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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媒体的博弈

新媒体视域下公共危机治理的挑战

2021-06-12 17:21:45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时期,矛盾凸显、危机频发,尤其在新媒体语境下,政府与媒体关系的利益博弈与较量影响着政府对危机事件的有效治理。在危机事件中,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的元治理者,却采用符合其最大利益的“捂”的惯性思维,扼杀“不听话”的媒体、封锁负面信息,造成媒体集体“失语”的现象;媒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在危机报道时,受利益驱动,抢新闻、争版面、追求发行量,也会对危机事件过度渲染和不实报道。危机事件的有效治理需要协调两者的关系,实现两者之间对信息资源有效控制和占有的良性互动。政府与媒体的不合作博弈,不仅过度耗散治理资源,而且加剧事态的扩张,引发政府自身的认同危机和信任危机。因此重构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是危机有效治理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危机治理中媒体的运行逻辑及博弈过程

  博弈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联盟方均有利;非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在行动选择时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公共危机高发频发,政府与媒体的博弈经过了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转变。政府作为危机治理的元角色,具备控制事态的主导权和强制权。媒体作为政府公关及与公众沟通的桥梁与中坚力量,具有危机报道的自由权利及知情权。

  (一)第一阶段:依附—控制

  我国媒体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具有公共性,接受党委领导、政府管理,是党政部门的代言人。另一方面,媒体不仅仅是政府的喉舌,还具有社会属性,报道危机真相的同时,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机关掌握危机治理的主导权,把握危机发展的态势和方向,控制着媒体的报道方式和报道内容,媒体报道之前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层层过滤和筛选,有时导致危机报道内容失真。一旦有媒体报道政府负面新闻,地方政府便设法对媒体记者围、追、堵、截,封锁信息,政府对媒体的严格控制,导致媒体成为政府的附庸。部分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度及知名度,过度渲染,夸张扭曲事实真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造成媒体偏失的关键原因在于政府部门非但没有及时公开事实真相,而且为媒体设置重重障碍、严格控制,结果导致权威信息资源的缺失,造成民众的猜疑和慌乱,直接引发政府的信任危机。显然在政府与媒体的博弈过程中,政府占据强势地位,媒体处于博弈的劣势地位。因此,危机一旦爆发,媒体在政府的强势控制下,要么摒弃自己的专业媒体精神,站在政府的视角过滤负面信息,进行选择性的报道,或集体失语。要么一味地追求影响力和版面,夸大事实,混淆视听,以达到自身最大利益,形成媒体忽略风险、误置风险、转嫁风险等集体不负责的现象。

  (二)第二阶段:配合—管理

  在信息发达的当下社会,尤其在媒体商业化、市场化的今天,媒体不仅为政治服务,而且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仅仅依靠对媒体的强制管控手段,已经驾驭不了媒体。尤其在以网络为代表的全媒体出现以后,双向互动的沟通交流方式突破了受众在传统媒介中被动接受信息的局面。一方面,民众为争取知情权,危机事件爆发后主动挖掘一手信息资源,受众驱动信息传播;另一方面媒体为博得影响力和争取话语权,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并利用一切信息载体,采取具有号召力和渲染力的报道,拓展其在公共空间的话语权以吸引更多受众的关注。对于媒体而言,危机事件是具有报道价值的绝好新闻素材,是考验政府和社会危机化解能力的契机。在受众和媒体的双重驱动传播模式下,政府迫于舆论压力,“捂”不住危机事件的真相,转而采取片面的管理手段。政府从自身利益考量,主动与媒体配合,发布正面新闻或者将负面信息降到最低,这样既避免因与媒体立场分歧而产生正面冲突,又满足公众知情权。政府与媒体的博弈也由控制与被控制的失衡状态渐渐转向管理与配合的状态。

