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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珠澳深度合作背景下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2021-06-21 14:59:13 来源: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建议加强珠澳深度合作背景下科技创新法治保障。随着珠澳合作持续推向深入,珠澳科技创新与协作成为了推动两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科技创新需要相关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科技成果的运用和推广则需要完善的法治体系来保障。我市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科学技术普及、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科技产业园发展、珠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对此,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建议进一步完善珠澳科技创新法治保障机制。一是尽快出台区域合作法律法规。建议尽快出台《区域合作法》,明确区域合作的内容,规范区域合作程序,确定区域合作效力。建议设立专门的立法协调机构,协调粤港澳三地立法机关在立法计划、主要条款、基本原则、效力延伸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建议珠澳两地立法机关在充分协商主要条款的基础上,分别出台《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并每年定期对上述《条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建议珠澳两地立法机关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常态化立法计划通报制度、重要法律协商制度和立法效果协商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在法律保障方面形成区域合力。二是建立珠澳知识产权执法机关执法合作机制。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执法合作信息通报机制。建议两地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注意事项等,定期交流执法信息,共同磋商研究,解决具体的执法合作问题。建立重大案情通报和会商制度,完善珠澳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协调处理知识产权执法有关问题。建立珠澳两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珠澳跨境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预警。完善珠澳跨境区域案件移送制度,详细规定案件移送的具体操作程序、步骤和适用范围,不断提高跨境执法水平。推进珠澳区际司法协助,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区际司法功能。三是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调解加仲裁”模式,拓宽我市仲裁委员会服务功能,将调解与仲裁有机对接融合,探索与澳门等地“调解加仲裁”模式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作。充分利用澳门拥有众多熟悉葡语、英语法律人才和境外律师的优势,以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大湾区仲裁法律合作新模式。充分借助香港与我市交通一体化的便利条件,有效利用香港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方面的丰富发展经验和优秀国际仲裁员、调解员人才储备优势,深入加强三地合作,发展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联合知识产权交易、评估、鉴定、公证等行业,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职能的一站式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仲裁服务中心,为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作者:珠海市社科联、市委党校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