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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研究

以珠三角地区实践探索为例

2021-06-06 19:55:38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新时代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理论和发展,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珠三角地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个领域。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要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结合起来,为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珠三角地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下,珠三角地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其主要做法包括固本强基、组织重构、党群直联、协同共治、信息化治理等五个方面。

  (一) 做强基层党组织,再塑基层社会治理领导核心

  把整顿基层党组织作为创新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式,并由市、区、镇(街)书记直接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一把手”身上。对于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统一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工作方案,实施“一村一策”整顿,并安排市、县党政领导带头挂点包村整顿。同时,实施“五强书记”建设行动计划,选取懂经营会管理、开拓意识强、愿意为村民服务的“经济能人”回农村担任“领头雁”。例如:深圳市建立健全“公推直选”制度,探索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优化,在候选人推荐方式上,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员个人自荐三种途径,拓宽候选人产生渠道。[1]在党组织书记选举的程序上,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让党员能直接投票选出他们心目中的人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选举的参与度和透明度。

  (二) 构建大党建格局,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深圳市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筑牢执政基础,探索实施区域化党建工作,积极推行“综合党委+兼职委员”做法,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主要是突破传统组织及框架的界限,进行区域统筹,在一个社区内整合不同系统、不同管理、不同规格的党组织,建立综合性党委,统一组织管理,形成覆盖面广、包容性强的基层组织体系。佛山市首先推行"1+N+X”区域化党建,通过选准建强“1”这个龙头,健全区域内"N”个党组织融合机制,并引导区域外资源"X”有序下沉,实现党建资源跨行业、跨领域“大融合”,形成基层党建的强大合力。东莞市多措并举构建园区党建新模式,完善基层治理,选择松山湖进行试点,在园区建立“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以平台建设为依托,探索园区党组织提供服务的新模式,逐步形成了“一体化管理、功能化建设、社会化服务、项目化运作”的园区党建工作新格局。[2]

  (三)建立"直联"机制,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广州市海珠区建立“党建联促会”和“303”工作室,“303”的第一个“3”指“两代表一委员”三种身份,“0”指零距离接触沟通,第二个“3”指联系党员、群众、机构三种主体,用基层党建工作编织的一张网将整个辖区资源联结起来,形成共建优势和辐射带动效应,深入社区联系群众,听取民意、受理投诉、排忧解难,提升整个区域的治理水平。深圳市大力开展“五进社区”活动,市区两级党委委员、各级党代表、机关在职党员、党员志愿者、党群工作者等党员队伍,全面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党员服务联系群众作用。佛山市则在全省率先推行驻点联系群众制度,推动镇(街)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同时,制定出台了“三官一师”(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村(居)行动方案,建立“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制度,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

(四)创新议事协商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发展

  在实践中,广东省创造性建立众多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协商议事机构,让各类群体代表都能参与到村(居)事务治理中来。其中,广州市探索村(居)议事制度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增城区下围村建立民主议事制度,按照明文规定的议事程序,村民代表对村中大小事务进行“一事一议”,协商表决,使历史遗留问题逐一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翻番,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佛山三水区组建村组两级“议事会”和“家乡建设委员会”,得到国家民政部领导的批示,村民议事会做法被写入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向全国推广实施。

  (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突出现代化治理手段

  一是实施基层治理网格化,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构建基层治理服务大平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把“上面千条线”汇聚到“基层一张网”,从“线治”转向“综治”,从“人治”转向“网治”,实现监管权责清单化、处理流程标准化、网格信息电子化、管理服务精细化。二是全面推行“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佛山禅城区试点“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多门向一门集中、多窗向一窗”集中,并将“一门式”延伸至村(居),在群众家门口提供各项服务。同时,“一门式”通过将群众办事过程中留下的数据整合沉淀为“大数据”,减少群众办事反复提交证明材料的麻烦,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又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科学依据。

  二、珠三角地区基层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珠三角地区基层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许多先进做法值得推广,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 基层治理创新的共识和行动缺失

  一是基层治理共识尚未达到一致。对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的人觉得只是基层维稳的手段,有的人认为是为经济建设铺好路,也有的人认为只是为弱势群体做点好事而已,认识不一。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行动共识也未形成,从省到市、到区层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工作的有组织部、民政、农业和社工委等部门,不同部门涉及内容多有交叉,推进部门分散而统筹的力度不大,除此之外还存在上下级部门不统一,职能分工缺乏层次性,导致缺乏行动共识。

  (二) 基层党建创新的力度不足

  一是目前基层党组织多数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缺乏主动为群众服务和开展创造性工作,因此在村(居)中影响力不够大,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每年的党群共建创新活动,也多是新瓶装旧酒,有创新之名,无创新之实,在社区治理中党群的有效融合始终是个难题。二是社会转型期村(居)党员构成发生变化,大学生党员、复退军人党员等比例增大。由于党员活动缺乏实效性、创新性,大部分年轻党员不热衷参加党员生活,认为党组织活动与自己关系不大,也不热心村内事务,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突出。三是有的党员干部素质、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偏低,服务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在群众中威信不高,不少村(居)面临“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不高的压力。四是党员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考核标准不明确,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不完善,没有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三)基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

