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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科技资源向高新企业流动障碍分析及建议

2021-06-21 15:02:57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我市科技资源向高新企业流动障碍分析及建议。科技资源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切资源,包括一般意义的劳动力、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人员、资金、科学技术存量、信息、环境等。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如何更好地促进科技资源向高新企业流动是推动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近日,市社科联、北理工珠海学院课题组对我市科技资源向高新企业流动障碍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促进科技资源有效流动的对策建议。存在问题:一是资源分布不均,共享及转化意识不足。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企业不多,产业密集度不高。科技资源多集中于高校和企业,多数企业未意识到资源共享对成本及技术创新的重要性,而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多以基础研究为导向,较少考虑经济利益。校企合作有限且集中于技术层面,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显著。二是政府顶层设计及相关政策有待完善。针对大湾区这一新事物,政府在顶层设计、人才引进政策、公共服务政策及知识保护立法方面仍待改进。三是平台重复建设,资源供求不平衡,服务平台待完善。由于信息不对称及企业竞争考虑等原因,科技资源平台建设存在重复建设现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部分数据仍停留在5、6年前,更新延迟,且供求信息不平衡(如平台内发布的科技成果供给信息共1561条,而需求信息仅14条等)。科技评估、咨询、技术交易、科技情报研究等方面的服务支持也待加强。对策建议: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针对科技企业资源分散的特点,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作为重大合作平台,将现有的产业园中以葡萄牙、西班牙等欧盟国家为主的政府机构、企业、专家等资源及交流平台扩大至全球范围,推进中医药海外发展,实现澳门—珠海极点带动;借鉴广州市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的模式,建立国内外知名高校面向珠海的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为湾区及境外投资者在我市创办研发机构提供条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策略,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减税降费政策,继续优化“金融十四条”、审批服务及营商环境。利用科技资金支持及税收激励,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对于流动资金充裕的企业,可适当引流至有需要的创新类企业以促进创新。向湾区城市逐渐开放重大设施和科研仪器,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和创新链条,协同合作发展。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可借鉴昆明市“以政府为主导、以产业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思路。完善知识产权及网络保护等相关立法及合作共有知识产权下的科技创新成果权属问题。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重引进更重培养。完善户籍、社保及档案制度,放宽科技人才年龄限制,优化人才界定标准并为其生活及发展提供保障;在技术移民方面有所突破;鼓励企业明确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上的权益,在人才引进上给予税收优惠及补贴;借助港珠澳大桥交通优势,建设国际人才集聚区。三是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专门的湾区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并完善原有平台的服务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及成果的转化。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出资及补贴的方式,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支持产业联盟、创新网络以及产学研平台发展。创建数据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推广。


作者:珠海市社科联、北理工珠海学院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