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珠海市国土局是市政府一个具有综合机制的国土管理机构。1992年的主要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实施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土地有偿、有限期、可流动的使用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干部、群众树立起土地国有观念、土地价值观念和合理利用土地观念,使土地有偿有限期可流动使用以及用地规划和环境保护问题更加受到重视。
——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宏观控制,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并促进了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政府掌握了控制基建规模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及经济手段,有效地保证了珠海市“以工业为主、综合发展、外向型、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有效地加强了对沙石土和矿产资源的管理。
——使土地开发、城市市政基础建设资金,走上了“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确立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的体制]
由于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进行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探索出由市政府高度集中的土地管理的“五个统一”的模式。“五个统一”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矿产、滩涂等自然资源,由市政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
统一规划是国土总体规划力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一致的重要措施,即以香洲为中心,东部和西部为两翼,建成一个国际化、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统一征用是由国土局代表市政府统一征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直接向农民征地,农民也不能擅自买卖土地。统一开发是指征用了的土地,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先地下,后地面,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一进行“七通一平”。平整好的国有土地,则由国土局代表市政府进行有偿、有限期使用权的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特点是由市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国土局长、规划局长组成土地审批小组,一切建设用地均由土地审批小组审批。用地单位和个人,一律向市政府申请,实行一家管地,一支笔批地。
[走以地养地自我积累资金的道路]
在土地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珠海从1988年开始实行以地养地,自我积累,走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道路,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为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兴建骨干工程,提供了大量资金,大大促進了投資環境的改善。
[大搞围海造地,开发浅海滩涂]
珠海市委、市政府以超前的眼光处理城市建设、人口增长、农牧渔业生产与土地的整体平衡的关系,避免因建设用地增加而造成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严重后果。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具体负责,国土局成立了围垦工程管理办公室,下属两个围垦公司,积极开展围海造地工作。据统计,从建市的1979年至1992年,全市(含斗门县)共围海造地26万亩。计划1993年新建、续建围垦面积约16万亩,其中国土局直接施工围垦面积11万亩,占全市围垦施工面积的70%,此期工程要求1995年完工投产。1996年至2005年规划围垦造地22.8万亩。在处理城市建设用地方面,努力实现“占用耕地一亩,围垦造地十亩”的战略目标。
[对沙石土和矿产资源实行“五个统一”管理]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勘测、统一开采、统一发证收费和统一管理的办法,使全市沙石土和矿产资源做到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为经济建设服务,有效地保护了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
[建立综合机制的国土管理机构]
局机关设立13个科室,下属2个国土分局的13个副科级国土所,属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从原只有19人发展到160人。另辖管斗门县国土局。同时下属有8个公司和一个地籍测量队,干部、职工共700多人。由于有了健全的管理机构,加强了国土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的实施。
(池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