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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美思想

2021-06-20 10:32:46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

  党的十八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众凝炼为三个倡导,这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今天能够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这一作用的发挥,与三个倡导内部诸层面之间的关系有关。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将国家、社会、个人统一在一个整体之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诸层面之间处于和谐、平衡的状态之中,它本身也就体现出和谐美。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和谐美

  “和谐”(又称“和”)是重要的美学范畴,是协调不同质的事物,使之完美、统一。和谐“既指事物的多样性的统一及事物中存在的各种对立因素的审美统一,又指整个宇宙(自然和社会)合乎规律的发展。美存在于‘和'之中,整个宇宙合乎规律的发展是最高的‘和',因此也是最高的‘美'”。这种美不仅就艺术而言,它囊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谐有两个内涵,一是事物内部的和谐,二是自然、社会和谐的状态。前者是后者得以发生的基础,只有事物本身是和谐的,才能为它与其他事物保持和谐状态提供前提。

  具体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美亦有所体现。国家统摄着个人与社会,国家层面的价值观要求是社会与个人层面的重要依凭。富强是国富民强,这将推进社会发展进程。民主是中国特色的民主,它将超越资本主义文明,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优越性。文明涵盖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谐则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能够最大程度处理好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国家层面的第一个倡导对后两个层面有所覆盖,显示出国家层面与社会、个人层面处于统一的状态,这就使三个倡导的和谐性成为可能。

  社会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纽带与桥梁。自由具有历史性,不同社会形态有不同的自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由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立足于我国当前的国情,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归宿,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平等强调的是人民群众机会的均等性,平等的社会是为每个人出彩搭建平台的社会,是朝向国家富强的社会。公正是平等在社会层面的具体落实,它指向正义,充分考虑了每个人的潜能与主动性,能够使人与人之间处于和谐自如的状态,为国家的富强积蓄力量。法治是对自由、平等、公平的保障,“只有制定良好的法律,并且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全体公民都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在各自追求自己正当利益的同时,不妨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纷争和混乱,实现人和人的和谐相处”③,它是对社会层面的兜底。

  个人是国家与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承载着国家与社会两个层面的价值观要求。爱国是包容式的爱国,而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它展现的是豁达、自信的胸襟,使我们面临涉及国家利益和民族情感大是大非问题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而不至于产生过激的行为。敬业是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它强调的是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闪烁着集体主义的光芒,凝结着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群众基础和动力。在我国的文化传统中,敬业与乐群是合为一体的,《礼记•学记》中有“一年视离经辩志,三年视敬业乐群”的表述,敬业是就工作而言,乐群是就与他人的关系而言:敬业的人往往会因为忠于职守而保持对工作、对同事的良好心态,与他人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凝聚人们的智慧。个人层面的诚信、友善正是对乐群的诠释,前者侧重于道德要求,后者侧重于人际关系。当人与人之间能够以诚相待,能够互相推心置腹地相处,人与人之间就会处于乐群状态,社会、国家的凝聚力与向心力能够得以形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层面中的每一个层面都与其他两个层面相联系,其中的每一个范畴都指向其他的范畴。“三个倡导”浑然一体,有机统一: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是三个倡导的核心与灵魂,个人层面是公民层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社会层面处于二者之间,是衔接国家层面与社会层面的桥梁,是国家、个人层面价值要求在社会生活层面的落实。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在形式上处于有机统一的和谐状态,在其实质上,也妥善地处理好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表现出内在和谐美。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在和谐美

  作为一种思想体系,价值观的根源在于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这一现实土壤之中,“价值观是利益观的表现,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用以说明本阶层利益的正当性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如此,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不同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难免产生分歧与矛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的内在和谐美可以协调并整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它“能够找到全体社会成员在价值认同上的最大公约数,在具体利益矛盾、各种思想差异之上最广泛地形成价值共识,有效引领整合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想意识,有效避免社会分化可能带来的思想对立和混乱,形成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⑤

  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内在和谐美作用于社会领域时,其外在和谐美即开始显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关注的是每一个具体的人,如何焕发个人的活力,如何调动具体的个人的积极性,就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之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到了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且对这些利益要求都表现出极大的尊重,这会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较好地处理与他人、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会在细枝末节上斤斤计较,更不会与他人、与其他利益集团对立。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让人民群众处在美学意义的非利害状态之中。所谓利害状态是主体完全从客体对自己的功用出发来看待客体,处于利害状态之中的主体与审美无关,一个在酷暑中从事高温工作的人看到冰镇可乐时不会注意到可乐呈现出的美丽的金棕色。只有主体处于非利害状态时,即“没有即刻需要满足的利害需求,也没有明显、强烈的利害意识和愿望”⑥,这时,主体就能突破利益的藩篱,看待国家、社会、个人的视野变得开阔。当然,这种非利害状态并不是要人民群众都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而是强调每个人都能够因为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能够把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摆放在一个较为适中的位置上,他就不会完全被利益所羁绊,而能够以审美的态度宽容、平和地看待国家、社会的发展以及自己的处境,最终在心理上达到平衡、快适的状态。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再仅仅是一套精神体系,而成为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实把握的精神准则和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和谐美即转化成为外在和谐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在和谐美是其和谐美的最终指向,承载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将成为自由的人,成为全面发展的人。这与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则完全吻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坚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坚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以实现人的解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⑦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将广大人民群众带入自由的审美状态之中,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主体性,这将使我们在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步子迈得更稳、更有力。

