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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02)

2021-06-11 16:11:59 来源:珠海年鉴(2002)

截至2001年12月31日,珠海市城乡有6862人纳入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比2000年增加1672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市每百人中有0.9人受到最低生活保障,位于全省前列。珠海市自1997年1月正式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年来,珠海市先后3次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纳入低保救济人数由最初的2313人逐步增加到6862人,全市发放低保金1.38亿元。2001年,市民政局将“扩面提标调比”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推动低保功能由“基本生存”向“基本生活”提升。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民政局领导带队深入区、镇开展调查,又牵头召集市劳动局、市社保局、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调研,撰写了《关于解决珠海市下岗失业职工生活待遇和适当提高两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调研报告,为珠海市提高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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