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珠海市农渔村经济总收入、农业总产值、农渔民收入继续稳步、持续增长。全市农渔村经济总收入120亿元,农业总产值9.71亿元(1990年不变价),农渔民人均收入272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6%、6.5%和21%。
珠海市农民总体生活水平已达到小康。据市计委、农渔委和统计局按省政府规定的广东农村小康人均收入、吃、住、用、教育、镇村交通、通讯、社会保障等10项指标,对全市20个镇中的18个镇进行抽样调查和综合评分,结果9项指标达标,综合分为98分,超过省定综合分在90分以上为小康的标准。农民在吃、住、用等方面接近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城乡差别日益缩小。
农业生产喜获丰收,粮食生产获广东省委、省政府1995年度“先进单位”称号。粮食、甘蔗总产为9.14万吨和114.2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8%和1.1%。畜牧生产克服饲料上涨、效益下降的困难,饲养量稳中有升。生猪饲养量32.1万头,“三鸟”饲养量517.6万只。水产养殖面积达20.1万亩,比上年增长12.8%;水产品总产量6.6万吨,增长5.5%。其中淡水养殖3.7万吨,增长11.9%。
乡镇企业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资金紧张的形势下,仍保持强劲发展势头。1995年总产值87.79亿元(1990年不变价),出口产品总值37.4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9%和17.2%。
市农渔委直属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经过两年的企业整顿和股份制改革,企业由80%以上亏损变成80%以上盈利,全年总收入6.24亿元,利润13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7%和67.4%。出口创汇1.2亿港元。香洲区农口工业企业总产值1096万元,斗门县农口企业总产值1.5亿元,上缴税金286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全市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话,镇级公路基本实现水泥化。学校、住宅和其它公共设施以及村容村貌也有较大改善,城乡差别逐步缩小,农村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
一、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确保“三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995年,市委、市政府制定《粮食生产责任制考评试行办法》,实行每亩水稻每年补贴100元的新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市委、市政府领导还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进行部署,帮助农村基层和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此外,海关、科委、计委、财政局、农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也想方设法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开绿灯。据统计,1995年市财政预算内投入农口和支农资金13712万元,比上年增加4854万元,其中投入水利资金3300万元,投入绿化造林资金800万元,投入菜篮子工程资金2000万元。1995年农业银行投入种养和农产品收购的农贷资金达3.8亿元。
二、坚持“特区农业为城市服务,为特区服务,为出口创汇服务”的方针,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大力发展“三高”农业。
为了改变农业生产结构比较单一,农业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农村经济活力不足的状况,根据珠海市农业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在提高粮蔗单产,基本稳定总产前提下,调减粮蔗种植面积,因地制宜,扩大鱼塘、蔬菜作物等面积,实现农、林、牧、副、渔业协调发展。1995年粮食面积26.4万亩,经济作物(果、菜、蔗、花)36.67万亩,水产养殖20.1万亩。全市水产品总产量66195吨,比上年增加3640吨。斗门县在基本稳定粮蔗种植面积前提下,将低畦低产地改挖渔塘,发展水产养殖业。1995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1.5万亩,亩产341.4公斤,总产3.9万吨。其中3.5万亩罗氏沼虾的养殖成为该县“三高”农业的支柱产业。
三、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减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据1991年至1994年统计,全市农民平均年负担分别为45.5元、52.4元、54.2元和56.3元,分别占上年农民人均收入3.5%、4.26%、3.5%和3.18%。尽管农民负担还未超过国家规定的5%限额,但市委、市政府仍十分重视,把它当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组织专门队伍下乡检查督促,有效地整治了农村的乱收费、滥收费和多收费问题。1995年,斗门县政府采取措施,对农村用电收费过高问题进行了整治。仅此一项每年就可减轻农民负担226.5万元。
四、加强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
首先是投入巨额资金用于镇村、海岛的交通、通讯、通电和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和村村用上自来水的目标,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二是大力筹集资金搞好水利建设。据统计,“八五”期间各级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67亿元,同时配备三防传真机系统和三防通讯设备,建成水文遥测及卫星云图接收系统,增强预测、指挥抗灾能力。三是落实各级领导任期绿化造林、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目标责任制。五年来,完成山地造林15867公顷,四旁植树370.44万株,义务植树574.13万株,幼林抚育
18473公顷。使全市森林面积从1990年的33412公顷增加到44774公顷,实现绿化达标,获得“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称号。
五、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深化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
1992年,前山镇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推动了全市这项工作的开展。1995年,全市15个镇(占总数的75%)、86个行政村(占总数的43.7%)、4个街道办事处(占总数的66.7%)推行股份合作制。通过清产核资界定集体产权、分配股权等工作,增强了村集体的凝聚力,激发了农民当家作主和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集体经济全面发展。
六、重视科技兴农,农业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走科技兴农的道路。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产、园林、畜牧、果树和生物技术科研机构,积极吸纳农科人才,大力增加科研投入。二是制定激励机制。1993年,珠海市专门设立农业科技推广奖。1995年,市政府召开规模较大的科技兴农总结表彰大会,对近年来为珠海市农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先进科技人员、专业户和先进农业企业进行表彰。据统计,“八五”期间各级农科机构和技术人员获省科技进步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获市科技进步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9项;获市科技突出贡献三等奖1项。在1995年第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上,珠海市农科所高级研究人员余素芹发明的“植物生长营养液”获全省农业项目惟一的发明奖铜奖。良种良法已成为珠海市农业增产增收的重要因素。1995年水稻良种面积达90%,甘蔗良种率达90%,畜牧业良种率达98.5%,优质鱼虾养殖面积达44%。
七、从农村的支柱产业和乡村城市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1995年,全市乡镇企业有8894家(其中外向型企业733家),总产值87.79亿元,占全市社会生产总值的1/3,占整个农村社会总产值的70%;提供税收近2亿元,从业人员14万多人;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8个,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4个,组建了17个集团公司;涌现了14个亿元村和12个超亿元的镇,其中湾仔、前山和南屏镇超10亿元。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农村脱贫奔康步伐。
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好”的目标,即: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群众拥护的好领导班子,尤其是要有一个好书记;培养锻炼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好党员、干部队伍;选准一条适合当地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健全一套体现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的好制度,认真搞好基层组织建设。一是领导亲自抓点示范,全面带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市、县(区)两级领导40人与107个行政村建立了联系点,共建立各种点示范100个,为联系点筹集资金3163.2万元,新办集体经济项目110个。二是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帮助基层选好党支部书记。全市狠抓了17个农村后进党支部的整顿,使88.9%的后进村党支部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三是为基层选好项目,找好经济发展的路子,加快小康建设步伐。1995年,为了扶持55个后进村经济的发展,市政府决定从1995年起连续三年共拨出专款825万元作为后进村发展经济的启动资金(其中1995年拨出500万元)。经过一年的努力,已有44个村达到了省的脱贫标准。另外,市、县(区)直属企业与镇村挂钩扶持发展经济,共计投入扶持资金1383.9万元(属无偿扶持的967.5万元,实物折款120万元)。通过挂钩扶持,一方面为农村基层传输了发展经济的新思路,另一方面加快了农村脱贫奔小康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