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珠海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0.3亿元(现价,下同),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5.2%、14.7%、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2亿元,增长8.9%;外贸出口总额36.5亿元,增长35.1%;实际利用外资10.2亿美元,增长6.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5.7亿元,下降18.1%。全市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4.23亿元,增长20.2%;一般预算支出31.07亿元,增长18.3%。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和省分税返还收入专项补助等,与支出相抵,结余0.59亿元,实现收支平衡。此外,全市上划中央两税16.53亿元,增长30.5%;省四税6.5亿元,增长17.6%。
【采取措施抓好财政收入】
市国税、地税部门在全面开展税源调查,摸清税源结构和增收潜力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动税收电子化进程,实现系统内部信息联网共享,扩大“网上办税厅”的规模,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部门大力抓好“金税工程”建设,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不断升级改进,已在全市3679户企业中推广应用;同时,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打击虚开假开增值税发票和出口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地税部门打破原按政府行政隶属关系设置机构的做法,按税收管理专业化的要求改革精简征管、检查机构;并在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大力清理欠税,以查促收,堵塞漏洞。对符合代扣条件的建筑营业税,由财政直接扣缴入库。财政部门制定《珠海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规范罚没收入和政府公物的管理;改进农业税的征收办法;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目标责任制,组织好各项收入。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国税收入5.43亿元,占22.4%;地税收入14.19亿元,占58.6%;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4.61亿元,占19%。
【优化支出结构】
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并细化支出至具体项目。首先保工资的发放和党政机关的正常运作,保社会的稳定;其次落实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所需资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对接待费、会议费、出国考察费、办公楼建设费等开支从严控制。对科技、教育、农业、社会保障、扶贫、环保、部队和口岸事业等支出,则全力予以保障。
抓好支出管理的改革。制定《珠海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府[2000]125号),对政府投入的基建资金实行归口管理,资金由财政直拨施工单位,一步到位,既加快资金到位速度,又防止被挪作他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年初实行银行统一代发工资试点的基础上,10月份,实现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由财政委托银行统一发放。抓好教育经费拨付改革。制定《关于珠海市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拨款改革方案》,打破教育经费按在编在职教师人数供给的做法,从9月1日起改为按学生人数的比例供给。同时对市级补助县区的教育费附加支出,也改革为按本市学生人数的比例计算划拨。配合市政府抓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珠海市园林管理体制改革经费划拨方案》和《珠海市环卫、市政管理体制改革经费划拨方案》,保证园林、环卫、市政等管理职能下放香洲区后经费的划拨衔接。继续完善推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增加实行汽车定点维修、定点印制等工作。
配合社保、地税部门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和缴费制度,协助做好社保费由地税系统征收的改革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增收”。认真落实好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参与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支付标准,并及时兑现政策,足额拨付资金。全年从预算资金中核拨社会保障补助支出0.26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0.42亿元,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