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珠海库 > 志书年鉴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1999)

2021-06-10 11:14:17 来源:珠海年鉴(1999)

全国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总结1997年先行在斗门县、香洲区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这项制度,同时把企业下岗职工和待业、失业、离退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扩大社会救济面,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提前3年达到国务院的要求。1998年,市区和万山、横琴两个管理区每人每月220元,斗门县城区200元,香洲区属5镇1场180元,三灶、淇澳、珠海港、平沙和红旗等五个管理区120元,斗门县农村100元,全市全年发放保障金180万元,救济城乡困难群众3386人。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体制。1998年,全市各级财政落实自然灾害救济费和救灾粮差价补贴款预算553.5万元。各级民政部门确立有灾救灾,无灾防灾的思路,把被动救灾转为主动防灾。由于珠海市1998年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民政部门把救灾工作重点转向为农村贫困户、五保户改造危房,投入156.8万元帮助斗门县和红旗、平沙两个管理区220户贫困户改造危房,拨出112万元补助全市9个敬老院进行旧房拆建维修,提高贫困户和五保老人的防灾抗灾能力。4月份,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集活动,募得衣服70万件,款项5万元,对口援助广西南宁市贫困地区。8—9月份,开展募捐赈灾活动,全市人民捐赠款物达6000万元,支援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灾区抢险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继续扶持革命老区建设。1998年,珠海市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安排资金362万元帮助老区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各老区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防洪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发展工商服务业,全市老区工农业总产值达6.88亿元,部分老区村有了股份分红,老区人均收入3180元,比1997年增收110元。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