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珠海市香洲区委政法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签订的“平安香洲综合保障险”合同正式生效。香洲区财政全额出资124万,为全区市民购买“平安综合保障险”。这也是全市首创,将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构建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近年来,各类突发性公共安全风险增多,人民群众对平安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些新变化新要求,香洲区推动实施新型平安保障险项目。针对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五大”难点热点问题,“平安香洲综合保障险”创新保险险种,优化保险内容,形成了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吸毒人员肇事肇祸责任险、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安全责任保险、见义勇为意外伤害险、犯罪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保障险等五类保险于一体,具有香洲特色的平安综合保障险。
以精神障碍患者相关的保险约定为例,香洲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在香洲区内肇事肇祸的非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非家庭成员)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家庭成员)2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限额5万元;其中每人财产损失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
参考案例:李先生在湖边散步,突然被一名精神障碍患者撞到在地,导致右腿骨折扭伤,经送医院治疗,需要医药费3万元。李先生出院后向该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索赔3万元医疗费。该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可凭“平安香洲综合保障险”向珠海人保索赔,从而支付这3万元的医疗费用。
又如项目设立了见义勇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因见义勇为行为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及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