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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的思考

2021-06-25 09:53:43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

  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指出:“对外来务工人员,要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加以关心关怀。”异地务工人员为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推进“同城同待遇”,逐步落实异地务工人员的各种权益,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融合的必然要求,又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大考验。积极探索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的制度设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是解决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问题的有效路径。

  一、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的现状

  近年来,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从解决异地务工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为异地务工人员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措并举,促进异地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有效融合、共同发展。

  (一)政府主导,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1.以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为宗旨,制定政策,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近几年来,珠海市先后出台《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珠海市“优秀外来工”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办法》《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办法》《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具有珠海特色、比较完善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政策体系。异地务工人员可通过积分入户、优秀农民工入户和招调入户等多种方式入户珠海。从2011年起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以来,共有4219名异地务工人员落户珠海;2012年以来招调技术工人760人入户珠海,其中367名“三高一特”企业业务骨干通过“绿色通道”入户珠海。

  2.以落实目标责任制为重点,帮助异地务工人员就业。从2010年起,珠海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签订《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范围。一是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的建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建立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社会保险、入户、权益维护等各项服务。二是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与本市产业转型升级、解决本市部分企业用工问题相结合。加强与省内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驻珠海劳务办事处)的沟通和联系,在省内揭阳、茂名等市和湖南、广西、贵州等省建立40多个劳务合作基地,为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三是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管理制度。在珠就业的市内、外劳动者均实行统一的就业登记。四是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全市建立了4个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认定定点培训机构24个,形成了以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公益性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内部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五是大力开展在岗培训。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以龙头支柱企业格力电器为培训基地,举办“双转移”技能提升培训班。

  3.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全力保障异地务工人员权益。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异地务工人员与本市城镇职工享有同等的参保权利,享受同等的待遇。异地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实现无障碍转移,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建立起覆盖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统一门诊统筹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广东省率先制定《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012年,全市社会保险总参保人数达484万人次,其中异地务工人员257.8万人次。

  4.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促使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一是加强异地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尝试以政府投入和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在洪湾商贸物流中心、南屏工业园区附近配套建设廉租房、人才公寓,按照积分高低排名提供给异地务工人员使用。二是推行教育均等化,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统筹安排入读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并实行免费教育,2011-2012学年安排18890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三是积极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趣味运动会、送戏上岛下乡、文艺表演、流动图书馆等活动,丰富异地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四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衡化。2012年,为外来人口提供免费婚检2926人,提供免费孕检1190人。

  5.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依法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10年起,珠海市先后三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月1380元,居全省第三。二是及时公布工资指导价位。每年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按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格招用异地务工人员,引导异地务工人员按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格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工资合理增长。三是认真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采取“四快”(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原则处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争议案件。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为2.31万多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996.42万元,其中大部分为异地务工人员,使异地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社会参与,形成合力促进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

  1.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努力打造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市总工会结合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打造“法律维权”“职工帮扶”“工资集体协商”“创新服务载体”四个重点,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协调、维权、服务、引导、监督作用,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团市委以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目标,加强青年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创新服务异地务工青年模式,实现重“管”到重“理”的转变,重点推进异地务工青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异地务工青年群体集聚的工业园区,直接推动设立“亲青家园”——异地务工青年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引导、凝聚异地务工青年的前沿阵地。按照“活动引领、骨干支撑、服务为本、制度保障、模式创新”的指导思想,推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主题的服务。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两个区的试点,正准备全市推广。针对异地女工子女及家庭的“点点心光爱心你我——斗门工业园区外来女工”“异地务工子女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项目,2012年,市妇联投入资金420多万元,为7656名贫困农村妇女和异地女务工人员提供了免费“两癌”检查。

  2.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外地驻珠办事处。市委社管部在对外地政府驻珠办事处情况调研的基础上,鼓励外地驻珠办事处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目前,在市委社管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驻珠海办事处的共同推动下成立了珠海市湘友劳动者服务中心,以平等、博爱、互助、共赢为宗旨,采取网络平台和站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志愿互助、文体活动、社区联谊多种形式,提供扶危济困、培训指导、情绪疏导、调解矛盾、法律援助、权益保护、就医入学、办理证件、咨询服务等多种服务。江西、贵州、四川等地驻珠办事处也开始研究这方面工作。

