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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下的不断改革引论

基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时间观透视

2021-06-25 09:53:04 来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揭示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的特征。他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现实后,以列宁为代表的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和以毛泽东、邓小平等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实践中进一步划分和界定了共产主义的发展阶段,特别是邓小平建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将时间赋予社会主义,为人们找到了历史定位与方向。

  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之上。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他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改革是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基本内容,在一百年的时间或者在整个初级阶段,改革无疑是必然存在和持续的。但是如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到更高级的阶段,改革是否还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呢?对于这一问题邓小平虽没有具体的论述,但并非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就不需要改革了——邓小平只是对他能够预测到的时代进行了一种科学分析。如果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将“时间"赋予了社会主义,是否应该进一步把“时间"赋予社会主义改革呢?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然而改革之初,改革的目标及过程是不甚明确的。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情,很多工作具有探索性。为什么当初不可能有全盘的计划?因为是走一步看一步。”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今天,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是时候进行总结了。这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任务对理论的渴求。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我们对改革的认识仍然存在困惑,有些人常常问到:“社会主义改革何时已?"他们在疑惑: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三十年了,再往前看,究竟还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抵达河的对岸?”这样的发问实际上可以再分为两层含义:第一,我们改革的彼岸是什么?这是改革的目标问题;第二,我们的改革(以抵达彼岸为成功标志)到底要改多长时间?这是改革的过程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了,那些想要停止改革的“老路”思维,以及鼓吹把改革偷偷“改旗易帜”的“邪路”思维就难免要混乱人心。笔者认为,以哲学的时间观来透视社会主义改革,对于我们厘清其目标和过程,构建科学的改革观具有重要帮助。

  一、哲学上的两种时间观及其可能的统一

  哲学家们对时间的解读有两个向度:一是客观时间观,另一个是主观时间观。所谓客观时间观,更倾向于把时间当作一种与空间等其他存在一样的客观事物来看待,认为时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延续的过程。所谓主观时间观,更倾向于把时间归为意识,认为时间只不过是人们脑中创设的概念或印象。需要指出的是,二者的划分只是一种哲学上的“更倾向”,而并非泾渭分明的绝对对立。因为时间本身就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的特征。

  马克思认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他肯定了时间是一种存在,并强调这种存在是人的积极存在,与人的生命和发展息息相关。这就比较准确地抓住了时间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间观本身即是社会时间观和自然时间观的统一。其中的社会时间观,即从生产劳动出发来理解并叙述物质和时间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时间观的本质。胡塞尔明确指出存在两种时间,即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在胡塞尔的认识基础上,海德格尔进一步认为时间是存在的本质,它与“实在性”(即过去)和“沉沦性”(即现在)相联系。事实上,那种过去的“时间”更使人感受到时间的客观性,因为我们过去没有经历过(笔者是否能称之为“第一过去”?)的对象,必然是只能从他人或他物中间接地认知和体验,因此“第一过去”就更具有“客观性”。而那些我们过去曾经经历过(笔者是否能称之为第二过去?)的对象,固然也只能通过回忆去体验,但毕竟这种回忆的材料可以从我们自身的记忆中挖掘,因此“第二过去”就更具有“主观性”。从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视野来观察,人类产生之前的那个自然界持续存在的过程就是相对于人类的“第一过去”,作为一个整体人类认为它是客观的,因为人类对于自然界是“不在场”的。而对于人类社会的历史,那个相对于人类的“第二过去”,作为一个整体的认为它是主观的,因为人类曾经经历过,它是我们创造的“历史”。

  其实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后,自然界就被认为不再是过去那个自然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自然界也应该“被看做某种历史地发展着的、在时间上具有自己的历史的东西”。而自然界如果有历史,从而作为一种“第二过去”,一定是具有主观性的,因为符合辩证法的自然应当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从作为整体的人类到每一个个人、一代一代的人,他们的认识都在这“第一过去”和“第二过去”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中有层次的排列,以至于成为一个主观客观同在的融合体。至于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的对象”,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似乎完全能由我们掌控。如果人自身愿意,他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随便安排他当下的时间。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现在的时间于个人只是他的“灵光一闪”,其主观性不言自明。但是,倘若从最初起源上找寻,我们现在所处的时间和空间却又不是我们能决定的,而是客观存在的结果。换言之,现在的时间在本源上不是个人能选择的,又具有客观性。至于我们未来将要经历的对象,则不是我们能够完全掌握的,也很难找到确证的一定的客观规律,因此,很难说未来是客观性的还是主观性的,我们只能说未来具有不确定性。