  首先,土地带来的利益问题最突出,矛盾最大,也最复杂。有些是一二十年前卖出的集体土地,有些村民认为当时卖便宜了,现在要求补差价;有些认为当时的村委收了回扣,卖地手续不齐全,违规操作等,要求重新检查。有些村居反映提留地、宅基地问题也是当前的一大困扰。其次,基层社会中干群对立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干部与群众的对立,从利益的对立转化为情感的对立,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情况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再次,有的村(居)委会集体资产不多,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搞社区建设,服务群众有心无力,直接影响工作开展。物业和业委会及业主的矛盾问题由来已久,多地出现不交物业费、物业“以暴制暴”、业委会“踢走”物业等情况。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全面从严治党,是从新的形势任务和党的自身状况出发,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新探索,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推动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大抓基层基础的固本之举,尤其是对基层社会治理做实与创新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落地的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4]

  (一) 做实做新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战斗,都善于战斗,在基层社会中发挥政治引领和核心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现实要求。要重点加强基层“堡垒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区域化党建。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关键是要解决好“参与”二字。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就不可能有理想治理状态的出现。共产党员就是基层治理参与的一支极为重要的力量,打造一批优秀的党员志愿者组织,探索其与党建、“直联”以及相关制度设计的有机联系,把共产党员都动员起来,让他们的积极性在参与公共事务中表现出来,就是最实在、最有意义的党建创新。可以设计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在基层治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检验、考核党员的参与态度和参与能力,让他们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先锋应有的影响力。年度党员考核评优,也以影响力量化分值为依据。此外,党建工作项目化、实务化也是做实党建创新的一个较好路径,可将基层治理以及社会发展事务的具体项目、具体事务嵌入到党建中来,让党建工作有抓手,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服务力,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

  (二) 建立协同共治机制,推进基层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基层治理创新的根本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提出要由基层(社区)牵头搭建治理平台,构建政府、社会、群众的“协同共治”机制,尽可能将基层社会的各种社会主体纳入到协商民主活动中来。要避免“高、空、大”的协商议题,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做到协商一批问题,解决一批困难,最终让居民受益。当前已经普遍成立的村(社区)议事监事会,是实现基层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协商民主的唯一形式。要实现协商民主形式多样化,不同议题参与协商的主体原则上应是该议题的直接利益相关方,以体现协商的实质性意义,反映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

  (三) 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逐步实施网格化治理

  进入大数据时代,在社区治理中要发挥好信息技术的作用,要借鉴广州、深圳及佛山南海等地实践经验,推行网格化治理。在流程设计上,要建立网格化治理流程的管理机制;建立“网格—社区(村)—镇(街道)”社会服务事项闭环运行机制;建立“发现—上报—分配—处置—反馈”链条式服务机制,促使村(居)或者群众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在技术上,要建立信息平台管理机制,建立好网上平台和手机APP,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定期采集、审核、录入、更新制度,大力探索各职能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在网格员管理上,既要保证网格员基本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又要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保持网络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并有上升通道。

  (四) 坚持做到动之以情,大力提倡情理式治理

  在坚持以法律规范为底线的前提下,要带着感情来做社区工作,为群众办好每件事情,打出情感牌,做好服务工作,营造和谐社区,增强群众向心力。比如,杭州打铁关社区党委书记斯利民探索提出了社区工作“36计”,还用上了中医的“望闻问切”法解决邻里纠纷,成为远近闻名的“和事佬”,先后获得全国小巷总理之星、全国社区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情系群众,当有心人,做到“认得了人,进得了门,聊得上话,办得了事”。要时刻把群众困难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其解决困难,力求做到勤走访、早了解、早介入、早解决。

  (五)坚持细化自治单元,重构基层治理格局

  有的城乡村和社区,人口规模小则数千,多则数万,自治单元规模大,矛盾纠纷多,治理的难度大,仅靠几个“两委”干部处理解决好成千上万个居民群众的各种诉求,谈何容易。同一社区居民之间,互不认识、互不沟通、互不往来,怎能建立情感关系、形成社区共同体?因此,细化自治单元,重构基层治理格局,是基层社会治理一个新的路径选择。佛山顺德红岗社区充分赋权于村民小组,经济上让他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方面让他们自主决策、自主管理,形成了向细化自治单元转变的雏形,值得学习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加强社区党建引导多元参与着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J].中国民政,2016(02):36.

  [2]靳延明.“双支撑一考评”推进“两学一做”[N].南方日报,2016-05-22.

  [3]刘奉山.“法治村居”助力基层善治[N].人民日报,2016-11-25(13版)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65.


作者:孙健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