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以來,珠海市認眞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政策,做了許多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第一,貫徹執行了1978年中央發出的《關於認眞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和1979年國務院發出的《關於加强廠礦企業防塵防毒的工作》等重要規定。廣泛開展宣傳活動,製訂切實可行的措施,下發各單位,按制度章程執行。
第二,幾年來,堅持開展“安全月”活動。爲了確保“安全月”活動正常、持久地開展,勞動部門配備了必要的人員。設置了相應的機構。協助工礦企業搞好安全生產,加强防塵防毒和受壓容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規章制度。全市工礦企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配備了240人。市勞動部門主辦或協助有關單位擧辦各種專業技術培訓班共45期、1,339人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後,崗位技術有了顯著的提高,對安全生產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在“安全月”活動中,重點抓住三個環節:一是開展“安全月”活動的廣泛宣傳敎育;二是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僅1983年,全市組織154個安全檢查組,深入到234個企事業單位檢查,查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360宗;三是抓整改,對大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進行邊檢查邊整改,並建立和健全安全機構,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第三,加强了對鍋爐受壓容器的管理工作。珠海市隨着生產的發展,企業生產使用鍋爐和人民生活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不斷增多,市勞動部門重視對鍋爐和受壓容器的管理工作,編印有關這方面使用知識手册,發到用戶,使人人掌握安全使用知識,建立定期的鍋爐檢驗制度和把好新安裝鍋爐的質量關,培訓司爐人員,1982年擧辦一期培訓班就培訓40名司爐工。這對鍋爐的安全運行和受壓容器的安全使用都收到很好的效果。
1985年的勞動保護工作採取了如下措施:(1)繼續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在廣泛宣傳敎育的基礎上,市勞動部門組織各戰線、廠礦企業有關領導幹部、技術人員、安全技術幹部和工人參加的四次全市性的安全衞生大檢查活動,對查出事故隱患的單位,督促及時整改,採取有效措施,做到防患於未然。
(2)逐步建立起一支勞動保護幹部隊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市工業、交通、基建各主管部門,設立了勞動保護機構,配備了人員。區、縣也相應成立了機構,配備了人員。全市專職或兼職勞保幹部已有240人。
(3)繼續開展勞動保護培訓工作。對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種進行了專業培訓。自辦和組織企業擧辦特殊技術工種培訓學習班8期,培訓了626人。還表彰了一批先進鍋爐房和先進個人。
(4)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對市區受塵毒影響的工礦企業進行了調查,勞動部門協助籌集專款18萬元,給受塵毒影響嚴重的市水泥廠作除塵治理資金。
(5)繼續加强對鍋爐壓力容器的管理和檢驗工作。除了配備一批專職工程技術人員,設立了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外,還加强了對鍋爐及壓力容器的檢驗,並使之經常化。
(6)進行事故處理。按照國務院關於在工礦企業加强法制敎育,嚴格依法處理工傷事故的指示,對傷亡事故及時地進行處理,依法追究重大責任事故。由於加强了法制敎育,工傷事故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