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珠海市统计局
2001年4月30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六千多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全部普查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123.56万人(注3)。
其中:本市户籍人口74.78万人(注4)。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零四个 月共增加了25.71万人,增长52.39%;平均每年增加2.4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 4.16%。
二、家庭人口
全市普查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0.4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3.88万人,占总人口的 75.98%;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8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人, 减少了0.72人。
三、总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普查人口中,男性为61.88万人,占50.08%;女性为61.68万人,占49.92%。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32。
四、年龄构成
全市普查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1.47万人,占17.38%;15-64岁的人口为 97.25万人,占78.7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84万人,占3.92%。同1990年第四次 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 下降了0.7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普查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1.11万人,占98.0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45万人,占1.9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普查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9.27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26.44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46.86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27.9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562人上升为750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959人上升为 2140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9410人上升为3792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2915人下降 为22622人。
全市普查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4.1l万人,同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8.03%下降为3.33%,下降了4.70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普查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5.62万人,占总人口的85.4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7.94万人,占总人口的14.52%。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上升了24.19个百分点。
--------------
注:
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总人口中包括了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市在珠人口,不包括户籍在本市,但已出市半年以上人口。
户籍人口中包括了户籍在本市,但已出市半年以上的人口和普查时住珠户口待定的人口。
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7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 定(试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