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湾仔一处商铺所在区域被纳入旧城改造项目,租赁合同期满后,租户却拒绝腾退商铺,导致商铺业主无法向开发商移交该房产。近日,租户苏某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香洲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最终该处商铺成功腾退。
案件可追溯至2008年1月12日。中某公司与苏某签订《租赁合同书》,约定苏某租赁中某集团位于湾仔江海路一处面积为281平方米的商铺,租赁期限3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5000元;在租用期间,如因国家、地方政府需要用地拆、迁,或中某公司需改建而要求苏某中止承租合同,苏某必须无条件服从。
岂料第二年,江海路范围便被珠海市人民政府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由珠海市展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中某公司与珠海市展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补充文件。
此后,中某公司三次书面通知苏某,告知其租赁期满后将不再续期,但苏某却无视中某公司的书面通知书,一直占用该商铺。中某公司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一、二审,法院判令苏某返还该商铺给中某公司,并向中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损失等。2015年,中某公司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香洲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香洲法院执行干警明确向苏某解释了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苏某仍然不为所动。
2015年至今,苏某多次强占他人房屋,既不交租金,也不返还,甚至还将这些房屋再次出租给湾仔当地村民,因此引发了一系列诉讼和执行案件。
2019年4月,香洲法院决定将苏某移交刑事立案侦查。2019年4月底,苏某在珠海市金湾区小林镇被公安民警抓获。
苏某所涉刑事案件开庭后,其前妻何某主动到香洲法院,代表苏某申请与中某公司进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苏某于2019年7月1日前将该商铺腾空返还给中某公司,并向中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等费用共计100万元。
8月26日,中某公司收到腾空的房产以及100万元案款,该案顺利执结。苏某则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香洲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