  商会和行业协会。珠海市各种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比较多,目前潮联会等商会成立了内部的维权机构,湖南常德商会等成立了内部的法律援助部等。这些商会内部互助组织积极参与服务老乡性质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其他诸如软件行业协会、外商投资协会等也结合行业特点,以业务培训、科技活动等各种形式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非)。在政府的引导下,珠海市开创性地引进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目前珠海市已成立多家此类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社会组织。如珠海市新豫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珠海远博社会工作促进中心、珠海市协作者社会工作教育推广中心、珠海市德行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珠海市海川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等,这些机构都在各自擅长的领域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帮扶培训、心理法律咨询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二、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面临的困难与障碍

  近几年来,虽然珠海市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与障碍,导致异地务工人员难以融入珠海社会。这既与异地务工人员个人因素有关,又与制度层面尚未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有学者指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数以亿计的公民因离开户籍所在地而难以获得公共服务,是城市若干矛盾、问题、冲突存在的重要原因,也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制度障碍。”

  (一)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倾向

  虽然珠海市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异地务工人员的优惠政策,但大多数还停留在管理的层面,没有转化到服务的层面。异地务工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在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与户籍居民存在较大差异。当前,珠海市部分职能部门仍存在“管理加控制”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管理多、服务少;限制多、支持少。此外,政府宣传效果还不明显。珠海市为提高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程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很多异地务工人员并不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比如,有些异地务工人员并不了解居住证办理的政策,对领取居住证还比较抵触,不知道领取居住证对于积分入户、入学的重要性。

  (二)异地务工人员基本素质与要求尚有差距

  部分异地务工人员缺乏职业技能,不利于稳定就业,也无法满足目前珠海市“三高一特”企业对中高端技能人才的需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就业政策尚不足以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二是缺乏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训机制。

  (三)社会组织服务协同作用尚未完全发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三结合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体系,是实现管理向服务转移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其中,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的社会组织建设,是一个关键的环节。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的社会组织培育,使之成为服务管理异地务工人员的重要载体,引导异地务工人员自我教育、服务与管理。建立更多“一站式”服务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做到统一信息采集、统一组织管理、统一提供服务。但目前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普遍规模小、起点低、经费缺乏,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支持较小。一是异地务工服务组织的数量少。与此相对应的是,珠海市的异地务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才刚刚建立。二是异地务工服务质量还不高。三是政府的帮扶力度不够强大。

  (四)心理方面,仍有不少异地务工人员缺乏归属感

  异地务工人员的对珠海城市的归属感不高。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对外来工的看法的不客观,使部分市民和城市决策者对外来务工人员产生观念上的偏见和行为上的歧视,阻碍了异地务工人员与城市的融合。虽然其社会权利得到了逐步保障,但政治权利考虑不多,比如异地务工人员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在政治或法律意义上成为珠海市的主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异地务工人员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

  三、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的对策建议

  “城市融入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城市融入过程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由结构融入到内核融入的动态融入进程,即由外在的经济地位提升、就业空间扩大、消费模式转变等外在表现,逐步过渡到在文化、价值、观念上对城市环境的认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种种奋斗、困惑,其实质是融入城市的问题,是在自我不断适应城市并最终成为城市一员的问题。”借鉴国外移民融入研究理论中多维度测量的方法,我们认为,就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来说,主要表现为异地务工人员经济层面融入、社会层面融入、制度层面融入、心理层面融入等四个维度。经济融入是最基本的融入,是异地务工人员确立在城市地位的前提条件。社会融入表现为异地务工人员习得市民的生活方式和获得城市社会支持网络。制度融入标志着异地务工人员结构融入的完成,表现为异地务工人员获得城市社会管理、享有城市社会公共服务、参与城市政治。文化、心理融入是最终的融入过程,是异地务工人员的内核融入。