  二、社会主义改革:主观时间与客观时间的统一

  时间本身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确实需要一个载体,那就是“经历的对象”。社会主义改革本身也是一个“经历的对象”,表现这个“对象”的时间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我们不妨借鉴胡塞尔的时间观去进一步理解。他认为:“那样一种本质上属于体验本身的时间,以及它的现在、在前和在后的,通过它们具有确定样式的同时性和相续性等等的所与性样式,既未被也不应该被太阳的任何位置,钟表或任何物理手段所度量。”他提出的关系论时空观,认为时间是建立在物体自我延续性和与他物的相继性之上的,而这一过程,主体必须参与其中。对于同一个物体(也就是对象),它本身并不能证明时间,而需要由观察它的主体感知其延续。主体对同一性对象的回忆和展望赋予了对象时间性。这种时间性,是在比较中得出的,是人们过去、现在、将来的排列的表现。中国的根本社会制度是一个同一性对象,现在的人们当然没有经历过三皇五帝时代、专制王朝时代,许多人也没有经历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前的时代,但是口耳相传的经验知识、汗牛充栋的载道文章等媒介,使那个时代的社会意识种入我们的脑中。当然这种“过去意识”是以与现在意识相对应的方式种入的。我们只有先认识自身所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时代,才能回忆或者后推先人所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时代。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一个同一性对象,如果从现在的“社会主义改革时代”出发,那么我们就能够通过对比,自我构建一个“前社会主义改革时代”。对于切身经历过前改革时代到改革时代的转变的人们来说,这种时间感会更加突出,因为他们一直在经历“现在”。因此人们赋予其经历的对象——社会主义改革,以“过去”和“现在”的时间。所以说社会主义改革本身是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的统一。

  但是社会主义改革是否仅仅在“过去”和“现在”中才有意义呢?从逻辑上看,“未来”对于改革确实很难把握,时间的“未来”范畴在很大程度上无所谓客观或主观。那么社会主义改革是否就没有未来呢?有人认为改革只应关注现在,而对于未来则没有考虑的必要。社会主义改革应该是为了改革的改革,至于将来改成什么样,由于这既非主观也非客观决定的,故而无需在意。20世纪末的苏东社会主义改革正是陷入了这样一种误区。戈尔巴乔夫在《改革与新思维》中写道:“常常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通过改革我们想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结果?对这个问题未必要作出详细的、学究式的回答。随心所欲地作预言,事先决定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要建造的那座公共大厦的所有建筑构造,不是我们的传统。”尽管他后来也预设了一个“改革”目标,但其很大程度上是走一步算一步。

  社会主义改革也不能仅着眼于未来。在海德格尔那里,时间只存在于“过去”和“现在”领域,而时间性则不然,它只属于生存性,存在于“未来”领域。海德格尔认为正是时间性“使生存性、实在性与沉沦能够统一,并以这种原始的方式组建烦的结构的整体性”。海德格尔强调“未来”的看法,证明了“未来”对于“过去”和“现在”的重要的作用。但是那种以“未来”统摄“过去”和“现在”的看法却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未来”对于“过去”与“现在”的作用只是一种单向的往后延伸的拉力。但是由于“未来”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特征都非常不明显,我们对未来总是会产生一种由于其“不确定性”而惧怕的心理。如果我们太着眼于“未来”,就会完全被“未来”的不确定性所困扰。因此社会主义改革既不能缺少“未来”,也不能让“未来”统摄“过去”与“现在”。

  那么应当由谁来统摄?这里我们有必要回溯奥古斯丁的以现在为核心的时间观方法论(当然并非要回到主观时间观)。在他看来时间作为一种主观的意识,固然能被主体本身分为过去、现在与未来;但是对每个人来说,如果说时间是一个“客体”的话,那么它真正能实现与主体直接统一的只有“现在”。“过去”既然已经过去,主体如果想要回溯它,必须依靠“现在”;“未来”亦然。他进一步认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过去”和“未来”,而只有“现在”;“过去”是已逝的“现在”,“未来”是将生的“现在”。撇开其中对“现在”绝对化的观点,奥古斯丁强调重视“现在”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现在”是时间的引擎,因此我们必须抓住现在,既不能留恋于过去的辉煌,也不能坐等未来的美好。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在某种合力和张力的相互作用下达到平衡的,现在永远不可能有足够大的内吸力把过去和未来收入囊中,过去和未来也不可能有足够大的外撕力将现在肢解。所以不可能没有过去,也不可能回到过去;不可能没有未来,也不可能直达未来。社会主义改革是立足于“现在”的,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现在”的社会主义改革,正像一块吸铁石那样,紧紧抓住其两端——“过去”与“未来”。一方面,“现在”受到来自“第一过去”“第二过去”的往后作用力,由于“第一过去”和“第二过去”相对于“现在”而言都具有的客观性,故而社会主义改革不能抛弃历史,应立足于客观存在的“过去”。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奠定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他们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改革所面对的这个社会,是经过“前社会主义改革时代”发展而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建立在对“前社会主义改革时代”的扬弃上。因此“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另一方面,“现在”也受到来自“未来”的朝前作用力,而正如前文分析的那样,“未来”相对于“现在”具有非主观性和非客观性的不确定性。所以社会主义改革是有风险的。首先,我们应当明确“现在”朝“未来”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有风险,但必须破浪前进,因为“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其次,我们必须在立足当代和本国的前提下有效地克服改革的不确定性,应当“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努力形成“改革理性”。总之,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现在出发、立足当下,不忘过去的成就与教训,积极勇敢地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

