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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应注重“六个严抓”

2021-06-09 17:18:40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研究,以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部法规为重点,进行了重大部署,进一步厘清了新时期怎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完善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应重点扭住“六个严抓”,促进《准则》《条例》落地生根。

  一是严抓思想教育。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思想上出现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员干部如果在思想上发生病变,必将吞下违纪违法的苦果,最终影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翻开六中全会公报,可以清楚地看到,公报反复强调理想信念、从严从实抓思想教育,无疑是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特点,也是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不容忽视的一个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曾7次提及“理想信念”。六中全会再次号召全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视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这些都充分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要位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我们党才能始终屹立、永葆生机。综观《准则》和《条例》,无论是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还是申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从制度层面对开展思想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体现了以制度约束加强思想建设的“顶层设计”,把严抓思想教育得以进一步上升到制度层面,必将在现实中更好落地生根。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扭住严抓思想教育这个关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自觉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一定能为锻造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绘就精神底色,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严抓管党责任。意识到位,行动就自觉;责任到位,担当就主动。纵观近几年反腐,痛析党内如此腐败的原因,最为重要的关键的就是“管党治党不严”。教训极为深刻。管党治党宽松软,根本原因就在于管党治党意识淡化、思想麻痹、长期放任,致使一些地方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部分党员忘记了日常生活之外,还有个党内政治生活;一些领导干部只记得自己是局长、市长、董事长,却忘记了自己还是党员、书记、党委委员。管党治党意识缺失,责任自然也就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抓党内监督,有的领导干部顾虑重重,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执纪避重就轻,追责流于形式,不愿、不敢甚至抵制监督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实践证明,不把责任扛在肩上,任由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变成“冷灶台”、党内监督不严不实,潜规则就会盛行,小问题就可能酿成大祸患,政治生态也会受到污染。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种姿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用好《准则》《条例》这两个抓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严抓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什么阶段,严格执纪问责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唯有如此,才能以刚性的纪律约束,避免制度沦为“稻草人”,防止出现“破窗效应”,真正树立起党规党纪不可触碰的权威性。没有执行,再严格的纪律也将形同虚设;缺少实施,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束之高阁。制定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无论是贯彻《准则》,还是落实《条例》,都必须通过严格执纪问责这个“有力支点”,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格局。一组数据发人深省:从2012年到2016年8月,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3.9万起;从2013年至2016年9月,超过100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毋庸讳言,我们也曾有“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尴尬,一度陷入“规定一个样,执行一个样”的怪圈,而现在为什么能够风气一变?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铁面问责、刚性约束、执纪从严,实现了制度面前一视同仁、纪律所向有违必究,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劲正能量。坚持严格执纪问责,关键是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只有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担起监督责任,把执纪从严体现在每一次监督问责的实践中,才能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永葆党的生机活力。

  四是严抓“关键少数”。党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规党纪犹如“紧箍咒”,反腐败则好比“杀威棒”,然而光靠这两样硬约束还不够。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上好日常监督的“必修课”,同样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苏荣在江西大肆卖官鬻爵,于是许多干部整天琢磨苏荣喜欢什么;聂春玉在吕梁任人唯亲、任人唯“钱”,吕梁因此成为山西“塌方式腐败”的典型缩影。六中全会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管理监督出来的。《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应以《条例》为指南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从严治吏、建设廉洁政治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修订完善和制定施行。这意味着,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好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严抓作风建设。严抓作风建设,就要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始终锲而不舍、扭住不放。党的作风影响政风民风,作风建设始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铿锵有力的承诺和宣示,掀起了狠抓作风建设的新一轮行动。从“八项规定”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的发条越拧越紧。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多来,有关作风建设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达20多个,涉及改进作风、公务管理和节庆作风等方方面面。翻看六中全会公报,有关作风建设的“反对”“禁止”“不准”等否定性规定格外显眼。《准则》《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自我解剖,向顽瘴痼疾开刀,也要以《条例》为准绳,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开始抓好监督,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严抓作风建设,就要始终锲而不舍,扭住不放,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严抓惩治腐败。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既治标又治本,让党纪党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干净用权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站在这样的高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并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继今年7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后,六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准则》和《条例》,反腐败斗争正在走向长期化、制度化、常态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这是一条铁律。形形色色的贪腐行为,不过是权力滥用的寄生物。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就必须严查各种腐败,捍卫“权为民所用”的价值观念。坚持惩治腐败,确保干净用权,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这个抓手,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织密反腐败斗争之网。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就要进一步严惩腐败,不断纯洁党的肌体,始终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无论今天还是将来,无论世情、国情、党情怎样变化,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在新的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的胜利,创造新的辉煌。


作者:曹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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