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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取得新成绩(1997)

2021-06-09 15:57:02 来源:珠海年鉴(1997)

一、利用外资情况

1996年,珠海市在国家利用外资政策进行调整,逐步取消有关优惠政策的形势下,把压力变为动力,依靠改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和让市场等方面的努力,使外资的到位率有所提高。

全年批准利用外资合同350项,合同总投资14.4537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1.505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081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26.3%、37.3%、29.9%和增长33.4%。其中批准“三资”企业合同258项,合同总投资11.3873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8.439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015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9.3%、47.4%、43.7%和增长11.5%。同时,批准设立外国和台、港、澳企业代表机构17家。

二、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特点

(一)投资外商分布更为广泛。外商分别来自日本、新加坡、韩国、南非、德国、英国、瑞士、摩纳哥、洪都拉斯、巴哈马、美国、新西兰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台、港、澳、美国及新西兰等16个国家和地区,首次有瑞士、摩纳哥、巴哈马客商投资本市。

(二)工业项目合同利用外资比重增长较大,而建筑装修、商业饮食娱乐项目则下降较大。新批工业项目183项,合同利用外资7.0774亿美元,比1995年的9.9443亿美元下降了28.83%,但占全部项目的比重为83.87%,比1995年的67.58%提高了16个百分点。五金机械超过电子电器行业,成为工业项目下利用外资的最大类,合同利用外资为3.2454亿美元,比1995年的2.4609亿美元增长了31.88%,占工业的比重为45.86%,比1995年的24.75%提高了21个百分点。投资较大的工业项目有斗门超毅科技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总投资,下同)、珠海石化总厂有限公司(2990万美元)、珠海麒麟统一啤酒有限公司(2950万美元)、珠海联友玻璃纤维有限公司(2950万美元)、珠海格力机电有限公司(2887万美元)等。

新批建筑装修、商业饮食娱乐项目分别为6个和5个,合同利用外资分别为1593万美元和680万美元,分别比1995年的6694万美元和1.6415亿美元下降了76.20%和95.86%。

(三)从项目分布区域来看,全市九个县区中,合同利用外资大幅增长的是斗门县,合同利用外资为3.5467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75.61%落户斗门县的项目合同利用外资占全市的比重为42.03%,超过了香洲区的37.90%,比1995年的13.72%提高了28个百分点。斗门县成为珠海市外商投资的热点。

三、合理利用,拓宽渠道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外资投向。外经贸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结合珠海的实际,正确引导外资投向:主要引导外资投向交通、能源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项目;替代进口产品项目;“三高农业”项目以及观光农业、旅游农业、“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同时,鼓励老企业嫁接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允许国有大中型企业出让部分股权,并适当控制了装饰、卡拉OK歌舞厅、餐饮等行业。从去年审批的项目来看,布局基本合理。

(二)继续抓好招商引资,特别是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随着国家外经政策的调整,本市利用外资工作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抓好审批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招商引资工作。采用多种方式,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一是选择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对外公布并外出招商。积极参加八月份在香港举办的’96广东省对外经贸洽谈会,在洽谈会上共签约51宗,总投资20.29亿美元,外资金额达18.08亿美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还组团赴欧洲、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举办珠海投资环境介绍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珠海举办的大型活动邀请外商来考察、洽谈。1996年珠海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国际赛车和电影节等活动,尤其是航展活动邀请著名跨国公司麦道、波音、英国宇航、俄罗斯商业飞机公司参展,并签订了一批贸易、投资项目。三是继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以其优势吸引外资。珠海特区发展至今,已经投入几百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适当超前建成或在建一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跨国公司纷纷看好珠海。尤其是珠海港区,目前已吸引了多个世界著名公司,如美孚、泛澳文伦、金钱等投资建码头、液化气库,形成了港区的投资热。四是制定优惠措施,吸引外资。1996年,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扩大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比例的具体措施》和《关于加强外经工作的若干措施》,引起了外商的极大关注,为增强外商投资信心,稳定现有投资外商,进一步吸引外资,开始发挥积极作用。据统计,目前珠海与外商在谈项目共有41项,投资总额58亿美元,外商出资55亿美元。五是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市政府决定拨出100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基金,把增值部分用于招商引资及奖励有功人员,目前已有很多中介商前来询问有关情况。

(三)认真做好新批项目备案审核工作。接到国家三部委《关于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审核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后,采取下列行动: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克服消极情绪。先后四次召开县(区)经贸委(办)负责人会议,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二是精心组织力量,密切配合。市、县(区)经贸委(办)负责外资审批的力量都调动起来,进行重新审核,并与各级计委、工商部门密切配合,搜集、补充有关资料,按时按质完成上报备案任务。三是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力求使上报项目符合要求,获得通过。到目前为止,获部通过审核的新项目共251个,占上报总数的80%以上。

(四)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对策,不断适应利用外资新形势的需要。国家外经贸政策的重大调整,给利用外资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但同时国家也让出一部分国内市场吸引外资。针对新的情况,外经贸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并派出人员前往周边城市学习取经,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制定了进一步放开产品内销比例的暂行规定,并广泛进行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贸政策,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后续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国家从1996年4月1日起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优惠政策,对珠海市相当一部分中小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较大的影响。在这一政策实施之前,主动向外商投资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全市共有81家外商投资企业在4月1日之前增加了投资,投资总额达6.5亿美元,外资总额3.5亿美元。增资的81家企业经上报省及经贸部审核,批复了76家。

从1996年7月1日起,国家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台帐制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于6月份先后派人到东莞、南海等地参观学习,并加强与海关、银行等单位的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使这项制度在全市得以顺利地实施。至去年底,审批加工贸易合同1400多份,涉及3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实地考察企业50家,核销加工贸易合同50份。

(六)创造优良投资环境,建立和坚持投资外商座谈会制度,为外商投资企业排忧解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从1996年7月份起,在每月的第三周的周二均由外经贸委和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负责组织,邀请市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投资外商参加座谈会,听取投资外商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至年底组织了6次不同国家(地区)的投资外商座谈会,有295家外商投资企业的代表参加,收集意见和建议86条,其中90%以上获得解决。外经贸委还积极参与省外来投资者表彰活动,成立了推选领导小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摸底和筛选工作,按评比条件推选了43人报省表彰,充分调动了投资外商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年换发1994年底前和1995年分别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810份和158份,有25家外商投资企业因不履行合同而不予换发批准证书;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的批文700多份;办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函、通知、批复50多份;上报外经贸部、省外经贸委的请示、报告30多份;上报省经贸委及特派员办事处申领进口许可证、进口物资申请及特定商品登记134份;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清单1931份;办理投资客商证4300份,客商加签3000份、1万人次,外国人加签2000人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办证员学习班8期,培训人数773人。

(七)搞好专项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1996年,外经贸委有关业务科室对外商投资企业成品油政策、换发批准证书存在的问题、台帐制度、外商投资进口设备延期以及澳珠车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并提出了相应改进方法和措施。同时,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纠纷50多起,较好地处理了中外投资者之间的矛盾,使外商投资企业得以正常运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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