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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观

2021-06-09 17:11:21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倡导,意义重大而深远。笔者认为,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基本内涵,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

  自由是价值追求最高目标

  何谓自由?辞海解释为:作为政治范畴,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内容。在古罗马,自由的原意指从被束缚、被虐待中解脱出来。资产阶级革命时提出的自由,指“个性解放”、“政治自由”、“贸易自由”等,目的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从封建主手里夺取政权,建立自由竞争的资本王国。在阶级社会里,自由是同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政治上的统治联系在一起的,只能为一部分人所享有,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和压迫的自由。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不受剥削和压迫的自由,并获得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它和纪律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由此可见,自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是人类价值认识中的共识元素,是人类价值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价值理想的要义。

  党的十八大把自由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内容, 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继承和创新,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承接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一共同成果和人类社会的这一共同价值追求,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自觉。

  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是人的社会,价值观说到底是人的生存意义及对人的生存意义的看法。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也就是倡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价值的本质规定,是共产主义最感召人、吸引人、凝聚人的价值理想的光辉。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共产主义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初始阶段,是对资本主义普遍存在的奴役、剥削和压迫等不自由现象的反坑,是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伟大事业,“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一方面高扬了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光辉旗帜,另一方面又结合发展阶段的实际,辩证认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反对抽象意义上的“自由”和自由主义。

  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被我国社会主义实践所肯定。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一直肯定和高度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培育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作为社会主义教育最主要的目标。毛泽东认为,自由对民族而言指国家独立、民族自主、对个人而言指人民翻身解放、个性获得发展。在发展阶段上,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依据”。从这个最大的国情出发,立足于这个最大实际就是当代中国的“自由”。在人的发展方面,从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都体现着党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视。现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高目标体现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党的十八大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内容,具有广泛认同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平等是人类社会美好向往

  平等,是一个令人向往的概念,辞海解释为: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平等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政治上处于平等地位,经济上有各尽所能的平等义务和按照劳动取得报酬的平等权利。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只有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才能实现真正的实质上的平等。由此可见,平等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基本准则,是人类社会的理想价值追求,而平等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很漫长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向往平等,天经地义;追求平等,人性所至。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平等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回望人类的发展史,人们都在追求平等,其价值诉求可归纳为:在制度上要保证人们的劳动所得没有受到不合理的剥夺;要保证每个人平等地享有民主权利,而且使每个人的平等追求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并能得到法律的制度性保护;政府和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不会因为家庭收入差别而受到影响的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通过调整税收制度等方式对贫富差距进行政策性调整;根除因非法收入而造成的不平等现象。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平等是人们的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要使社会保持稳定,需要政府进行同样无止境的努力。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平等奠定了制度基础。党的十八大把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既表达了我们党在理论凝练与创新上的与时俱进,又反映了我们党在实践拓展与推进上的人文价值追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具有特殊的价值意义。笔者认为,其重大现实意义就在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着平等的价值目标不断迈进。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民主,确保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的权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尊重民主和民意,依托人民群众的平等参与制约特权、治理腐败;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平等地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平等地释放人的智慧才能、平等地维护人的主人权利,等等。这些价值目标将引领社会主义奋力前行。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一切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的社会福利,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对于平等的追求我们从未止步,如今我们正在追求中幸福地享受着平等的机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只要我们不懈地追求、不懈地耕耘、不懈地拼搏,一切美好愿景定能实现。

  公正是照亮社会温暖阳光

  何谓公正?辞海解释公正亦称“公平”。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适应关系。公正观念和标准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社会主义的公平观念集中体现在消灭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中。由此可见,公正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表达的是社会层面的公正理念,指的是社会公正地回报个人所作出的牺牲和奉献,恰当地分配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纵观人类历史,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们的向往和追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社会公正,《礼记》中就曾描写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美好社会。在西方,从古希腊就把“公正”列为“四达德”之一。在马克思主义者视野里,“公正”或“公平正义”是未来社会极为重要的特征。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较之封建社会进步、公正、合理,但仍然是一个极不公正的社会。马克思说,世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首先是全体劳动者创造的,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马克思深刻揭露了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根本原因是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只要剥削劳动者、更多地生产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目的不变,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就一定是剥削制度的社会,这种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公正。可以说,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处处表现着他对社会公正的向往和追求,时时渗透着社会公正的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公正是人类社会存在的首要原则,是人类文明基本价值的核心和要旨,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追求和实现公正为己任。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对分配制度、工资制度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都包含着对公正的追求。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将实现社会公正纳入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之中。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执政为民,实现社会公正。胡锦涛同志科学发展观,就是把促进社会的公正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当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着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正理念、规则和实现体系,要求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并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建立和遵循公正原则,实现全社会的公正,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把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公正是照亮社会的阳光,它给人温暖、给人力量。人民的社会充满公正的阳光,就一定会更加和谐稳定、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就一定能不断发展进步、实现美好梦想。作为凝聚全体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必须以公正为价值感召。

  法治是社会发展必然选择

  辞海对法治解释是指按照法制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在中国,战国时法家大力提倡,韩非集法家学说之大成,把法治和术治、势治相结合,形成系统的法治理论,明确提出“以法治国” 、“以法为本”、“治强生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观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论述了法治胜于人治,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也倡导法治,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由此可见,法治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的共同追求,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将法治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法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自觉的行为习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这是国家治理转型的价值追求,是现代国家实现善治的必然要求,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在治国理政中,法治比人治更为稳定,不会朝令夕改、飘忽不定,它确定的规则不会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治比人治更为规范,不会宽严失度、率性而为,而是强调公权力要由法律制度来赋予和认可,只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程序行使,不给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提供土壤;法治比人治更为公正,不会趋炎附势、差别对待,而是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大家平等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得到平等救济。正是因为法治具有确定性、权威性和正义性,才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和人们公认的良好模式。

  纵观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在探索和推进社会的法治实践。1931年11月召开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根据地历史上第一部宪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现实基础。邓小平认为,要集中精力制定完备的法律和在全国坚持实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执法司法者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这既是对执法司法者的基本要求,更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努力一刻也没有停歇。法治作为当代中国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的必然,也是党在新时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

  法治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当前,我国处于并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基本国情。法治确立为我们所倡导的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是十八大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依据,从“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任务出发而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主体确认、运行规则、责任追究都仰赖法律制度及其实施。通过法制实现民主,是真正保障人民主体地位,有效实现人民民主、保障人民权益的途径。法治是先进文化的制度保障,先进文化为法治提供伦理与精神的基础。法治与先进文化价值同向,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生态文明建设,没有一定的法律制度保障,没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作为支撑,只是“沙滩上城堡”,是美丽的空中楼阁。从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出发,法治确立为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是势所当然。

  当下,党要率领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法律治国理政,必须将法治确立为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积极培育和践行法治价值观决非一日之功,将是一条挑战与希望共存之路,是一条困难与机遇并存之路,只要坚守恒行,必定前途光明。

  总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坚守的价值追求,是中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社会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价值追求,只要全社会共同坚守,自觉培育和践行,一定会内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一定会外化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行动。

作者:曹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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