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完成《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草案,制定《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并对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向市政府提出执行意见。同时,社保局还对群众关注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接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的处理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珠海市已建立起覆盖不同就业状态人群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高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市属国企改革中特困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等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真正体现了医保政策视群众利益为上的宗旨。
【加大社保征缴力度】
珠海市相关部门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将扩面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把好社保登记证验证关,加强社保稽核,有效防止企业瞒报、漏报实际用工和参保人数的现象发生。二是市政府与10个责任单位签订社保全覆盖目标责任书,并对各责任单位的扩面征缴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严格奖惩兑现。三是与地税部门建立信息互通的反馈机制,加大社保费的征收力度。四是将金湾区红旗、平沙两个原国营华侨农场的14375名在职职工和8353名退休人员纳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彻底解决这一地区职工的看病难问题。五是规范医疗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与服务,为参保人提供优质后续配套服务。珠海市经严格考核筛选新增了19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13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工作,符合进入条件的首批46家定点药店已经开始为参保人提供就医购药服务,促进了该行业的良性竞争,受到群众的欢迎。六是开设个人参保窗口,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中。社保经办机构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方式,开设个人参保窗口,为15477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既维护了这部分人群的切身利益,又扩大了社保覆盖面。截止到12月31日,全市五项险种共有参保职工1654204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8%,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分别为13%、57%和10%;五项基金共征收14.9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8.8%。
【社保基金监督】
2003年,珠海市开发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系统,该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通过评估、监测、分析、预警等手段,对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管理和运营的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这一系统的建立,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信息化、系统化管理的城市。制定《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并实施《珠海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监督作用,开展2002年度社保基金大检查,加大对被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的回收力度,回收率达74%,在全省排名第三。对全市36303名离退休职工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率达到98%。追回被冒领的社保基金7.39万元,初步建立了以非现场监督为主、多措并举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
(那朔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