  (三)第三阶段:互动—协作

  信息爆炸时代,全能政府在危机治理中无法进行责任兜底。“在危机情境下,个人和群体的媒介依赖关系更加强烈,此时,如果政府保持缄默,权威媒体集体失语,就等于把舆论的主导权拱手让于他人,谣言会不断产生,很可能导致‘涟漪效应’,产生新的危机。”尤其在公众对媒体依赖性加强,越来越多的受众依赖媒体这一窗口知晓危机事件的信息,媒体对危机报道的内容、角度和方式深深影响受众对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的态度和评价,所以媒体的影响力使得政府对媒体的依赖程度也不断加强。尤其新媒体的盛行,政府意识到仅仅依靠控制与管理,不仅不能保证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会失去舆论引导和形象重塑的机会。于是政府转变媒体策略,既然“堵”不住,不如主动疏导,不仅要主动寻求与媒体合作,而且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主动为媒体开辟信息通道。政府最明智的策略便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危机信息,保证媒体及民众的知情权。政府主动寻求与媒体的协同合作,不仅有利于在第一时间设置议程,为危机事件限定解释框架,而且充分保证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和话语权。这不仅有助于危机事件的有效治理,而且有助于构建政府的美誉度及合法性。在危机治理中,媒体具有稳压器和减压阀的功能,不仅可以从政府手上获得希望的信息,对政府可以发挥监督功能,而且政府可以利用媒体将舆论导向有利于政策推行的方向。因此构建两者的良性互动机制和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博弈,是双赢的局面。

  二、危机治理中政府与媒体不合作博弈的原因

  (一)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不健全

  信息既是危机的诱发因素,又是消除危机的根源。“媒体传播的扩散过程,使得媒体报道具有放大作用和潜在的社会效应,传输过程中信息可能变形、失真。”受到政绩考评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通常将危机事件当作不愿公开的丑闻,对事件的任何信息都不与披露,想方设法“捂”住事件真相,试图做到密不透风。再加上信息传递受到组织层级制的影响,速度缓慢、信息流失。危机信息及时公开的观念没有被公共部门普遍接受,相关部门报喜不报忧,过滤负面信息;或是将事件贴上“保密”的标签,限定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同时也给媒体报道事实真相设置了重重障碍。政府与媒体之间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的不健全还表现在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健全的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掌握危机决策的主动权,媒体只能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信息碎片,传达政府的声音。政府部门对于危机信息的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缺乏科学规范的指导,政务公开实现信息共享成了空谈,不免造成受众的猜疑。在如今的全媒体时代和信息全球化时代,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多元。即使信息被屏蔽封锁,形成信息真空,也会对危机的处理形成极大的弊端。“危机事件在被揭示的过程中,信息源都是由网络自媒体中的公共平台发布的。在这些网络意见被有意遮蔽的情况下,便会走向极端,造成动辄百万次的点击率,‘网络群体’在信息真空中寻找宣泄的渠道。”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健全

  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危机事件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掌握危机处置的话语权和权威性,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官方的传声筒,站在政府视角处理危机,信息透露的程度完全由政府决定。政府主导了话语权,媒体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功能并未得到发挥,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阻塞;第二,新闻发布存在滞后性,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往往是在危机爆发以后,危机潜伏期政府完全没有寻求与媒体合作的意识;第三,我国新闻发言人的专业素养较低,发言人一般由政府官员担任,官员公务繁忙,发言人兼职化,新闻发布会往往成了政府工作报告;第四,新闻发言人与媒体公众缺乏良性互动,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的信息源,避重就轻,忽视公众的知情权,只是单向地传播信息,双方缺乏基本的互动;第五,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可信度较低,地方政府及官员出于为地区部门利益考虑,往往会“捂”住事实真相,对上级政府谎报、瞒报甚至不报,导致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发言人无法获得真实的危机信息,难以做出科学的判断,政府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

