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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事業(1990-1991)

2021-06-04 12:16:56 来源:珠海年鉴(1990-1991)

[社會救灾救濟]

珠海市各級政府十分重視辦好社會福利事業,尤其注意做好突發性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

一、救灾 1989年的5月、7月,珠海市先後遭第3號、第8號强颱風襲擊。在第8號强颱風暴潮中,受灾羣衆達110190戶,487039人,其中傷29人,死13人,倒毀房屋8671間,農作物受灾面積58.64萬畝,經濟損失24.29萬元。灾害發生後,市委書記、市長梁廣大等領導同志以及各級領導及時奔赴搶險救灾第一綫,組織軍民搶險救灾,及時發放救灾款22.6萬元。市委黃靜副書記帶頭倡導在全市範圍內發起支援灾區的募捐活動,共募集現金79.3萬元,衣被毛氈16.5937萬件,連夜送往灾區,第二天即發放到灾民手中。

由於受8號颱風影響,造成1990年夏收前缺糧困難戶1537戶4899人,缺糧24.96萬公斤。爲解决缺糧羣衆生活問題,共發放救濟款9.58萬元,大米9.39萬公斤,保障了灾民生活生產穩定,未發生不正常情况。

二、救濟與扶貧 爲使貧困戶能早日擺脫貧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扶貧工作逐步向“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扶持生產方向發展。1989年,全市創辦扶貧經濟實體3個,同時,投放扶貧資金48.7萬元,重點用於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經過扶持,共有1054戶貧困戶脫貧,有的還跨入了致富的行列。

三、社會救濟 爲解决農村世居茅寮的住房特困戶的住房,採取了三種辦法籌措資金:一是市、縣(區)人民政府給每戶撥款;二是發動羣衆互相幫工、幫料、捐款捐物;三是發動住房困難戶親友資助,共集資295萬元。至1990年底,全市城鄕居民住上了水泥鋼筋結構的新房。

爲增强民政對象遇災自救能力和減少國家救濟費的開支,自1987年起實行了救災保險新辦法,截至1990年,爲全市2170戶5880名民政對象購買了房屋和人壽保險,保險額達441.94萬元。

[烈軍屬撫恤優待]

一、國家撫恤 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出的《關於調整提高優待撫恤對象定期撫恤、定期補助的通知》,於1989年對優撫對象以地區生活水平爲標準,分兩類地區進行調整,普遍提高5—10元,提高後的一類區(含香洲、三灶、萬山)每人每月不低於:孤老烈屬100元,烈屬70元,孤老復員軍人70元,在鄕的帶病復員軍人40元,在鄕的傷殘復員軍人各等級的補貼提高5元;二類區(斗門、平沙、紅旗)的標準分別爲:80元、60元、60元、35元、5元。

1990年全市有優待撫恤定補對象419人,定補面從1989年的75%擴大到1990年的97.9%(其中1953年抗美援朝時期的達100%),全市定補經費爲33.58萬元,比1989年增加了9.18萬元。

在建好敬老院的同時,自1989年開始續建光榮間,至1990年,全市各鎭興辦孤老烈屬、孤老復員軍人光榮間總投資84萬元,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建房30套,安置老人25人。

二、羣衆優待 從1990年1月1日起,義務兵統籌金由原來的羣衆統籌改爲由縣(區)、鎭人民政府負責向社會統籌。是年,全市義務兵家屬491戶,其中農村義務兵家屬347戶,優待金由上年的戶均957.16元增加到1076.3元;城鎭義務兵家屬144戶,優待金由上年的戶均2021元,增加到2523.13元。

[五保工作]

1990年全市有五保老人671人,比1989年增加12人。其中入院供養的344人,年人均生活費爲1290元,比上年增加230.3元,成爲全省四個在院老人生活費達千元的市之一;散居農村的五保老人377人,年人均生活費1082元。

[雙退安置]

一、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1990年共接收安置退伍兵290人,至當年9月底,已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1990年,由於市民政局安置部門事先對復退對象的思想表現、技術專長、身體狀况及用人單位的情况進行了深入調查和友好協商,使300名復退軍人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軍地兩用人才開發率高達100%。

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安置 1989年對歷年所接收的34名軍隊離、退休幹部,根據他們自身條件,通過動員,有20名老幹部繼續投身醫務、治安等社會工作,爲特區的建設發揮餘熱。據統計,市軍休所當年共接診病人9435人次,營業額達13.3萬元。

[扶持革命老區建設]

