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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2005)

2021-06-15 11:57:50 来源:珠海年鉴(2005)

【概况】

2004年,珠海市新批利用外资项目472个,同比增长11.58%;合同投资总额33.72亿美元,同比增长30.17%;合同外资金额17.62亿美元,同比增长10.33%;实际利用外资4.7亿美元,同比增长209.13%。获得广东省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二等奖。利用外资的主要特点:1.组团参加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粤台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粤港——欧洲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首次与香港政府联合开展招商活动,利用香港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推介珠海,赴印度进行“香港——珠海投资环境推介会”。组织日本、韩国招商会,并成功举办2004年珠海市海洋产业推介会,均取得良好效果。2.制造业吸引外资保持主导地位,社会服务业吸引外资势头回升。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制造业项目合同外资15亿美元,占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85.16%,主要分布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3.增资项目较多,全年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306个,同比增长15%;新增合同外资8.24亿美元,同比增长26%。港中旅、晓星氨纶等公司增资额均超1000万美元。4.欧洲各国的投资陆续增加。全年新批欧洲项目12个,但项目规模不大。

【创新招商方式】

各级外经贸部门,在日常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做到自行招商与以商引商、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政府招商与中介招商相结合。抓住珠海市已经具备的比较优势产业,力图做大群体,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驻港、驻日招商代表充分发挥招商窗口的作用,加强与驻地各大商会、企业的联系,发展驻地的中介招商代理人,进一步完善驻地的招商网络,全面宣传珠海的投资环境,成功接洽和引进一批项目。

【外贸出口创历史新高】

2004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额218.13亿美元,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同比增长29.97%。其中,出口90.40亿美元,同比增长30.83%,增幅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排名第三,申请批准技术进出口合同37份,合同金额1.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倍。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出口金额26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5倍。获得广东省外经贸厅颁发的扩大外贸出口二等奖。积极应对国家退税政策改革,狠抓流通外贸企业向工贸结合型企业转型的指导和扶持工作,召开流通外贸企业向工贸结合型企业转型现场会,成功实现9家流通外贸企业向工贸结合型企业转型。积极配合市出口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深入企业调研,引导企业进行经营调整,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努力引导企业提高增值率,认真跟踪加工贸易前50家企业的税收情况,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提出改购进法为实耗法计征“免、抵、退”的建议并得到采纳,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增效、政府增收。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180家外贸企业办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资金、外向型民营企业资金356万元,出口退税贷款贴息1295万元;申请2004年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项目271个,资金1658万元。2004年,为企业进口进行申请核准和签证4900份,总金额为6.9亿美元,其中,各类生产企业自用机电设备和用于生产的零配件的签证数与金额均在60%以上,进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有较大提高。同时,对珠海市被商务部列入2004年度技改计划8个项目中的5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上报相关资料,预计可获得国家贴息340万元;注意做好跟踪协调工作,保证珠海市2003年5个技改项目获得国家贴息400万元的落实,1个项目获得国家研发资金补贴40万元。

组织企业参加两届广交会,深圳高交会,巴西经贸考察团、马来西亚中国商品展、中日技术展示暨洽谈会、中国名牌出口商品欧洲展以及俄罗斯(中国)机械设备展等,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诉讼,取得加拿大室外烧烤用具反补贴、反倾销案的胜利。

【“走出去”战略】

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健康发展,2004年,重点开拓东南亚市场,指导和帮助省新技术进出口公司珠海公司与缅甸农业部签订承包KK水电站项目,总投资金额达4700万美元,为珠海市企业走向东盟市场迈出重要一步。协助中富(曼谷)公司巩固东南亚市场份额和制定增资扩产计划。全年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6078万美元,申请和获得批准境外投资项目5个,投资金额5279.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5倍。向省、市两级申请获得“科技兴贸”奖励和培训、办展资金609.5万元人民币,奖励30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外经贸局及珠海市6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被广东省评为“科技兴贸”先进单位。

增加技术劳务派出数量,在巩固港澳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重点开拓俄罗斯、日本、韩国市场,有效贯彻“走出去”战略。

【对外经贸行政管理】

严格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中,积极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继续坚持服务窗口设置总监、外经贸业务否决事项逐级呈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评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行政事务处置时限制度》、《年度岗位目标管理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暂行办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2004年,该局多次收到企业感谢信、锦旗(匾)和感谢来电,并荣获“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荣誉称号。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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