  (三)媒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媒体界权力寻租的怪相屡见不鲜,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泛滥,打着维护公众利益、监督政府危机治理的旗号谋取私利,有的利益集团掌控着媒体并左右舆论的发展。哈贝马斯认为,“大众媒介应具有以下特质:首先,主体是特定的知识分子阶层,能够承担舆论监督的中坚力量。与政府即统治阶层无交叉,分离状态。其次,具有与公共权力部门相抗衡的评判功能。”而在公共生活中,有些媒体打着为群众服务和舆论监督的旗号,置公共利益不顾,急功近利。忽视自身的职业道德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追求看点、扩大版面和提高收视率,偏离危机真相断章取义的对危机事件进行歪曲报道、片面报道、杜撰报道及有选择报道。伴随网络的发展,为了满足网民所谓的猎奇心理,媒体对刺激受众眼球的新闻更是趋之若鹜。他们只关注销售量、收视率等经济利益,这种缺乏理性和社会责任意识的行为,不仅损害媒体自身形象,也给政府造成难以挽回的信任危机。政府危机处理过程中的瑕疵和缺陷,媒体不仅不以和平友好的方式帮助其纠正,还会放大缺点,并借机炒作,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政府角色定位偏差

  媒体与政府的对抗溯源于政府自身角色定位的偏差。政府与媒体打交道时官本位思想突出,政府官员服务意识淡薄,面对危机和负面信息,不是第一时间进行疏导,而是要求媒体危机报道必须按照政府要求进行,一旦有媒体报道危机负面舆论,政府便认为媒体不配合政府危机治理,故意将事件放大,将政府置于媒体和百姓的对立面。政府角色定位偏差还表现为对舆论监督的偏见。“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我国传媒的结构。特别是在危机事件中,通过互联网这个‘扩大器’的放大作用,使得信息得以迅速地传播和扩散,普通的网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个‘万花筒’了解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获知信息,并可以通过主帖、跟帖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信息以几何级数速度得以迅速地扩展。”政府在知晓的第一时间是删帖和封锁言论,希望远离舆论关注的焦点和公众评判的众矢之的。危机信息一经披露,经过网民的评论、转帖和跟帖,事件被迅速放大,不可能按照政府的意愿运行。删帖和封锁舆论表面化解了矛盾,但是民怨和民愤经过长期的积累,再加上发泄的渠道不畅通,只会加剧与公众利益的冲突。

  三、政府与媒体的合作博弈——跨界危机治理的策略选择

  政府对待传统媒体的策略已经无法应对新媒体的挑战,这种模式不仅妨碍了危机的有效治理,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因此,探索加强政府与媒体的合作与互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功能、遵循媒体的运行逻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畅通危机信息的交流共享渠道

  希斯说:“在危机管理中,沟通是最重要的工具。”媒体作为政府危机治理的减压阀及社会心理的指示器,具有舆论导向、信息沟通和社会稳定的正面功能。危机潜伏时期是危机治理成本最低的阶段,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感召力和辐射力,主动寻求媒体配合,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向民众第一时间传递危机预警信息,便于民众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尽早撤离危机源。同时媒体也要主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和广泛的信息搜集,第一时间发现危机源和危机信息,并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以便引起政府和民众的重视,使得政府提前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将危机处置在萌芽状态,以免造成巨大的损害,降低危机治理的成本。通过政府与媒体的密切沟通,危机信息得到及时发布和共享,从而促进社会舆论共识的形成。政府亦可以借助媒体,就危机应对的策略、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保证民众的知情权,稳定公众的恐慌情绪,取得社会舆论支持。当民众与政府发生矛盾,媒体可以发挥润滑剂的作用,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了解民众的心声,为民众提供发表意见的渠道和平台,协助政府治理危机。

  (二)建立健全高效的新闻发布机制

  危机爆发后政府的集体沉默、新闻发布的缺失、信息渠道的堵塞,都会造成谣言四起、小道消息乘虚而入,给公众带来恐慌的心理,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新闻发布机制迫在眉睫。首先,由于微博等新媒体的兴起,未经核实的危机信息极易通过新媒体渠道扩散,因此政府部门在第一黄金时间组织权威的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和媒体发布及时、准确的信息,能够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其次,建立新闻滚动发布机制,高度关注危机事态的发展,对危机信息进行深度、实时和真实的报道,把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权,避免新媒体和其他渠道发布信息导致民众出现猜疑和恐慌的情绪。再次,提升新闻发言人的整体素质,建立专业的新闻发言人队伍,协调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关系,杜绝谎报、瞒报和不报的行为,并对危机事件深入调查,谨慎做出判断,保证新闻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最后,政府应加快新闻立法,规范新闻媒体的行为,并将媒体与政府的关系纳入法制化的运行轨道,促进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新闻媒体的同时,保障公众和媒体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权。