  (一)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城市经济融入

  经济融入是异地务工人员城市融入的最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完全的社会融入的前提条件。经济融入主要是指,异地务工人员在劳动力就业市场、职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与消费模式、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融合。

  1.完善异地务工人员就业融入渠道。一是进城有工作: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返乡创业。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促进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发挥其对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的吸纳作用;发挥大型企业稳定其就业的带头作用。二是上岗有培训:建立政府对异地务工人员培训基本补贴制度和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实用性,推动其由体能型务工向技能型务工发展。三是劳动有合同: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筑业、餐饮业、家庭服务业等流动性大的行业可使用简易合同和劳务协议,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四是报酬有保障:建立相关部门联动防控制,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五是生产有安全: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务工人员的安全保障检查,加大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监督执法力度。六是参保有办法: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险种、费率、保障水平、管理手段和城乡、地区间转移接续办法,为解决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出城乡统筹的制度安排。七是维权有渠道:建立异地务工人员劳动争议快速调解简易仲裁“绿色通道”,鼓励和解,加强调解,提高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效能。

  2.完善异地务工人员住房融入渠道。鼓励将有稳定就业和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是改善工房条件。加快部分异地务工人员居住由工棚向工房转变,有条件的向公寓发展。二是提供廉租房。为了保障异地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权利,将其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城市居民享受的住房保障政策,采用货币补贴等方式鼓励收入较高的新生代异地务工人员购买商品房等。

  (二)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城市政治融入

  政治融入,主要关注的是异地务工人员在流入地社会参与政治性活动的情况,如参与政党、政治选举、工会等,同时还包括合法政治权利的获得情况。

  1.加强党群组织建设。加快在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的社会组织和异地务工人员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企业建立党群组织和党员服务中心,做好党(团)员信息采集工作,将异地务工人员中的党(团)员全部纳入当地党(团)组织管理。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流动党(团)支部建设和流动党(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党建模式,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的作用。

  2.拓宽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渠道。适当增加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中异地务工人员代表(委员)的名额和比例,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和监督。提高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在职代会、团代会、妇代会和基层社区以及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群众文体等组织中的参选比例,吸收其担任基层组织骨干。逐步扩大从生产经营一线的异地务工人员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数量和比例。鼓励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基层工会选举及担任基层工会委员或主席。

  3.丰富政治生活参与的渠道。丰富异地务工人员文化精神生活。开展维护其基本文化权益的行动,保障异地务工人员能看报纸、能看电视,能上网的基本条件。

  (三)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城市社会融入

  社会融入则是移民融入在经济融入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是通过与社区互动交往、社会组织参与、亲属关系等方面在社会关系、规范、文化习俗、社会组织的融入。

  1.包容共融,增强异地务工人员家园意识。异地务工人员虽然对珠海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挑战。异地务工人员的管理要以社会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模式向城乡统筹规划、综合服务管理模式转变,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园,切实增强其归属感。特别要根据社区工作需要,积极发挥好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增强管理软实力。

  2.社会协同,继续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作用。通过打造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注册登记、财务托管和项目运作等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后勤保障、管理咨询以及信息、网络、培训等支持。充分整合社会组织资源,一方面搜集各类社会组织服务供给的信息,另一方面收集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需求信息,为社会服务供需双方搭建平台。把人民团体建设成为聚拢、引领和服务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切实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服务支撑的平台。

  3.深入推行积分入户政策,最大化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归属感。现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取消或保留的问题,其背后隐藏着的是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卫生医疗、教育文化以及城镇基础设施等一系列纷繁复杂的问题和利益关系。珠海市入户办法将入户对象扩大到在珠海就业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不对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进行区分,近几年,又实施了优秀农民工和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将入户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在珠海务工的外来工(凡是与珠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珠海市政府出台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举措具有创造性和操作性,富有开拓性意义。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务工人员的社会融入问题,最关键的就是要切实推进积分入户的户籍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其归属感。


作者: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课题组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