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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珠海市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2021-05-31 10:05:18 来源:珠海传媒集团

  2021年5月29日,记者从珠海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印发的《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珠海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珠海市民政局日前制订了《珠海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6月1日起,珠海市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据了解,珠海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试点期间,在珠海全市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不过,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根据相关政策,在珠海市内,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据了解,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的机关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婚姻登记处。

一对新人办理婚姻登记并合影留念。(来源:珠海传媒集团)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将于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提高“跨省通办”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及当事人来回奔走,建议当事人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小程序提前预约。

  珠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婚姻登记服务需求。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