农业人才的引才标准和配套服务政策,在落户、工商登记、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医疗、公共文化等方面给予优质服务,解决其后顾之忧,吸引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投身珠海农业发展。二是扶持具有专业技能、愿扎根农村的青年人才、大学生返乡开展创新创业,开展绿色农业、都市农业、精品农业生产,促进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珠海农业发展质量。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开展新型农民职业教育,逐步形成能力提升的长效机制。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