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珠海市至1993年10月底止,共有3482个单位128430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比1992年同期增加了631家和28977人,增长率分别为25.13%和29.14%;共征收养老保险费4527.22万元,支付离退休金3207.85万元,支付率70.86%。其中市直有2074个单位62777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同1992年底相比,分别增加了18%和6%;征收养老保险费2354.29万元,支付离退休金1421.57万元。全市有3604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比1992年同期增加了1085家,增长率为40.07%。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141762人,比1992年同期增加了38283名,增长率为37%,共收工伤保险金544.08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7.34万元,支付率10.54%;其中市直有2411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84564人,收工伤保险金352.2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8.10万元。
[养老保险]
珠海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继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对一些至今对参加养老保险持消极态度的单位,采用了上门说服的办法,讲清参加养老保险在市场经济下的重要意义,经多次说服,使许多企业转变了态度。
他们在养老金发放方面采取了一项新措施,就是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企业发放改为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他们组织了银行、企业等有关人员及电脑专业人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从4月份开始到10月底,市直企业实行直接发放的单位已扩展到全部企业。
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在没有提高收费比例的前提下,原由企业负责支付的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副食品等一系列补贴,从7月份起列入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项目支付,至此,国家和省规定的全部补贴和基本退休金全部纳入了社会统筹。市直退休职工平均每人每月退休费达到316.54元,比1992年同期增加66元,增长率26%。
[工伤保险]
由于种种原因,个别企业至今对社会保险没有正确的认识,往往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使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受到了损害。珠海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本着对国家、企业和职工负责的态度,深入到企业中去,通过列举已发生的各种案例,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并且认真做好残废等级的评定工作。他们每做一个评定,首先反复推敲医疗技术小组的结论,对工伤职工进行目测,查阅医疗档案和X光片,然后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公正处理,为求使结论客观、准确。1993年他们为工伤职工鉴定了66人,无一人需仲裁或重新鉴定。
他们处理每一宗工伤事故都建立档案。结案时,本着对伤者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向职工所在单位解释现行的政策,要求单位尽量为职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若安排确有困难,则要求单位发放定期残废金或一次性赔偿。1993年享受一次性赔偿待遇21人,支付金额117803.58元;享受定期赔偿待遇8人,支付金额26082.85元,从而保障了工残职工和工亡遗属的基本生活。
根据珠府[1992]2号文规定,他们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在1992年7月至1993年6月没有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的,提取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领奖单位有597家,发出工伤保险奖励金159026元。
[深入改革 加强宣传]
为了进一步完善珠海市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根据珠海市的具体情况,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在原有的养老、工伤、待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生育、医疗险种,起草了《珠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他们配合市法制局整理制定出《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社会保险条例》,并于11月16日在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通过,这标志着珠海市社会保险已经走上了法制轨道。
在宣传方面,他们与《中国劳动报》合作,在该报第二版上不定期推出《工伤保险天地》专栏。从1993年元月起,他们每月定期在《珠海劳动报》上开辟社会保险专版,以“实行社会保险、维护职工权益”为主题,多侧面及时地宣传珠海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果和探索进一步完善的该项制度的路子。
[加强财务管理]
1993年该公司财务部门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和支付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珠海市审计部门对珠海市1992年度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2级机构平沙、万山管理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受到政府部门的好评。3月份他们参加全省社会保险会计年报会审和评比,获全省总分第一名。
(周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