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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助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2021-06-06 20:01:17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将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粤港澳三地一衣带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决定了大湾区城市群属于生态环境共同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生态一词贯穿全文,其中第七章更是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体现了生态文明在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是全球第一个由政府推动并明确发布政策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国家。绿色金融是指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金融创新,是连接金融产业和环境产业的桥梁,其兼顾绿色(环境、生态等)和经济发展,是为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形式。绿色金融通过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污染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的可获得性,使投资结构更为绿色。可见,绿色金融通过对资金流量和投向进行调节,是落实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对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扎实履行中国政府对《巴黎协定》的承诺。以绿色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既符合国家战略、区域发展要求,又是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的战略意义

  (一)绿色金融促进绿色产业形成,有助于培育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在“逆全球化”思潮、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中美贸易摩擦不确定性的国际背景下,以及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人口红利优势逐渐减弱的国内背景下,粤港澳城市群面临增长动力不足、稳增长压力加大的局面。2018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28.7%,其中转型升级指数比上年增长8.8%,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3.9%①。不仅如此,2018年中国绿色经济产值约为6万亿元预计到2025年达到12万亿元,约占GDP的8%,到2035年,有望达到GDP的10%以上。可见,经济结构优化、绿色产业发展有助于为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

  世界湾区经济发展存在着一些共性,支撑湾区经济的大多是新兴产业,如现代金融业、高端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等,在一定区域内甚至世界范围内承担着引领产业调整升级的作用。粤港澳三地产业结构存在显著差异,香港和澳门产业结构相对较为高端,而珠三角仍存在大量高能耗、高污染、亟需淘汰的落后产业,面临迫切的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压力,这需要金融的配套和支持。绿色金融通过创新性的金融制度安排,降低绿色投融资成本和风险,同时增加高污染项目的成本,引导社会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逐步退出,更多地投向绿色、环保的行业,倒逼产业绿色转型,促进湾区经济由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严重污染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增长、高质量增长,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引擎。

  (二)绿色金融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大湾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

  在金融机构传统金融业务的盈利增速大幅放缓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一项全新业务,有利于促进大湾区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第一,开展绿色金融是金融机构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能为自身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声誉、增加员工及社会的认同感与信任感,形成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约束,进而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优势。第二,绿色金融能改善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绿色经济转型和绿色产业崛起给金融机构提供大量绿色投资机遇,绿色因素会更多地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绿色投资收益也会越来越客观,因此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业务运作方式和绿色金融产品,可以拓宽收入来源渠道,提高净利润和非利息收入。第三,绿色金融有助于金融机构减少经营风险。绿色金融政策以严格的环保审核标准过滤了“两高一剩”企业,有利于金融机构改善资产质量、减少不良贷款率、推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由于授信企业污染环境而承担的连带修复和赔偿损失。由此可见,发展绿色金融,对金融机构不仅仅是社会责任,更是机遇。粤港澳三地形成以香港为引领,广州、深圳和澳门为依托,共建大湾区绿色金融核心圈,形成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合力,将极大促进大湾区深度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加快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提升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三)绿色金融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有利于打造大湾区优质生活圈

  严峻的环境污染会导致健康及经济损失严重,也会对大湾区要素集聚产生挤出效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富有活力、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需要优质的生态环境作为支撑,并以此为依托建设高品质、优质的生活圈。然而,纳入大湾区的广东省九个城市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表1)。与国际先进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是突出短板,在人居环境品质、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韧性”等方面存在明显滞后。以绿色金融推动大湾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方式的绿色转型,既有利于促进湾区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也有利于为大湾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提供环境保障。

  表12018年珠三角九个城市在广东省城市

  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城市

空气环境质量排名

水环境质量排名

广州

21

17

深圳

5

21

珠海

11

6

佛山

20

14

惠州

7

16

东莞

17

20

中山

12

9

江门

16

8

肇庆

18

2

  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的现实条件与挑战

  (一)现实条件第一,粤港澳大湾区具备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条件和优势。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金融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拥有香港、深圳和广州三大金融重镇,以及港交所、深交所两大证券交易所。其中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资金池和最大的国际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已经具备对接国际金融运行规则的条件,金融创新水平、金融市场规模、金融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已在国际领先。深圳和广州也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聚集了世界许多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保险业等跨国金融机构,金融实力强大。根据英国智库Z/Yen集团2019年3月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25),中国有香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五个城市实践与思考

