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记者从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了60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其中,珠海市斗门区在列。
据介绍,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珠海市斗门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自2018年珠海市被确认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单位以来,斗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清产核资、股份制改革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120个村经济合作联社和265个经济合作社已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总资产22.01亿元、土地面积50.95万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6807户、215403人。
近年来,珠海市斗门区委、区政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把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解决农村基层管理问题的重要手段。斗门区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区政府名义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同时,斗门区政府与各镇签订改革工作责任书,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范围广、影响大,为确保改革过程合理合法合规和农村社会稳定,斗门区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改革指导性文件,稳慎开展各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斗门区专门安排法律审查工作经费,聘请专业法律团队为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各村将制定的改革实施方案、成员资格确认和股权量化办法、章程交给镇产权办和律师审核。除审核改革方案之外,律师团队还会根据各镇改革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参与各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会议,向干部群众进行政策和法律知识的解答和宣传,及时对改革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答疑,并监督各经济组织改革流程的合法性,全程给予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意见。
斗门区还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区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区、镇两级交易大厅,并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提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便民性,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此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强、要求高,斗门区在开展工作中注重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