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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2021-06-03 10:14:36 来源:市统计局

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珠   海   市   统  计  局

2018年4月1日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我市65267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我市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51883户,占79.5%;拥有2处住房的11683户,占17.9%;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542户,占2.4%;拥有商品房的6995户,占10.7%。

我市农户住房主要为钢筋混凝土和砖混结构。住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5584户,占54.5%;砖混结构的23841户,占36.5%;砖(石)木结构的4403户,占6.7%;竹草土坯结构的239户,占0.4%;其他结构的1200户,占1.8%。

表1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单位:户、%

 指标

珠海市

按拥有住房数量划分构成

拥有1处住房

79.5

拥有2处住房

17.9

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

2.4

没有住房

0.2

按住房结构划分构成

 钢筋混凝土

54.5

 砖混

36.5

 砖(石)木

6.7

 竹草土坯

0.4

 其他

1.8

拥有商品房户数

6995

拥有商品房农户所占比重

10.7

二、饮用水

我市61642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94.4%;1254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9%;686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1%;2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1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1642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2.5%;40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


表2饮用水情况

  单位:%

 指标

珠海市

饮用水来源构成

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94.4

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1.9

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1.1

江河湖泊水

0

收集雨水

0

桶装水

2.5

其他水源

0.1

三、卫生设施

我市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62861户,占96.3%;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1145户,占1.8%;使用卫生旱厕的305户,占0.5%;使用普通旱厕的498户,占0.8%;无厕所的458户,占0.7%。

表3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指标

珠海市

水冲式卫生厕所

96.3

水冲式非卫生厕所

1.8

卫生旱厕

0.5

普通旱厕

0.8

无厕所

0.7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我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8台,摩托车、电瓶车146部,淋浴热水器106台,空调164台,电冰箱100台,彩色电视机118台,电脑65台,手机304部。

表4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

单位

珠海市

小汽车

辆/百户

28

摩托车、电瓶车

辆/百户

146

淋浴热水器

台/百户

106

空调

台/百户

164

电冰箱

台/百户

100

彩色电视机

台/百户

118

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

#有线电视接收

%

94.8

 卫星接收

%

2.4

电脑

台/百户

65

手机

部/百户

304

上网手机比重

%

63.8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我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64210户,占98.4%;主要使用电的52353户,占80.2%;主要使用柴草的2187户,占3.4%;主要使用太阳能的67户,占0.1%;主要使用煤的35户,占0.1%;主要使用沼气的26户,占0.04%;使用其他能源的34户,占0.1%。

表5主要生活能源构成

  单位:%

 指标

珠海市

柴草

3.4

0.1

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98.4

沼气

0.04

80.2

太阳能

0.1

其他

0.1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