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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21-06-11 17:47:49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强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2016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走访考察、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调研了中国移动广东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本文认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深化国企改革坚守的政治方向,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的客观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珠海国有企业需要从制度方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和“内嵌”到现代企业制度当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的建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创新和完善国企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党建工作成为国企发展的重要推力;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等方面出发加强和改进珠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首先,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深化国企改革坚守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首先是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旗帜鲜明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又是企业家,要牢固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家精神,勇于破解发展难题,积极参与全球竞争,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的客观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的最大特点必然体现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明确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的权责边界,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形成一套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最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高管涉嫌违纪违法的腐败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国企党组织主体责任缺失,党的组织纪律被束之高阁,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中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这些问题不仅直接损害国有企业的实力和形象,也在不断削弱我国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也不能例外,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对于减少国企腐败问题、促进国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十八大以来珠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与问题

珠海地处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市场竞争观念相对浓厚,市管国有企业较早实施了公司制改革,普遍实行公司法人制度和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制度、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市管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加强和改革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根据珠海市国资委统计,截止20176月,组织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各级企业,共有党委42个、党总支29个、党支部583个。其中市管企业党委20个、党总支22个、党支部326个;内联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央企、省属及其他省市国企的下属企业)党委22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257个。全系统共有党员11372人,其中市管企业党员共6916人,内联企业党员共4456人。党的十八大以来,珠海市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企业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一是重点发挥思想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严格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珠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逐步实现对企业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量化考评。积极推动市管国企承担社会责任。目前市管国有企业担负了全市30%的重大项目,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取得突破进展。

二是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国企战略发展中。在落实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珠海市国有企业注重同步进行党建工作的规划和设计,将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改革的每一个具体步骤之中,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珠海市国资委统筹设计了公司治理指引和公司章程范本,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有效保证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国企选人用人关。珠海市国有企业较早就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推进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在市场化选聘的同时,企业党委发挥了制定选聘标准、监督选聘过程、考察确定选聘人选的作用,企业党委书记逐步担负起选人用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选人用人动议前,充分发挥了把关作用。

四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关心基层党员成长。珠海市国有企业根据基层党员成长需求,在组织生活中充分发挥自身培训资源优势,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党员成长培训,为基层党员锻炼才干、施展才华提供机会。通过特色党建工作、加强党性教育、开设“党员示范岗”等,增强党员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珠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还未能有效结合统一起来。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体制与企业运行体制存在“两张皮”现象,这不仅是由于企业经营者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也因为党组织自身工作不能适应国有企业发展实际。“三重一大”制度在部分国有企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被弱化。部分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领导人员配备不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有待优化。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等相关议事规则、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部分企业没有完善相应的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会议召开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不清晰,党委会存在“陪衬决策”现象。

二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基层党建活力不足。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企业结构变化频繁和从业人员流动加快,导致企业基层党组织变化较快,部分市管企业党委及下设党支部未能按时换届或者班子成员不齐,影响了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够,部分企业还存在认识差距,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认为党建工作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反而挤占了业务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培训、党费缴纳、组织人事管理等日常党务工作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好,党务工作者人手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为兼职,而且都是“半路出家”,未受过专业的党务培训。

三是落实党建工作的“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客观方面,国有企业承受经济指标的重大压力,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部分企业党委书记对经营上的指标看得比较重,对党建工作的指标还有些模糊不清,认为搞企业看经济效益就可以了,把党的领导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立起来。部分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差距,满足于形式上的完成任务,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没有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甚至将组织生活娱乐化。国企党委管理层面出现了“宽松软”,必然导致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

三、新时代新征程上珠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路径分析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的要求是“四个坚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从制度方面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指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我们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深刻领会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国企党建问题上不能含糊,也不能有模糊认识。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主体明确、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高效的制度规范;要完善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党建工作不仅要写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还要通过细化和完善配套措施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形成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流程中的有机统一、协同运作、相互制衡、互补缺位的局面;要明确国有企业党委的责任主体,明确国企党委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国企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执纪的责任人,明确其他党员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和“内嵌”到现代企业制度当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的建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提高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能力和决策水平,把党的政治领导有机地融入渗透在企业的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之中,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加强班子建设,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依法依规完成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加强监督和监事会建设,落实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实现在组织架构上,把党委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在重大决策上,把党委统领全局与董事会重大决策有机融合;在经营管理上,把党委推进重大决策与经理层贯彻落实有机融合;在监督保障上,把党委把关定向与监事会依法监督有机融合,真正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三是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程序,保证党对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要配齐配全企业党委班子,全面推进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要完善企业领导交流制度,注重在工作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和职业经理人。要强化正风肃纪,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突出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要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制定容错纠错机制,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全面加强巡查工作,抓好巡查结果整改督导,对存在问题一跟到底,不整改到位不放松。

四是创新和完善国企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党建工作成为国企发展的重要推力。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与珠海市国资委党委已联合印发国企党建工作40项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各企业党委真正做到挂图作业、逐一推进、销号管理,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四个同步、四个对接”的要求。对照党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工作保障、工作方式、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的规划化标准,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生产经营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努力做好“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和竞争实力。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的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五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反腐倡廉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与企业考核等挂钩。要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国企内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要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六个决不允许”的细化落实,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六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按照全面覆盖、有效覆盖的要求,健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到哪里,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把基层职工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是国有企业需要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理顺国企二三级企业和异地企业的党组织管理机制,解决属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充分调动一线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作用,让党员在身份上有意识、有价值、有存在感、有特殊贡献。尤其是在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要注重培育打造基层党建品牌,通过以点带面,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国企拓展海外业务的需要,创新开展国企境外分支机构党建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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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7年秋季学期中青一班第二课题组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