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根据《2017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报告》,截至2016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7.35%,较2007年的45.89%提高了11.46%,但我国城市和县城垃圾清运量则由2007年的2.23亿吨增加到2016年的2.7亿吨,增幅达到21.07%,远远高于中国城镇化率增长幅度,且我国生活垃圾目前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垃圾围城”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大痛点。
一、珠海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
根据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数据显示,2008-2017年珠海市生活垃圾产量以每年5%-8%生活垃圾的速度增长(详见表1)。2017年我市生活垃圾产量接近100万吨,按照2017年我市常住人口167.42万人计算,平均每人每天产生1.62kg。
表1 2008-2017年珠海市生活垃圾产量及增速
(一)珠海市生活垃圾构成及处理
从城市垃圾的总体构成来看,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分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一般工业废弃物)、餐厨垃圾(特指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不含家庭产生的餐前餐后垃圾)、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指居民日常以及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四类。
1.有机易腐垃圾。又称厨余垃圾,其产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较大关系,生活水平越高,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易腐垃圾含量就越高,厨余垃圾具有产生源固定且量大、有机质含量高、含水率高、油脂和含盐量高、营养丰富、有毒有害物质少等特征。这些特点导致厨余垃圾不便于收集和运输,而且在焚烧过程中大大降低了垃圾的热值,降低燃烧温度,导致热利用率低,有机物进入焚烧垃圾里甚至产生二恶英。厨余垃圾小、散、湿,与其他垃圾混合后就不易分开。目前我市厨余垃圾约占生活垃圾总量55%左右,由于没有实行单独分类,厨余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一起进行焚烧处理。根据国外先进的餐厨废物处理技术,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单独处理,应采用厌氧处理技术进行发酵,最终产生沼气、沼渣和沼液,沼气可用来发电和用作天然气,沼渣用来做成营养土,不能利用的部分进行焚烧和填埋,沼液作为废水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
2.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包含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其名录由商务部门确定,并随着社会发展而实时变化,需要定期更新发布。目前珠海市可回收垃圾经过家庭初步分拣,经由拾荒者交由废品收购站分类回收,再出售给再生资源企业进行资源再利用。由于我市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占总量的比例不高,不到1%,且可回收垃圾对回收利用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回收再利用处置成本高、工艺流程复杂、环保要求高以及可回收物的成分和来源不稳定,加之受我市产业升级的影响,2010年后我市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寥寥无几。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灯管、电池、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监管,收集后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置。目前珠海市有害垃圾产量较少,占我市生活垃圾总量不到1%。有害垃圾分拣后,主要运往市外具有专业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处置,处置成本为约为5000-10000元/吨。
4.其他垃圾。除上面三类以外的生活垃圾都称作其他垃圾,这类垃圾约占珠海市生活垃圾总量的44%以上。其他生活垃圾先由环卫部门收集,经由中转站压缩,再运往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综上可见,由于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产量较为稳定,所以珠海市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标以“可回收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为主。
(二)珠海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目前珠海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
1.焚烧处理。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这是目前我国主流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焚烧的缺点是:容易产生二恶英等有害气体,控制不当会产生烟气污染,影响环境。垃圾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还是危险废物,需要妥善处理,并且不是所有的垃圾都能焚烧,垃圾中热值较高的部分如有机物可以燃烧,而热值低的成份就比较困难。当然,随着焚烧技术的进步,垃圾焚烧过程与残渣(烟气、飞灰、残渣)越来越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珠海市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主要有两家,其一是珠海市垃圾发电厂,位于南溪,于1991年立项,日处理能力为600吨。另一是位于斗门中信环保产业园的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厂,该厂2016年11月投产,日处理能力为1200吨。利用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达到了珠海市生活垃圾总量的70%以上。
2.卫生填埋。垃圾填埋的特点是操作简单,可处理所有种类的垃圾,但是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对于城市风向、地理条件都有较为苛刻的要求。填埋的缺点在于占地面积大,同时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如果垃圾渗出液处理不当还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垃圾堆填产生的臭气处理也是环保难题之一。另外,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气体也是火灾及爆炸隐患,排放到大气中也会产生温室效应。