  三、在社会生活诸领域中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美的作用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这一目标做了大量工作,涌现出大量典型。然而,不和谐之处仍然存在:少数干部为所欲为、滥用职权、生活腐化堕落,最终被党所抛弃,被人民所抛弃,李春城、杨卫泽、令计划即是这方面的反面教材。在社会生活中,近些年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道德失落现象,不论是前些年的“小悦悦事件”,还是近两年被人们当成问题的“扶不扶”,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事例。这些不和谐因素挑战着社会底线,攻讦着社会规范,冲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们代表的是整个社会中最阴暗的一面,是不美的,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会是一句空话。只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够使人们正视当前存在着的不和谐因素,理清错误观念对思想意识的干扰,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为此,就要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认同可以通过认知、实践、情感等来实现”⑧,对人影响最为深刻、持久的认同形式是情感认同,它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自内心的、自愿的亲近与接纳”,可以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具有更大、更强的稳定性”。⑨由于情感认同多涉及与审美有关的活动,因此,就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美在社会生活中切实发挥作用:

  一是要在社会生活中发掘和谐美的因素。从意识形态的维度上看,和谐美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从现实的维度上看,和谐美则包含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现象之中,“外在现实世界是人的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人在认识和实践之中,就在外在现实世界打下了人的烙印,人把他的‘内在的'理念转化为‘外在的'现实;同时,人作为心灵,就是他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总和,也就是和外在世界由矛盾对立而转化成的统一体”。⑩要从和谐的人、和谐的事入手,找到生活中和谐美的因素。例如:焦裕禄身患肝癌,仍然坚持奋斗在改变兰考落后面貌的战线上直至生命最后一息;吴斌为了全车人的安全,忍着剧烈的疼痛将车停稳。这些先进人物都妥善地处理了大我与小我的关系,其言行体现出和谐之美。这些人、这些事即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美思想。

  二是要坚持正面引导。美和善之间存在着直接对应的关系,这就是康德所说的,“美是德性-善的象征,并且也只有在这种考虑中(在一种对每个人都很自然的且每个人都作为义务向别人要求着的关系中),美才伴随着对每个别人都来赞同的要求而使人喜欢”。⑪这种和谐美与善是高度统一的,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质是善,它必将在社会实践中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使这种善美统一被人民群众所认同的唯一方式就是正面引导,这就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美的正能量,多向群众宣传身边的事例典型,多让群众得到和谐美的感染熏陶,要占领宣传主渠道和主阵地,把发掘出来的和谐美传递出去,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接受、乐意接受。

  三是要用感性的方式推广和谐美。和谐美属审美范畴,任何一种审美范畴都是以感性的方式对人产生作用。因此,让人们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美,就不能运用传统的灌输方式,而要以感性的方式来进行,具体而言,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典型事例、影视作品、文学艺术、时代楷模、公益广告、人文景观、物化环境、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象具体的载体中”“由抽象概括的逻辑转化为形象具体的生活逻辑,将其由抽象概括的理论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大众的心理形态和实践形态”。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对这种和谐美有生动形象的感觉,而不是只得到一堆符号而已,我们向群众宣传吴斌的精神,就不能干巴巴地介绍吴斌的生平或者是简单地讲一讲事件的经过,而要把当时的情境展现给群众,要把被救乘客的情感表现出来,要把家人、亲朋好友对吴斌的哀思传达出来。这样,在群众的心目中,一个有血有肉的吴斌的形象才会树立起来。用感性的方式推广和谐美,使群众得到美的熏陶的同时使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给大众带来美的享受,使大众在陶醉、愉悦、无意识中获得熏陶,潜移默化地将教育信息润入心川,积淀于心灵深处,不知不觉达到教育的意象境地”。

  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美思想及其发挥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重要一环,它是用美育的方式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前提。用美育的方式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简单地先进典型的故事讲给群众听,而是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美入手,找到切合实际的美育机制并拿出一套美育方案,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内容。

  注释:

  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光明日报,2013-12-14,(要闻版).

  ②张锡坤.新编美学辞典[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178-179.

  ③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兴国之魂:社会主义核心心价值观五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06.

  ④潘维、玛雅.聚集当代中国价值观[M].北京:三联书店,2009:152.

  ⑤本书编写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52-253.

  ⑥李志宏著.认知美学原理[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191.

  ⑦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3:18.

  ⑧⑨聂立清.我国当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54-55,54.

  ⑩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472.

  ⑪康德.判断力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00.

  ⑫⑬周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97、198.


作者:于建玮 赵丽丽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