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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劳动就业工作有所加强(2000)

2021-06-10 15:59:58 来源:珠海年鉴(2000)

1999年珠海市各级劳动部门把劳动就业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特别是抓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转业训练和再就业指导工作,使全市劳动就业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1999年年末珠海市在岗职工人数28.7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9%。安置城镇失业下岗富余人员再就业1.67万人,再就业率为63.8%。年末城镇失业登记人数0.95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58%。因各种因素离岗人员1.01万人。1999年,珠海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达15281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8579元,增16.4%,居三种所有制之首;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2604元,增6.5%;其他经济类型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3384元,增4.5%,是增幅最小的。从各行业看,金融保险业年人均工资收入最高,为36220元;其次是其他行业,人均工资25565元;再次是电力、煤气供应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为25512元。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7533元;采掘业10381元;制造业12148元。珠海市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政策精神,把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从实际出发,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筹集、发放和再就业工作已实现三到位。为给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奠定良好基础,珠海市劳动部门想方设法筹集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证资金足额筹措到位。据统计,1999年,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在1998年财政、社会筹集2112万元的基础上,1999年财政、社会筹集404万元,企业自筹915万元,资金得到落实。与此同时,抓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规范申领和使用程序,保证资金发放到位。1999年1至12月份,全市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980万元,其中财政筹集发放631万元,社会筹集发放434万元,企业自筹发放915万元,下岗职工100%按时足月领取到了基本生活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使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到位,珠海市劳动部门重点抓好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指导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规范运作。1999年全市累计有国企下岗职工5406人,其中上年结转4134人,1999年新增1272人,有下岗职工的企业100%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100%的下岗职工进入中心或类似机构。截止10月底,全市分流安置下岗职工3053人。1999年已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再就业率50%的工作目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特困职工、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是工会组织在维护目前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任务。据统计,1999年市总工会参与处理的重大劳资纠纷、劳动仲裁、劳动鉴定30余起,及时化解了矛盾。市总工会还积极建立特困职工档案,构筑“送温暖”工程。1999年全市各级工会重点走访慰问特困职工1338户,支付解困资金153.26万元,发放慰问品价值27万元。另外,全市各级工会通过帮、扶、培训,使2023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为帮助下岗职工重新就业,1999年珠海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免费为3066名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为推进再就业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专门为下岗职工开设就业指导课,首先帮助他们转变观念,并根据情况为他们选择适合的专业。同时开设创业培训,如果下岗职工有一定资金,想自谋职业,开设某种行业店之类,培训中心就组织他们了解有关政策、进行具体指导培训,再跟踪服务。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中心就给予帮助协调,尽量解决他们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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