珠海市现有垃圾填埋场10个,除西坑尾垃圾填埋厂正常使用以外,大部分已经封场。西坑尾垃圾填埋处置场占地65万平方米,于2007年9月正式启用,设计服务年限为18-20年。填埋场有库容为1120万立方米的填埋区,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填埋区分为A、B、C、D、E、F、G七个库区。A、B两个区域,截至2015年已经饱和,累计处理生活垃圾240多万吨。目前在使用C区,当前填埋量约为500吨/天。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区范围迅速扩张,新香洲居民区与垃圾填埋场距离越来越近,时有附近居民投诉垃圾填埋场臭气影响生活。
(一)政策背景
从建市伊始,珠海历届政府都比较自觉地保护和优化珠海良好的自然环境,为此,在区域规划、产业准入、土地管理等方面都设立了较为严格的环评准入门槛。过去几十年间,珠海在城市环境方面,也获得了诸多荣誉,如“中国最宜居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示范区”等。
进入新时代,在环保改革创新方面,珠海也应有新作为。珠海拥有生态环境优越的先天禀赋,同时更需要充分发挥规划、管理、引领的作用,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不断集聚,珠海的生活垃圾产量与日俱增,传统的生活垃圾管理方式已跟不上城市发展理念,如何更好地处置及利用生活垃圾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解决生活垃圾难题的根本就在于源头分类。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已被公认为破解生活垃圾处理难题的上策。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随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广东省政府和珠海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案和目标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已经下达了动员令。
(二)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情况
2017年12月,珠海市启动了新一轮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选择了大镜山馨园、龙光海悦云天两个住宅小区和全市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深圳市德立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在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等工作。
前期在试点小区各安装了1台具有自动称重、语音播报、视频监控等功能的智能分类投放设备,由居民自助登记,建立家庭账户。市政园林局统一购买分类垃圾袋和垃圾桶,由物业公司协助分发给居民。居民投放垃圾时输入个人代码或指纹信息后进行投放,智能设备对居民投放次数及重量进行采集并同步反馈到居民手机个人账户。每个住宅小区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至下午3:00-5:00由分类指导员监督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每周在试点小区进行积分兑换暨宣传活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兑换相应的积分,积分到一定数额可兑换生活用品,如发现分类不彻底、还有可回收物的,由物业保洁员分拣到回收站并兑换积分。试点小区采用细分类模式,共分为厨余(有机易腐)、织物、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灯管灯泡、电池、药品九类投放,将此次试点将分类重点放在“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上。
分类垃圾在源头投放时如果没有分类,那么后续将很难再做到有效的分类,所以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即居民在投放时就做好分类至关重要。为了客观反映珠海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行为意愿,课题组通过与垃圾分类服务商沟通了解分类效果,同时深入两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龙光海悦云天和大镜山馨园开展调研,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行为意向的调查。以下主要依据该项调查结果分析试点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特征。
1.居民基本特征。全部受访居民中,男性占51.6%,女性占46.8%;已婚占71.8%,未婚占21.8%;居民文化程度,大学本科27.3%,初中21%、小学及以下21.8%,居民文化程度分层较为明显。在珠居住年限以中长期为主,在珠海居住6年以上的居民占74.2%;家庭类型4-5人的中等规模家庭占比42.3%,2-3人的核心家庭占比41.5%,单人户占比最低,仅占1.6%。
2.居民环保意识较强,九成居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认识比较正面,居民环保意识强,超过九成居民支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居民的配合意愿较高,说明试点小区经过持续的宣传和动员,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度较高(见表2)。
表2生活垃圾分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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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收入家庭参与率高于中高收入家庭。截止2018年2月,大镜山馨园小区现有居住户719户,参与户数310户,参与率43%,投放次数1843次;龙光海悦云天小区居住户数750户,参与户数206户,参与率27%,投放次数1632次。馨园小区占地面积较小,楼栋间隔密集,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辐射的户数较多,且没设置楼层垃圾投放点。龙光海悦云天小区1栋和4栋距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较远,为了方便,居民会直接在楼层投放点投放。馨园小区属于政府保障房社区,居民以低收入人群为主,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礼品的敏感度和参与度较高,龙光海悦云天小区属于中高档小区,居民以中高收入群体为主,对于积分兑换礼品的敏感度不高,故参与率较馨园低。
4.激励机制成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重要动力。调查中关于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动力,重视精神奖励的居民占比79.9%,其中海悦云天小区居民认为精神激励较为重要的占比72%,馨园小区87%;重视物质奖励的居民总体占比63.7%,其中,海悦云天小区居民中认为物质激励较为重要的占比56%,馨园小区占比72%。在制定激励政策时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建立差别化的激励机制。
关于“希望社区能够及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的效果”居民达到了95.2%。正向的反馈机制以及公众知情对于改变人的行为十分重要,人们希望看到自己进行垃圾分类的成果,及时公布分类政策效果有助于消除政策成效与公众感知之间的偏差(见表3)。
