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生命的颜色,是当代中国发展最动人的底色。
要蓝天还是要钱袋?要碧水还是要发展?在珠海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上,这些从来不是问题。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珠海这座昔日珠江三角洲上落后的边陲小镇,并没有急着为了“金山银山”放弃“绿水青山”,而是独辟蹊径,确定了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始终行进在坚持绿色发展的道路上……
一切伟大的成就都是持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的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珠海环保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重燃特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对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继续成为”等新使命新任务,认真总结珠海环境保护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剖析短板和问题,奋力推动“二次创业”,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珠海环保工作新局面。
打好蓝天保卫战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曾经,珠海以空气能够“罐装出口”而闻名,虽然近几年空气质量仍然保持较好水平,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车辆、企业的增多,空气质量有所下滑,特别是今年以来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PM2.5、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上升,对标“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市打响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亮剑斩向大气污染源,很快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煤改气”工程稳步开展,旭日陶瓷、白兔陶瓷、联业织染公司各改造完成10条生产线;推动公交电动化,全市公交电动化率已达100%;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为提升空气质量精准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与此同时,珠海市还深入开展碧水攻坚战。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并积极组织自查存在问题和国家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并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优化全市供水格局。深化前山河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对“小散乱污”的小作坊、加工场、食肆以及沿河违法搭建物等流域“两违”和非法污染源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黑臭水体治理跟踪督办,进一步巩固提升现有治理成效,开展年中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确保12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珠海市与各区签订了《珠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积极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定性调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珠海市还持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黑臭水体专项排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钢铁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中,珠海市始终保持“铁腕治污”。今年1-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9290人次,检查企业3971家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92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8宗,罚款金额约1357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2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8宗,罚款金额1357.501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2宗;共接收环境信访案件12223件,答复率100%。
抓好环保督察 促进环保质量再上新台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珠海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珠海市环保质量再上新台阶。
为了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有成效,严实迎检工作责任,珠海市印发了《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各个部门。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珠海市的9项整改任务均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达到整改时序要求。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44宗案件已全部办结,累计责令整改企业37家,立案处罚企业45家,治安处罚175宗,约谈26人,处罚金额846.9万元。今年“回头看”期间交办的117宗案件已办结109宗,办结率93.2%,累计责令整改企业41家、立案处罚24宗、治安处罚(拘留)1宗、关停取缔15家、处罚金额182.1万元、约谈7人、问责7人。
加快环保改革 逐步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珠海环保部门近年来构建起一道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环保长城”。与此同时,珠海市还加强环评审批服务。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评估制度,提前对建设项目进行把关、指导,优化重点交通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工作。
市环保局多年来在环保体制机制方面创新不断,环保改革步伐始终不停。今年来,市环保局一方面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另一方面对标国际,积极制定具有珠海特色的GEP绿色发展模式,同时持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推进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多次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是“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桥梁,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生态文明绩效评价改革的重要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珠海积极开展适合珠海市实际情况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指标构建和方法研究,构建GEP核算体系,探索GEP绿色发展模式,为创新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提供量化路径。
珠海市还率先在全省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全部录入工作。为强化质控,珠海市对普查数据实行五级审核,即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区普查办及区第三方机构质控审核、市普查办及市第三方机构质控审核和专家审核。市普查办委托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对污普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各区也分别委托了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所等第三方质控技术支持单位,承接了区级入户调查与质量控制。
数说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珠海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成为我国第一个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的城市,接连荣获国字号荣誉, 不断刷新生态宜居新高度——
1997年 获全国首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1998年 获联合国颁发“国际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称号
2011年 全国首批“杰出绿色生态城市”
2012年 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
2014年 在“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排名”中名列全国第一 获“2014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
2016年 获 “国家生态市”称号 获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获评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7年 获“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荣膺全国“2017美丽山水城市”称号
此外,市环保局在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中连续15年获评优秀,并在广东省污染减排考核中连续4年获评优秀;空气质量连续4年全面达标,空气质量排名始终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前列。
一把手访谈
市环保局局长张经纬:“环保卫士”砥砺前行
“改革开放40年来,不断铺展的时代长卷告诉我们,改革开放既是强国之路,也是通往美好生活的幸福之路。而优质的空气、水源等生态产品,就是最重要的民生产品,保护蓝天、保护生态就是保护民生、守护幸福。”珠海市环保局局长张经纬说,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
张经纬进一步阐述到,要把改革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干出成效,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在接下来的实际环保工作中,带领整个环保战线的“环保卫士”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推动珠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奋力推进珠海“二次创业”贡献环保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同香港、澳门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补上生态欠账。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张经纬表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鼓舞我们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之路,动员我们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他表示,身为珠海环保人,肩负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任,将继续保持新时代奋斗者的改革激情,以只争朝夕、全力以赴的工作干劲,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进一步提升。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新起点再出发,前行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新时代呼唤我们保持那么一股闯劲、干劲,继续逢山开路、遇水架桥,风雨无阻向前进,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张经纬透露,下一步,珠海环保部门将持续深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在严格落实已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外,进一步找准重点持续开展攻坚工作,挖掘更大的环境质量改善空间;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推进珠海市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构建、鼓励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等改革创新举措,优化环保引导调控;同时,还将强化环境科技支撑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此外,还将进一步增进珠港澳三地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生态良好的珠港澳优质生活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