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非公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①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此,笔者对广东省部分城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依据调研结果对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进行了思考。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非公企业党员,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观察及数据分析法等方法,选取了广州、深圳、韶关、中山、东莞、云浮、河源、阳江等八个城市作为调查点。共发放了400份调查问卷,收回384份,有效问卷376份,有效回收率达94%。同时对20名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20名非公企业主和40名非公企业党员进行了访谈。
(一)年龄结构
此次调查的有效样本总数为376个,由表1数据可见,样本年龄分布比较广泛,各个年龄段都有,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占总数的61.96%。
表1调查样本年龄结构分布表
(二)学历结构
调查样本显示,调查对象学历水平总体较高,大专及以上学历共占样本总数的43.6%。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比为16.5%,大专学历102人,占比为27.1%,中专或高中学历152人,占比为40.4%,中专或高中以下学历60人,占比为16.0%。
二、当前广东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亮点
近几年来,广东省各地非公企业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把推进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企业的重点工程来抓,呈现出以下亮点:
(一)制度建设推动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规范化
广东省的非公企业都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从而实现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如阳江十八子集团十分重视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出台了《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性规定。调查问卷结果显示:46.81%的调查对象表示其所在非公企业的党组织管理制度完善,党工委工作开展顺利;40.96%的调查对象表示其所在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党工委工作开展顺利;只有12.23%的调查对象认为其所在非公企业的党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党建工作开展较困难。
(二)发挥党组织优势,推动企业文化创新
部分优秀非公企业,坚持把创建优秀企业文化作为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载体,努力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文化优势,把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如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重把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着力把实施“素质工程”和“学习型党组织”与培育企业文化融为一体,形成了“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的企业精神,为企业发展凝聚文化力量。
(三)专题教育提升了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大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都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并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的党建活动,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例如,东莞市通过深入开展“企业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市直管非公企业党组织纪检干部到广东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有力地推动了非公企业党风党纪的持续改善。
(四)队伍建设提高了素质能力
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息息相关。在调查中发现:广东省部分非公企业在深入开展“双推双培”工作过程中,能够把企业中的优秀党员培养成为企业业务骨干,把企业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能够从优秀的党员经营管理者中推选党务工作者,从党务工作者中推选经营管理人员。如深圳市龙岗区推动党员和企业骨干队伍有机融合,共有980名党员分别被培养成为生产、经营和管理骨干,33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被推荐进入经营管理层。这些做法不仅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而且也提升了企业的党建工作水平。
三、当前广东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广东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非公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少数人属于“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认同感,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出现“真空”现象等。
(一)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建制散乱
1. 个别党组织“边建边散”。调查显示,有一部分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存在“联而不合”“合而不活”“活而不强”等问题,有的甚至一年也不能开一次会议。同时,由于人员流动频繁,一些党员少的党支部成了“空壳”。又因为非脱产等原因,一些地方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投入有限,有些甚至只是“挂个名”。在对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访谈中,有30%的访谈对象表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很难,但瘫痪得很快,甚至“边建边散”。
2. 部分党员不愿公开党员身份。通过对非公企业党员的访谈可知,有20%的调查对象表示自身缺乏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党员荣誉感也不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愿主动公开党员身份,属于“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调查数据显示,有23.2%的调查对象表示其所在的非公企业存在“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问题。原因是有的非公企业党员不想转关系,有的因为流动快顾不上转,有的认为组织关系转得出但接收难,等等。另有15%的非公企业党员认为自己只是个“打工仔”,工作只是为了赚钱,亮不亮党员身份不重要。
(二)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了解
由于党建工作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其效果往往难以立竿见影,因此有一部分非公企业主逐渐失去耐性,对党建工作产生了一定排斥心理。调查结果显示:18.1%的调查对象认为非公企业主对开展党建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22.1%的调查对象认为上级党组织对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没有刚性约束,缺少激励机制。这也导致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通过对非公企业主的深度访谈得知:25%的调查对象认为只要企业效益提升、税收增加,党建工作好坏无所谓;20%的企业主觉得自己不是党员,在商不言政,企业中有没有党员无所谓,甚至存在党员“无用论”“摆设论”“临时论”等错误思想;15%的企业主担心党组织在企业开展政治活动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从调查数据可知,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心存“三怕”:一怕党组织活动影响生产,加重企业负担;二怕党组织介入管理,影响企业发展;三怕党组织带动党员职工维权,增加企业成本。这些都表明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了解。
(三)部分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1. 党员教育管理呈现“真空”。部分小型非公企业虽然成立了党组织,但其“生存”质量堪忧,党员身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摆设”。调查情况表明,有15%的非公企业主表示虽然自己是党员,但在经济压力下,只看到同行之间的商业竞争,追求企业的最大利润,自己不带头,也不愿意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有20%的非公企业党员表示,由于企业主把追求经济利益作为最大动机,所在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活动中走过场,收效甚微。
2. 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非公企业有生产的淡季和旺季,还有一些企业对员工作息时间要求严格,工作任务量大,这些都决定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很难按部就班地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力没有保障。一些非公企业实行计件工资,为尽量减少用人成本,无法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因而在企业出现了身兼数职的“忙书记”、一问三不知的“盲书记”、无职无权的“配角书记”、一事不管的“好书记”。二是场地没有保障。有的企业自身就无办公场所,更没有条件配备规范的党员教育活动室。三是教育模式没有保障。有的非公企业党建活动只侧重于组织球赛、郊游、艺术节等文体活动,或局限于帮贫救困的帮扶工作,忽略了对党员进行思想理论教育。