表3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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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怕麻烦怕混装”。问卷预设了时间、空间、精力、金钱及混收混运五大阻力因素。调查结果显示,64.6%的居民并不认为垃圾分类耗费精力,62.9%的居民不认为垃圾分类浪费时间,与预想的不同,大多数居民并不认为垃圾分类是一件麻烦的事;39.6%的居民认为生活垃圾分类之后,仍会被混装运走,这成为打击居民分类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在交谈中,也有部分居民谈到“混装混运”是阻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一大顽疾(见表4)。
表4生活垃圾分类行为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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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掌握情况较好。调查显示,约八成居民能够正确区分各类生活垃圾所属的类别并能正确投放到分类设施中,约有66.1%的居民能正确回答生活垃圾共分4类,三成以上居民回答错误,关于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见表5、6)。
表5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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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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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类行为与长期生活习惯有关。结果显示,74%的居民平时有将可回收物变卖的习惯。平时有初步分类或者变卖可回收物习惯的居民,更倾向于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8.垃圾分类设施满意度较高。调查过程中,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设置、外观设计、清洁度、安全性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分类设施较为满意,部分居民反映环卫部门分发的垃圾桶容量过小。两个试点小区中,海悦云天小区作为商品房小区,每栋楼都设置了分楼层的垃圾桶,而馨园小区则没有,海悦云天小区有40.91%的受访居民不同意取消分楼层垃圾桶,表明部分居民不愿意让渡生活的便利性去实施垃圾分类。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分楼层垃圾桶可能成为影响居民配合意愿的重要因素(见表7)。
表7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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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垃圾分类宣传。习惯的培养和改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在社会中营造一个浓厚的氛围。由于周期性的宣传活动以及日常督导员的指导,试点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氛围较为浓厚,但是针对非试点小区的宣传以及垃圾分类的学校教育则远远不够。在开放式问题中,大部分居民都认为应扩大宣传面,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见表8)。
表8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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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性工程,各环节需要很好的衔接配合,只要有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就有可能全盘皆输。前端分类投放是居民的责任,而后端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则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推进环境宜居、美丽珠海建设,垃圾分类是一项无法回避的重担,目前,珠海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 对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珠海市虽已建立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市分类办公室”,但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近一年,尚未召开过一次联席会议。市、区两级政府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上,思想上不重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难解决,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真正落实。2017年全市垃圾分类资金投入500万,2018年垃圾分类的预算开支为488万。据悉,2018年珠海市将新增八个试点小区,在这种情况下,经费投入显然无法满足需求。
(二) 组织体系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
现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再利用各个环节牵扯主体多,中间流程多,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职权不清、推诿扯皮的隐患,难以形成强大合力,导致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例如:生活垃圾日常运作涉及环卫部门,回收利用涉及商务部门,有毒有害处理涉及环保部门,实施主体为属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目标和利益不同。收集—转运—处理—再利用等各个环节牵扯的主体多,中间环节多,例如:居民源头分类投放了,但是到了收运环节,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却混装了之;如商务部门负责的“可回收物”名录不清,且未定期统一向全社会公布,公众对于可回收物的内容不清楚;再者,全市目前的资源回收点和资源回收企业情况信息不公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居民收集的可回收物无人问津;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处理,每年有害垃圾的回收量及最终流向也未统一公布,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难以形成强大的推动力也是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困境之一。
(三) 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不健全