1989年,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129號文的精神,經過深入調查與核實,補劃了斗門縣的網山村、南山、新村爲抗日戰爭革命根據地。截1990年止,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備案的全市革命老區共39個自然村,3752戶,15416人。市、縣(區)、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老區經濟建設十分重視和支持,促使老區的經濟結構發生了可喜的變化,走上了農工貿一體化道路。1990年全市老區工農業總產値4475.3萬元,比1988年增長1.82倍。其中工業2119.7萬元,農業2355.6萬元;老區年人均收入1149元,比1988年增長1.4倍,改變了老區經濟落後的面貌。

[社團登記管理]

根據珠海市社團數量多、分布廣的實際情况,1989年,市社團登記管理處制訂了具體可行的措施,對1988年度的104個社會團體,進行了認眞的年審注册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爲特區的社會穩定作出貢獻。同時,爲了建立社會團體管理制度,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管理條例》和《廣東省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檔案管理原則,結合市社團登記檔案工作的原則,於1990年6月20日施行《珠海市社會團體登記檔案管理的實施辦法》,便於對社團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加强了社會團體與登記管理機關的聯繫。三灶、萬山、平沙、紅旗四個尙未成立社團登記管理機構的管理區,也於同年8月10日成立了社會團體委托管理辦公室。同年12月15日至年底,按國辦發(1990)32號文精神,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對全市337個社團進行了淸理整頓、檢查驗收工作,其中受理申請280個,依法登記245個。

[殯葬管理]

爲美化珠海,減少市內空氣汚染,1989年3月,市政府計劃撥款866.4萬元,用作市殯管所火化車間搬遷費,新的火化車間選點在前山鎭南溪村的孖仔山,並結合徵地遷墳工作,對山墳骨骸進行了淸理,全年共淸理山墳骨骸376副。

1990年4—10月,爲了推行火葬、管好土葬,民政局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對全市7家地下棺材店(舖)進行查處,沒收其非法所得收入8420元,罰款4136元,沒收棺材17副。當年的火化率由1988年的53.8%上升到56.8%。

[收容遣送]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加强收容遣送、勞動敎育管理工作的幾點意見》,於1990年進一步確定了收容遣送對象的範圍:一是家居農村流入城市乞討的;二是城市居民中流浪街頭乞討的;三是其他露宿街頭生活無着落的;四是來訪黨政機關處理完畢、本人堅持不走,說服敎育無效,擾亂機關工作秩序的;五是經婦聯、公安等解放出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六是偸渡外流被堵截回來的;七是違反深圳、珠海兩個特區邊防管理有關規定的。1990年共收容遣送23143人,其中偸渡外流15404人(次),佔收容量的66.6%,淸理違邊人員7409人次,佔收容量的32%,乞討人員330人次,佔收容量的1.4%。

[收容强制勞動敎育場]

從1989年1月開始,市收容强制勞動場開始收容敎育人員,當年收容勞動敎育209人,其中賣淫婦女199人,乞討人員10人。市收容勞動敎育場下設管理敎育股、後勤供應股、場部辦公室。累計全場總投資210萬元,佔地面積14.7萬平方米,建築面積2470平方米,全年共收容敎育279人次。

[殘疾人教育與就業]

根據國務院國發字(1988)75號文和珠編(1989)51號文批示,於1989年4月10日成立市殘疾人聯合會,下設執行理事會,爲市民政局的下屬事業單位。經珠編(1989)97號文批復,8月成立珠海市特殊敎育學校,當年收敎弱智青少年38名。並於1990年增辦聾童語訓班,收敎聾童10名。經過4個月的培訓,大部分能够聽講,有的能進行簡單的發音。

1990年全市城鎭有勞動能力的20名殘疾人就業,累計安排殘疾人就業291人,佔城鎭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數的95%。

[民政經濟]

民政經濟是指政府計劃安排的事業費、羣衆統籌、社會捐資和福利生產的總稱。發展民政經濟的目的是不斷滿足民政對象的物質和精神文明的需要。因此,搞好民政福利企業是發展民政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來的實踐證明,只有在經濟效益的基礎上,社會效益才能更好地體現出來,民政工作的社會穩定機制作用才能得以更充分的發揮。爲適應形勢的發展,使福利企業進入健康發展的軌道,於1989年對全市所有福利企業單位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登記,並對11家屬於淸理整頓範圍的福利公司進行淸理整頓,被撤銷合併的有4家,繼續保留的7家。據統計,至1990年,全市福利企業已發展到19個,總產値1489.3萬元,純利潤54.9萬元,安排了103名殘疾人就業。(趙忠文 吳壽淸 吳容根 李季委 林寒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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