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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概况(2002)

2021-06-11 16:18:23 来源:珠海年鉴(2002)

2001年,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拓展失业职工就业渠道,不断加强劳动执法监察,注重协调劳资双方关系,大力推进社保“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征缴力度。切实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加强对职介机构的管理,拓宽就业渠道。截止年底,全市职业介绍机构为4823家企业和128860名求职者提供中介服务,介绍成功35958人,平均成功率为28%。与此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广开就业门路,安置城镇失业人员14466人,占失业总数的56%,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3%,就业形势基本平稳。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继续得到加强。累计筹集基本生活保障金2848.2万元,发放761.8万元,分流安置下岗职工465人,分流安置率为27.5%。4月,按市政府的规定撤销了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在珠海市社会培训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利用原有的培训场地、设施、工作人员,继续做好对下岗失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对西部农民的转岗培训工作,培训失业(下岗)职工2650人。

协调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失业(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优惠政策,重点解决了143名特困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为796名失业(下岗)职工办理了营业执照,实现了再就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经、总工会、民政、工商、地税、卫生、房改办、教委以及商业银行等11个部门参与,结合解决群众“四难”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珠海市人民政府扶持失业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意见》。

【职业技能开发】

规范社会培训机构,推进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全面发展。配合市民政局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对全市132家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健全审核制度,严格办学资格审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管理通知》。

不断拓展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前完成贯彻实施“双证制”的任务;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如市公共汽车公司在该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对本企业的相关工种的技术工人开展强制性的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共有800多人领到了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工资】

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依法解决劳资纠纷。一是加强“窗口”服务,提供劳动关系调整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指导。二是积极指导仲裁派出庭处理好劳动争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方面加强对仲裁派出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合议或提交仲委会讨论决定。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有效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根据珠海市劳动纠纷主要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特点,制定《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审批,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76宗,结案2353宗。接访超过5000人次,解答群众来信270多封。

【劳动监察】

组织了两次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较好地贯彻了法律法规,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7月份,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工会、妇联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展开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检查,派出检查小组13个共110人;向全市用人单位发放自查表1000份;宣传资料2600份。10月份法制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用人单位24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4508人。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生产、生活环境,查看有关资料等实地监督检查,较好地保护了青少年和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

2001年底监察单位4770户,涉及劳动者1285541人,群众举报专查808件,处理突出事件305件,涉及劳动者16298人,补发劳动合同37869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涉及劳动者304万人,金额2481万元,督促缴社会保险费12个单位,涉及劳动者0.24万人,金额33.19万元,督促社保登记14个单位,涉及劳动者0.108万人,消除罢工苗头39宗,消除集体上访154宗,劳动保障监察结案数46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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