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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2021-06-09 17:11:30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党的十八大指出:“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是时代发展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其意义重大而深远。为整合社会科学资源、提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人文素养、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进珠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战略目标,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只有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才能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一、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

  《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条例》规定的重要普及内容,而且也是《条例》制定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这就抓住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2014年2月,他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要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光靠倡导和社会自觉还不够,需要通过立法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来推进。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社会各界依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重要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必将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实效,使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固化以制,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渗透力。

  二、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是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的重大举措

  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社会科学普及是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活动。社会科学普及就是要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用简单质朴的语言讲清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说明白,使之更好地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接受,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工作制胜的看家本领,更好地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动工作。同时,社会科学普及是文化惠民的重要载体,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有利于推动文化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基层,有利于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同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有利于促进文化惠民和改善文化民生。《条例》是建设文化强省文化强市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个法规。在《条例》的保障下,持续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不仅有力地推进文化强省和文化强市战略目标的实施,而且会牢牢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使我们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如铜墙铁壁般坚不可摧、牢不可破!

  三、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是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实践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与形式,厘清了社会科学普及的社会责任,保障了社会科学普及组织和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社会科学普及的资金保障与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确保了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有法可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创新举措,必将有力地提升我们社会科学普及的管理水平,有力地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是促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障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具有高度的社会性。要建设好这一社会系统工程,有效促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各种资源和力量。《条例》在这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和机制。其中最重要的制度设计,是授权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与此同时,《条例》还规定了教育、宣传媒体等重要部门在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发展中的主要职责,规定了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责要求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因此,《条例》的实施,能够真正发挥其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的功能与作用,有效而且有序地促进我们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繁荣发展。

  贯彻落实《条例》我市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珠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社会各界都大力支持并积极投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珠海文化大讲堂”是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品牌,是我市建立的一所没有围墙的“开放型大学”,截止今年九月,已开讲240期,受教“学生”5万余人次。组织举办社科普及周九届,开展各类宣传普及活动190余场,直接服务人群达30万人次。组织编辑出版社科读物30余册,其中《珠海历史人文风物丛书》荣获全国优秀图书出版一等奖,市社科联会刊《珠海潮》已编辑发行  期,被国家图书馆及其他省市大型图书馆确定收藏刊物。组织举办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评选四届,共有112项成果获奖,并有7项成果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政府奖,获奖数量居全省地级市之首。先后有8个社科普及场所被授予“珠海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5个社科普及场所被授予“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371项,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决策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等等,我市这些卓有成效的社科普及工作为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坚信随着《条例》的实施,我市社科事业会迸发更强活力和更加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普及的春天会更加五彩宾纷,春意盎然!

作者:曹诗友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