全市没有建立规范的“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收运系统,垃圾收运系统还停留在“混装混运”的原有模式。众所周知,分类之后,垃圾收运系统的物流成本会增加,垃圾车的“空载率”也会增加,所以需要投入更多的运输车辆和人力成本,“先分后混”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一大顽疾。
(四) 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不完善
珠海市垃圾分类后的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分类后的“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没有专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前端分类、后端混合处理的情况没能改变,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目前珠海市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都以处置未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为主,无法达到垃圾分类处理变废为宝、减少污染、净化环境的目的。
(五) 可回收再生资源系统不健全
珠海市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名目不清晰,未统一向社会公布,可回收物的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站点建设滞后,管理不规范、不到位,资源回收企业寥寥无几,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不高,未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要求。分类好的垃圾最终还是要找到合适的终端消纳,才能形成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之间的良性循环,推动垃圾分类事业的持续发展。
(六) 政策宣传教育效果欠佳
根据调查情况,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仅局限于试点小区居民,非试点小区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导致受众面窄,难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在宣传方式上,存在方式单一、缺乏互动反馈、重量不重质、口号化、标语化等问题,导致受众接受度低,政策的传播效果不佳。同时,学校的环保教育缺位,导致孩子的环保意识薄弱,环保知识匮乏。
(一) 优化生活垃圾管理体制
首先,成立市一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等专职机构,整合相关部门职能,避免职权过于分散,形成推动合力,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机构职能,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协调指导垃圾分类各环节的技术、产业、政策法规等工作。其次,政府重视,强化执行。严格考核机制,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将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和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确保政府层面强大的推动力。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落实垃圾分类所需的人、财、物等要素投入。再次,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目前,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回收价值的废品通常被拾荒者收走,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由环卫系统负责,应统筹合并相关部门管理职能,如统筹合并商务、环卫市政等部门在可回收资源回收利用、垃圾收运处置方面的管理职能,将原有两个体系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末端处理等三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与设计,实现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衔接。
(二) 立足实际,明确目标
《珠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提出“2020年珠海市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年底覆盖面达到100%”。根据“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健全的情况下,立足实际,确定分类重点,实现垃圾分类目标。2020年以前,可借鉴苏州“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做法,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重点确定为“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前者环境危害大,必须经过专业化处置,后者因为经过家庭投放、拾荒者初步分拣,可回收物已基本回收,不需要再重点配置收储和运输设施。对“可收回物”目录按照已建立的资源回收设施情况进行分类,比如只对有回收市场的纸类、金属、塑料等进行分类,其他虽可回收但是市场无法消纳的可暂时不分类,待资源回收设施完善后再进行细分。分类设施建设和居民习惯培养都需要循序渐进,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忌“一步到位”。一切从实际出发,既不增加分类收储运输成本,避免了“前分后混”问题,也减轻了居民垃圾分类负担,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行政成本。远期应尽快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培育分类习惯,细化分类,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推广垃圾分类工作。
(三) 完善厨余垃圾专业化处置利用
由于珠海市生活垃圾中的主要成分是厨余垃圾,约占到生活垃圾的55%,厨余垃圾对生活垃圾减量的贡献潜力巨大。首先,推行源头减量处理,如鼓励餐饮企业及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购买餐厨垃圾生化处理机,自行解决餐厨垃圾。对于居民家庭,利用政府补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减免等方式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将厨余垃圾处理器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以实现厨余垃圾的源头减量。其次,引导居民提高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与高校合作进行产学研结合,探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
(四) 强化激励,培育习惯