  跻身前25名,其中香港、深圳、广州分别位于第3、14和24名。另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为绿色金融合作创造了条件。随着国家相继推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深港通”“债券通”,大湾区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运行平稳并不断优化,在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和三地各自优势发展绿色金融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

  第二,绿色金融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中占据重要战略地位。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规划纲要》全文,将“绿色发展,保护生态”作为大湾区发展的基本原则,“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作为大湾区发展的基本目标,并以发展绿色金融作为培育发展大湾区特色金融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领域和着力点,围绕绿色金融,对香港、广州、澳门、深圳等城市做了不同规划。《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澳门建立绿色金融平台;加强深港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合作。可见,在《规划纲要》指导下,粤港澳大湾区有望建设成具有大湾区特色的世界级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区。

  第三,三地绿色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为大湾区深入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经验支持。绿色金融得到三地政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于2018年成立,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市场发展迅速,正逐步打造成为国际绿色金融中心;澳门正以融资租赁为短期目标,以绿色金融为长期目标,着力打造特色金融产业。华南地区两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广州和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一直较为活跃,至2019年6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配额突破1.3亿吨,总成交金额超25.6亿元,在全国排名第一。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华南地区唯一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也是继广东珠三角金融改革、南沙金融改革、自贸区金融改革之后,在广州落户的第四个国家级区域金融改革项目,在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绿色产业融资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深圳于2017年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并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牵头成立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推动深圳绿色金融迅速发展。可见,三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创新,绿色金融先行先试为大湾区深入绿色金融合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面临的挑战

  目前大湾区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挑战,既包括当前发展绿色金融所存在的普遍挑战,也包括大湾区内部存在的阻碍因素。

  第一,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存在体制机制障碍、配套法规和政策不完善、标准缺失、以及定位不清晰等问题。一方面,在“一国两制、三种货币、三种金融体制”的特殊条件下,大湾区内部绿色金融方面的行政壁垒问题突出,阻碍了绿色金融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增加了绿色合作项目落地和后续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另一方面,三地不同行业特点不同、绿色行业的划分标准和绿色金融相关顶层设计存在显著差异,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统一的绿色金融执行标准和规范,造成三地顶层部门与金融机构在理解方面存在概念和目标冲突。除此之外,缺乏系统性的绿色金融合作规划可能导致大湾区内城市之间竞争加剧,也不利于大湾区绿色金融深度合作和长期有效发展。

  第二,环境外部性难以有效内在化。绿色金融有别于其他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具有典型的外部性。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可以减少污染排放、减少资源耗竭、改善生态环境,产生大量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绿色金融本身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性质,外部性导致社会效益大于私人效益,或者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进而使绿色金融供给和需求都低于帕累托最优水平。而环境外部性内在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污染损失界定、环境资源定价、空气等资源产权界定等问题,使环境和社会效益很难被量化。因此,环境外部性难以有效内在化导致绿色金融的供给和需求都不足。

  第三,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交易成本是导致绿色金融效率低的重要原因。一类是商业银行与绿色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环境数据披露不足导致金融机构难以有效识别真正的绿色企业,不仅增加绿色金融业务成本,甚至会引发逆向选择效应,导致高污染项目伪装成绿色项目,获取绿色金融支持,“漂绿”事件频发。另一类是投资者不完全掌握绿色科技是否在商业上可行的信息,以及绿色投资政策的不确定性,使投资者产生强烈的避险意识,导致绿色企业获取贷款的成本和难度增加。

  第四,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紧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需要既懂环保又懂金融,需要复杂和专业的知识与技术储备,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由于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短缺、相关业务知识和经验不足、操作程序不规范,使金融机构缺乏对环境风险敏感性,缺乏识别环境风险并将风险转化为信贷决策的能力,无法准确测定环境破坏经济损失、环境保护、治理污染费用等相关环境风险值,无法识别和量化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信用和市场风险,更限制了绿色金融创新,导致绿色金融的深入推广存在诸多困难。

  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并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