3. 教育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调查数据显示:有30.6%的调查对象认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理念能与时俱进,教育方式方法有创新性;有32.7%的调查对象认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理念基本上符合形势要求,也基本上符合党员的需要;但也有36.7%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理念落后、形式单一,重灌输轻实践。总体而言,当前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党员教育方面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流于形式的多、空洞说教的多、照搬照转的多;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的少、与企业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少、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相结合的少。
四、进一步加强广东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得到净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②我们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系统谋划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让全面从严治党在非公企业落地生根。
(一)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近几年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在理论上越来越明确,但由于企业产权属于企业主所有,非公企业党组织很难进入企业决策层,因而也就很难真正成为企业的政治核心。
调查表明,一部分非公企业对党组织的职能定位有偏差,不考虑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不重视党务干部的配备与使用,形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从调查问卷来看,376人中有56.4%的人认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是企业与职工的政治核心,23.7%的人认为党组织仅仅是维权核心,19.9%的人认为党组织地位因企业不同而不同。这是导致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差异化的主要原因。
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第一次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作出明确规定,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提升党组织的向心力。“政治核心”“政治引领”既是定位,也是作用。一要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以先锋模范的形象在企业职工群众中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二要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即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员的教育培训。非公企业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党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非公企业党组织应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除了组织集中培训外,要充分利用企业网络资源,如党建网、信息、QQ、微信等平台,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党员增强对党组织的认同感,提高党性修养。此外,非公企业党组织还要经常派出党务工作者对党员进行个别谈话引导,特别是对那些党性意识不强的党员,要进行长期跟踪教育,确保党员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创新非公企业党员管理方式。鉴于非公企业产业分布散、业务网络广等特点,要注重不断创新党员管理方式。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构建党建网络,依托党建信息平台开发“网络会议室”“网络党课”“移动短信”等党员教育管理新载体,使分散、流动、忙碌的党员也能得到及时的教育与管理。要探索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对已确认身份但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将其纳入企业党组织活动。要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党员,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建立完善的党内激励、帮扶和关怀制度,注重解决生活困难的党员的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员的监督。监督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当下社会环境复杂多变,非公企业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也面临不少诱惑,要避免党员违法乱纪酿成大祸,必须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在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监督方面,要依纪依法进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体系。
(三)提高非公企业主的党建意识
破解非公企业党员管理难的问题,必须突破出资人这道关。要千方百计让非公企业主消除思想顾虑,建立起对党员的信任,从而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对非公企业主的教育与引导。各地党组织及统战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组织非公企业主参加教育培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引导非公企业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贯彻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个人梦”“企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起来,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中国梦”。
二是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非公企业主的联系沟通。各地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深入非公企业,与非公企业主进行交流谈心,宣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企业主致富思源,增强知党、爱党、护党意识。同时要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组织、工商、税务、招商等部门的资源,主动到企业中宣传党的政策,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邀请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非公企业主介绍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增强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同。
(四)实现党建工作和企业经济工作的融合
企业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都是企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找准结合点,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融合。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一要跳出“就党建抓党建”“就组织抓组织”的封闭思路,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经济工作深度融合、共同发展,提升非公企业的生产经营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二要把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结合点,把生产经营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突破点,让党建工作在非公企业发展的最前沿有为有位,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要将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发展融合,增强非公企业发展“软实力”,以文化凝聚精气神,提高非公企业党员及其他职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注释:
① 习近平.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cnr.cn/gundong/2013/t20120321_509314717.shtml.
②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6-30(01版).
参考文献:
[1]王永华.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6(03):10-11.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N]人民日报,2012-5-25(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