  (三)提高媒体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中坚力量及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其职业道德和素养对危机治理的效果影响重大。首先,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媒体人应该及时将危机真实信息传递给公众,维护公众的知情权,打消民众的恐慌和猜疑,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应对危机。其次,媒体不仅要关注销量、收视率等经济利益,还应该理性地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关注社会公共利益,谋求社会的认同和尊重。再次,媒体要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仅仅是政府的传声筒和扩音器,也应该是民众的代言人。民众是危机事件的最大受害者,媒体应该及时倾听和传递民众的声音,对民众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报道。媒体在享受新闻自由的同时,必须要防止权力的异化。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是统一体,新闻自由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才符合新闻伦理规范,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与信任。

  (四)政府部门树立全新的媒体观

  “由于新闻是媒体生命的维系所在,而危机信息本身就是新闻,加之政府科层组织的稳定性,媒体比政府更易于获取危机征兆信息,媒体的信息便成了政府危机治理决策的重要来源。”危机的有效治理,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政府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摆脱行政干预的传统思维,采用经济、法律和技术等综合方式对媒体进行管理。在危机治理中,政府部门应该树立与媒体主动合作的意识,打造阳光、透明和法治政府。首先,政府对媒体要适当放权,对媒体减少行政干预,赋予多家媒体采访的权利,从不同的视角对危机事件进行真实的报道,政府通过对多家媒体的报道,评估公众的回应程度并检测其政绩;其次,摆脱排斥媒体观念的束缚,为媒体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自由适度的行业环境,监管媒体的同时尊重媒体报道的自由权和运行逻辑;再次,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危机第一时间发布新闻和并滚动发布信息,及时进行舆论回应,满足公众与媒体的知情权,与媒体实现真正的信息互动和共享;最后,对新闻发言人进行专门的媒体沟通训练,增强其与媒体的沟通合作能力,采取双向互动的合作模式。

  四、小结

  “政府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既要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又要接受媒体的监督;既要通过媒体了解社情民意,又要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既要让媒体为我所用,又要为媒体提供服务;既要尊重媒体的新闻自由,又要防止媒体权力的异化;既要推动媒体产业发展,又要避免市场带来的低俗化倾向;既要开放境外媒体采访,又要抢占世界舆论的话语权。”在公共危机高发频发的时代,媒体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危机应对能力也成为考核政府绩效的关键指标,尤其在新媒体快捷多元化时期,政府需要尊重媒体的运行逻辑,充分发挥媒体的防御、监督和沟通功能。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另一方面要为媒体创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形成政府与媒体的沟通渠道和良性互动机制,实现政府与媒体公信力的双赢局面。政府要通过主动的议程设置,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以主流的意见引导非理性的声音,形成有利于促进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度的舆论导向。在重视媒体、利用媒体的同时,政府也要树立为媒体提供服务的理念,尽量公开政务信息,满足媒体的采访报道要求,为媒体的发展提供政策、资金上的扶持,推动媒体做大做强。所以将媒体这一传播工具转化为危机治理的重要支撑力量,并形成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注释:

  ①曾庆香,强德华.论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中政府与传统媒体的博弈[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2,(05):43-46+52.

  ②⑧明燕飞,卿艳艳.公共危机协同治理下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构建[J].求索,2010,(06):76-77+55.

  ③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3.

  ④吴晓明.群体性事件中的自媒体作用考察[J].江海学刊,2009,(06):205-211.

  ⑤刘若唯,董国强.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列党课之十二[J].党建,2009,(12):22-23.

  ⑥曾祥利,蒋花.公共危机中舆论“扩大效应”的成因分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5):233-235+238.

  ⑦[美]罗伯特·希斯.危机管理[M].王成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9.

  ⑨叶皓.从被动应付走向积极应对——试论当前政府和媒体关系的变化[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8,(01):46-54.


作者: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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