  建立并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是当前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所需解决的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一是制定具体的大湾区绿色金融政策法规和正向激励政策,向投资者提供稳定、可持续、可信的政策信号和框架,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中长期市场预期。因为绿色融资是一种有针对性的融资,社会资本是否流入绿色产业取决于这些投资的吸引力。初期,由于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绿色金融的公共物品特征以及不完全信息等市场失灵问题,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需加快制定大湾区针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法规,完善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和约束,建立支持绿色金融的政策性金融体系。二是建立大湾区绿色金融专项工作小组,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三地签订《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协议》,实现在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上的衔接,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 加快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大湾区深化绿色金融合作的难点与重点。要充分吸收大湾区各城市绿色金融实践经验,如广州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经验;要发挥香港、澳门接轨国际标准的优势,加强三地政策、规划和业务等方面的交流活动;要推动行业监管机构和协会建立统一的绿色评估和评级标准,鼓励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绿色认证、绿色评级、能源审计以及碳核查等绿色金融专业服务,加快构建既符合当前国情又对标国际的大湾区绿色金融系列标准和准则,使得在实际操作中绿色金融业务的程序能够标准和细化,提升绿色金融的可操作性。

  (三)    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2018年中国绿色金融资金总需求和总供给分别为2.1万亿元和1.3万亿元,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缺口为0.8万亿元③,而绿色金融需求还将持续快速增加。绿色融资的需求是多样的,只有基于《规划纲要》,综合利用三地金融优势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才能满足多样性和多维度的绿色融资需求。要着力推进绿色债券和碳金融创新,推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绿色点心债和境外企业境内发行绿色熊猫债,依托广东省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及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大力开发碳债券、碳保险、碳信贷、碳资产证券化、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同时,创新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用绿色金融推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发展,实现大湾区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构建多元化、综合化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进而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和方式,增加绿色项目投资回报率和降低绿色项目投资风险等,为更多客户提供绿色投资机会,满足多样化绿色金融需求。

  (四) 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相关信息公开

  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和投资者优化投资决策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能有效降低绿色金融业务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又是解决绿色项目外部性的有力抓手。目前粤港澳地区尚未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企业环境信息、绿色债券发行人信息,以及绿色项目信息等绿色金融数据和信息披露机制和公开平台,不能有效满足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由此,一要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逐步完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机制,加快研究建立涵盖三地企业环境信息、金融信息数据库和统一的绿色项目库,实现信息透明化。二要构建大湾区覆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环境信息、绿色产业等在内的全方面多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信息交流动态平台,实现多种类型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信息畅通和协调合作,为绿色金融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境内外两个市场,应根据大湾区内各城市资源禀赋与区位特征,错位发展、合作互补,深化两个市场务实合作,实现绿色金融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全方位互联互通,加大湾区金融融合力度。一是加快大湾区金融业双向开放步伐,积极推动三地跨境绿色金融投融资和绿色金融机构互设,畅通大湾区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绿色投资渠道。二是加强绿色金融学术交流,实施更加便利化的签证安排,实现大湾区绿色金融人才资源互通和共享。三是完善跨境资金双向流通机制,打破银行间市场的地域壁垒和促进湾区银行间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构建区域绿色金融体系。四是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交流平台,加强绿色金融改革经验交流与分享,推广成果经验。

  注释:

  ①   2018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28.7%[EB/OL].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7/t20190731_1683083.html,2019-7-31.

  ②   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EB/OL].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http://gdee.gd.gov.cn/zlpm/content/post_2485437.html,2019-5-29.

  ③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2019》发布[EB/OL].中国环境网

  https://www.cenews.com.cn/company/201905/t20190523_899316.html,2019-5-23.

  参考文献:

  [1]     SalazarJ.Environmentalfinance:Linkingtwoworlds[Z].PresentedataworkshoponFinancialInnovationsforBiodiversityBratislava,1998(01):2-18.

  [2]     梁盛平.生态文明与低冲击开发-贵安绿色金融+城市质量体系实践探索[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226.

  [3]     马骏.G20与中国:绿色金融[M].外文出版社,2016:3.

  [4]     刘毅,孙秀艳,寇江泽等.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N].人民日报(01版),2019-08-14.

  [5]     何凌云,吴晨,钟章奇等.绿色信贷、内外部政策及商业银行竞争力—基于9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实证研究[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8,33(01):91-103.

  [6]     孙光林,王颖,李庆海.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J].金融论坛,2017,22(10):31-40.

  [7]     王建琼,董可.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基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实证分析[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9,16(04):52-60.

  [8]     陈游.碳金融:我国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J].财经科学,2009(11):8-15.

张彬,张莉,李媛媛等.探寻新历史使命下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政策着力点[N].中国环境报(03版),2019-03-26


作者:李杨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