  三、人民民主专政下的不断改革:目标明确性与过程持续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由社会主义向更高阶段发展过渡时期的最主要特征,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将整个过渡时期称作社会主义改革时期。马克思曾经说过在这个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是基于“过去”时间的客观性而提出的。这个“过去”便是社会主义形态之前的资本主义形态。“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条件是正在不断生成的;而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所要面对的客观存在的“过去”。“现在”的社会主义改革要扬弃那个“过去”,就需要批判地继承资本主义社会曾经存在过的“国家”“专政”等东西。正如恩格斯在1791年为《法兰西内战》所作的导言中指出:“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国家废物全部抛掉。”在整个社会主义改革时期,只要“新的自由的社会”没有到来之前,无产阶级的国家专政就必然会存在。在我国,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

  “未来”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这使得社会主义改革有风险,从而也容易引起我们的忧虑和担心。为了应对这一问题,需要增强改革的理性。“改革需要激情和意志,也需要理性。对改革来说,我们需要的是审视人类发展方向的历史理性,而不是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理性。”改革的理性的建立,在于改革目标的明确。这就不仅仅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而且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强调:“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我们国家的奋斗目标,都聚焦于这个总任务、归结于这个总任务。"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就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并不是僵化的,而是动态递进的。社会主义改革的前进,就是通过达到一个一个的目标而实现的。习近平强调:“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总是根据人民意愿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富有感召力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人民为之奋斗。”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从小康社会到实现中国梦,党提出了改革在不同阶段的目标,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改革目标具有动态性的体现。一言以蔽之,明确性是社会主义改革目标的核心要求;而在明确的基本方向之中,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是动态的,是通向最高目标的各个阶段性目标的集合。强调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应该明确它所反映的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那就是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们在进行改革阶段性目标的“顶层设计”时,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方向。

  社会主义改革必须以“现在”统摄“过去”和“未来”。习近平指出:“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能够实现主客观统一的“现在”,是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主要存在场域。社会主义改革的“现在”性,决定了其过程的持续性;社会主义改革目标的动态性,也要求其必须不断持续地推进。由于无产阶级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马克思规定的以暴力革命方式创造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基本建设成功以后,就进入社会主义时期。这时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对于社会主义时期而言就是“过去”。一方面,我们必须肯定社会主义时代是建立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基础上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时代,暴力革命已经不是时代的主题。改革才是社会主义时代的主题。社会主义改革就是我们最基本的“现在”,它是我们联结无产阶级革命时代这个“过去”和共产主义时代这个“未来”的最基本立足点。社会主义改革应该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改革这个“现在”与“过去”和“未来”之间的关系。那种认为社会主义时期的主题还是“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看到了“过去”对“现在”的贡献,却颠倒了“过去”与“现在”的关系,没有抓住时代的主题。那种认为社会主义时期不需要改革的观点,没有看到“未来”与“现在”的相互作用力,把社会主义看做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只会断送社会主义的前途。历史上上述两种思维都长期影响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就在这种思维作用下形成的。苏联社会主义建成后,特别是战后的斯大林时期,无产阶级革命思维在某种程度上被超时地滥用了,从而导致苏联社会主义事业遭遇到挫折。赫鲁晓夫执政后,他显然已经认识到社会主义改革将是时代的主题。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特别是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改革的持续性和长期性,急躁地宣布要跑步进入所谓的“共产主义”,使得苏联的改革出现了一系列重大错误,没有能担负起社会主义时代的历史责任。勃列日涅夫等人执政后,把本应以合理有效的方式继续推进的改革搁置一边,宣布苏联社会主义已经进入发达阶段而只需小修小补,使得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及时获得完善和发展,整个苏联社会出现了滞胀,各种矛盾不断积累深化。等到戈尔巴乔夫执政以后,苏联的社会主义体制已经积累了太多的矛盾和问题,加上戈尔巴乔夫“改革”的目标性错误,葬送了苏联的社会主义前途。历史没有如果,但是我们能从历史的兴亡规律中吸取教训:假使苏联在斯大林执政后期就开始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持续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革,那么历史的结局或将改变。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的原因在于,执政者没有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改革的“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关系,没有认识到改革的持续性,先是耽误了改革的时机,而后又急中生乱,走错了改革的方向。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改革的持续性,明确社会主义时期改革的常态性,把改革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坚定地积极推进改革。当代人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能不解决或者拖延解决,不能把它们交给后一代人解决。

  苏东剧变后,美国学者福山曾经以所谓“历史终结论”名噪一时。现在他也不得不部分改变了原来的观点。在新近发表的著作中,他提出了历史未来论。苏东剧变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失败,不意味着人类的历史将终结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正是通过不断改革而获得蓬勃发展的生命力。我们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改革的时间问题,既看到改革目标的明确性和动态性,也看到改革过程的持续性和长期性,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下的不断改革。


作者: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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