一是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措施,建立差别化物质激励、多元化精神激励以及综合性评价激励机制,针对不同社区不同人群不同需求,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每一位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对于达到一定回收率的示范小区给予一定奖励资金,激发社区和物业公司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正向反馈机制,完善垃圾分类信息共享机制,在管理各环节做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如公布珠海市可回收垃圾目录、回收站点分布情况、可回收垃圾最终流向、回收利用率等指标,及时公布生活垃圾经家庭分流—收集转运—回收利用-制成再生品的整个过程,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成就感,激励居民改变生活习惯。
(五)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率
一是改变传统公共政策宣传“标语化”“口号化”的特征,注重开展长期、系统的公众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体资源,在宣传内容上激发情感共鸣,注重吸纳民意,营造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如借鉴香港特区政府的公益广告宣传,形式活泼、贴近生活、简单易懂、具体清晰,起到很好的传播效果,解决居民“不想分”的问题。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向公众广泛、深入、通俗地宣讲垃圾分类收集政策、技术标准和具体方法等,使其详细了解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和方法,解决居民“不会分”的问题,培养公众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习惯。二是聚焦学校教育。垃圾分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有环境意识的公民,要通过依托课堂教学、学校教育和社会引导的平台,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搭建家庭、学校、社会的垃圾分类教育平台,让孩子影响家庭带动每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推动整个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 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由于中小城市的城市体量和可回物数量较少,独立设厂难以实现规模效益,采用区域统筹模式共建共享,更有利于提高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首先,建议由全省统筹规划建设垃圾回收再利用产业园,探索建立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置利用基地,避免各地各自为政造成的资金压力、成本高企和效益低下等问题。其次,完善相关政策配套,制定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保障性、鼓励性措施,完善收费保障、财税优惠、投资运营、行业监管等方面产业政策,采取经济杠杆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垃圾处理处置。
(七)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垃圾回收产业链
生活垃圾处理从投放到运输、分类,再到垃圾资源化输出,只有形成一个产业化链条,才能大大提高垃圾分类回收程度,最终需要找到一条让垃圾分类与经济回报挂钩并且可持续的方法,才能形成垃圾分类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政府主导的生活垃圾管理体制需要庞大的资金、人力、管理投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不堪重负。因此,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支持民间资本充分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领域,支持探索特许经营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和市场竞争机制、加强行业建设等,建立资源回收资金,以资金的收益与支出运转、调控整个系统。根据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成功经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是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发展的必由之路。政府应给予相关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采用优惠的补贴政策等手段,逐步扶植起一批专业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企业,利用经济杠杆推动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向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健全回收—加工—转卖—消费产业链,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八)以习惯培养为主,立法规范为辅
笔者以为,当前珠海市垃圾分类工作应以习惯培养为重点,立法保障为辅助。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宣传教育到位了,分类知识普及了,分类习惯养成了,立法的时机才自然成熟了。否则盲目颁布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监督成本高昂。
(九)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根据生活垃圾管理理论以及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经验,源头削减是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根本之道。应在国家层面探索建立生产者垃圾责任制度,在法规上明确产品生产商的减量责任以及消费者的分类责任,从产品的生产—消费—废弃全过程采取措施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对于生产企业而言,要从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产品废弃后有用材料回收利用的问题,通过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使用环境友好的材料,采用“绿色包装”等方式实现生活垃圾的源头削减。消费者通过付费方式提高废弃成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产品来达到源头减量的目的。例如:我国已在废旧电子电器领域率先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国内城市的废旧家电回收和电子产品的线上及线下回收平台较其他类别更为成熟,例如:对于饱受诟病的“快递垃圾”问题,一些电商纷纷探索包装材料的二次利用,如电商1号店发起的“1起环保•纸箱回收”活动,通过奖励积分形式鼓励消费者参与快递纸箱的回收循环利用,“当当网”推广使用淀粉基可降解环保包装袋等,这些都是值得鼓励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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